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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現世 第24頁

作者︰周貞觀

胡勁很配合的點點頭,的確,他活了六百年,第一次見到這種大魚,而且還是活的。

在內陸地方,即使有湖泊河流,魚貨海鮮依舊取得不易,許多人終其一生,都沒嘗過魚肉的味道。

越瑩沒什麼表情,也沒什麼被比較下去的怒意。

巫主庭半掩著紅唇,她第一次瞧見這種比成年男子還要大條的魚。天啊,還是活的!如果祭祀時,不殺雞宰羊,改用這條大魚,讓雞與羊留著繁衍,可以省很多……

巫主庭驚訝完了,下一個反應就是抓起算盤,飛快地算賬。

望著算盤上的最終數字,巫主庭歡呼雀躍的撲入黑衣男子的懷里,雙眼燦若星辰的瞅著他,無限景仰的道︰「大爺,您真厲害,我好喜歡好喜歡這條魚,非常謝謝您,不知您明兒,能否再幫我抓一條回來?」

黑衣男子意氣風發的朗笑,「一條,夠嗎?我干脆再抓兩條回來給你。」

兩條!「那絕對是我收過最棒的禮物了,謝謝您,大爺。」

瞧見巫主庭欽佩仰慕的表情,黑衣男子這一個月來的莫名積郁一掃而空,他故作高傲的擺擺手,「小事一樁,不用謝。」

「好涼哦。」小宇好奇的用手在外面的那層冰東模模西滑滑。

「大爺,這外層的冰會融化嗎?如果融化了,里邊的魚怎麼辦啊?沒那麼大的魚缸能先養著。」巫主庭問。

他沾沾自喜的道︰「沒關系,我的法術能維持一整天,只是里邊的魚沒吃飯,最多只能再活一天。」

「一天就夠了,明天的這時候煮了,正好能在祭祀結束後,在晚上的慶典吃,呵呵,你抓魚忙了一下午,累嗎?要不要先休息一下,喝碗雞湯?」巫主庭殷勤的表達出高度善意。

「沒出什麼力氣,不累,雞湯用碗裝不夠喝,你要整鍋端來……」

二人有說有笑的往里邊走去,留下胡勁、越瑩、小宇圍著那外冰內水,還有一條魚在甩尾的長方體瞧著。

「這麼稀奇的魚,當然要跟小二子說。」小宇跳起來,跑進谷內,決定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大家一起來看魚吧,她看起來很好吃呢!

半個時辰之內,山谷里的居民幾乎都跑來過有緣客棧旁,瞧一瞧那前所未聞的大魚,眾人目光好奇,驚訝,垂涎的品頭論足完那條魚之後,得知巫主庭慷慨的捐出這條珍稀的大魚作為祭品,皆熱烈的站在大魚旁邊,討論該如何料理魚兒,才對得起神明的恩賜,對得起長老的大方,對得起自己的胃。

直至晚膳的炊煙升起,村民才依依不舍的離開,期盼明天的祭祀盡快到來。

黑衣男子自從抓了那條魚,博得了巫主庭的歡心之後,充滿胸臆的成就感,讓他自動自發的把每天的外出散步變成名為散步,實為進行普通妖怪沒能力做到的狩獵活動,順便顯示高人一等的實力。

抓了好幾天的魚之後,他今天換跑去大草原抓馬,千尋萬覓的終于找到很多很多年以前,曾經經過一次的萬馬之谷,黑衣男子東瞧西看了一會兒,不知該挑哪兩匹馬下手,馬兒長得差不多膘壯,真讓人搞不清楚哪匹比較好,海里的大魚和小魚就差很多,這些馬兒,他實在分不出哪只的肉比較多,後來干脆就抓了跑在馬群最前面的兩只馬離開。

幸好這兩匹馬兒極有靈性,除了剛被抓時,有稍微驚嚇的反抗,之後就乖乖的任黑衣男子把它們「運」到另一個山谷。

那兩匹神駿之極的馬中之王,絕對不知道它們被抓的原因,只是因為它們離黑衣男子比較近,而非他是識馬的伯樂,如果馬兒知道他原先抓它們,是打算下鍋煮了吃,恐怕會嗚叫得比伯樂當年那匹拉車的千里馬還要悲傷。

巫主庭崇拜的看著他,「天哪,你實在太厲害了,我正在煩惱是要買一匹馬回來,還是把家中這匹馬賣掉,沒想到你居然把馬兒繁衍的問題解決了。」

戰爭年代,馬兒是比耕牛還要高價許多的牲畜。

「呵呵。」黑衣男子朗笑數聲,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一連串稱贊,雖然他沒有想到什麼繁衍不繁衍的問題,純粹是因為萬馬之谷離這邊夠遠,普通妖怪到不了,才去抓馬的。

巫主庭表達完滔滔不絕的贊美詞之後,關注起這兩匹千里挑一的寶馬,她痴迷的目光望著那一匹赤身黑鬃、一匹通體純黑的馬兒,「這馬兒好俊好壯,是野馬嗎?不知道馴服需要多久的時間?」

「你放心,我交代過它們要很乖。」黑衣男子在帶著馬兒飛行時,就告訴它們不乖的下場是怎樣,因此野性甚重的兩匹馬兒,在威武的神獸面前,也絕對是俯首听命的。

「可以騎騎看嗎?」巫主庭一臉興奮,感覺上這馬兒能跑得比風還要快。

「看你是要先騎,還是先煮都可以。」

「煮?」聞言,她雙眼瞬間瞪大,這馬兒如此高壯神駿,氣勢非凡,即使不懂得相馬,她也看得出這是能夠日行千里的神駒,他居然說要煮?!

「對呀,這馬兒……嗯,一只就夠吃十天,另一只先養著好了。」黑衣男子搓搓下巴審視。

「馬兒不行吃!」巫主庭擋在馬兒前方,伸手攔住他打量的目光。「你要吃羊肉豬肉雞肉鵝肉鴨肉都可以,甚至是魚肉也沒問題,絕對不能吃馬肉。」

天啊,這隨便一匹馬拿去大城里賣,至少可以賣得三百兩銀子,他居然說要吃掉價值三百兩銀子的馬匹!絕對不行!十天吃掉三百兩,一天就吃掉三十兩,等同吃掉一年分的銀錢用度。天啊,光用想的她就快要昏倒了,如果吃了馬兒,她肯定會成為巫家的千古第一罪人!

「哦,你要先養著,等它們生六只嗎?幸好這是一只公的,一只母的,可是又不知道它們何時才會生六匹小馬?也對,先養著,養著可以吃比較多次。」反正最近不缺食物吃,他倒是不介意先養著馬兒。

「啊?」巫主庭愕然,他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幸好他對馬肉沒什麼強烈的興趣,否則巫主庭真的考慮晚上要睡在馬殿里,守著那六百兩銀子,免得一覺醒來,發現馬兒已經變成盤中餐,到時,她就算用罡氣轟他六下,照樣會心痛難當。

之後,黑衣男子陸續從萬馬之谷又抓回了六匹馬。經過巫主庭的精明算盤計算,決定只留下一開始的小紅(赤身黑鬃的母馬,小宇取的名字),以及晚上(通體純黑的公馬,小二子取的名字),其余六匹馬帶去城里賣掉,換成現銀與物資,省了飼料錢,又能幫新遷來的村民蓋房子,買雜物,一舉兩得啊!

接下來的兩個月,山谷里的居民生活變得多彩多姿,男人們一種完田,就跑到各個施工現場,扛扛抬抬敲敲打打的蓋房子釘家具築水池,女人們忙著剪布裁衣,照顧蔬菜果樹,喂養有緣客棧的眾多家禽家畜,吃飯時間一到,就趕緊給一家老小做飯。

至于小孩子呢,十歲以上的跟在父母親身邊幫忙出力氣,十歲以上的則待在有緣客棧,三人一組的在客棧與山谷里來回跑著,負責當傳話筒,幫忙轉述分身乏術的巫主庭傳達給村長、耆老、村民的話。

不過,無論男女老幼的村民們最喜歡的還是每日的午膳,晚膳前,有緣客棧的新鮮事物消息,有堆成小山似的野果,美味滋補的湖魚,溫馴的野鹿,壯碩的山豬,能剪毛來織布的羊只,整棵桑樹……許多窮其一生都沒听過見過的東西,出現于村民的眼前,對鄉土性極強的百姓們而言,如果不是戰爭的緣故導致舉村遷徙,通常他們一輩子就是生長在那里,老死在那里,幾乎不會離開自己的故鄉,所知所見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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