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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三百年 第11頁

作者︰西嶺雪

是電話鈴聲救我出苦海。

元歌的聲音听起來如早晨露珠般清亮悅耳︰「唐詩,還在睡吧?可別忘了下午的會。對了,你的車子還在修理,不如我來接你一起去公司吧。」

她的善解人意非常得我好感,于是欣然同意。

拉開窗簾,才發現有雨,但不是很大,淅淅瀝瀝的,反而增添幾分春意。街邊的柳樹剛剛發芽,一片朦朧的新綠。但是過不了幾天,葉子就會暗下來,好像少女的青春,轉瞬即逝。

朝花夕拾,其實紅顏白發的距離並不遙遠,幻想與現實,也只在一步之間。我莫名地傷感起來。

好在元歌很快到了,打斷了我的沉思。她今天的打扮與往日不同,濃妝,夸張的塑料耳環,帶披肩的大麻花緊身毛衫,肥大的牛仔褲上到處都是口袋和補丁,手里還拎著把嗒嗒滴水的花綢傘,一頭卷發張牙舞爪,像個小太妹。

看到我驚訝的目光,她笑起來︰「這樣不好看嗎?」

「好看。」我由衷地說,「你穿什麼都好看。」

真的,別人穿「三宅一生」是「矯情」,元歌穿則是「性格」;別人穿「乞丐裝」是「發神經」,而元歌穿卻顯得「夠精神」。這叫「天賦」,羨慕不來。

我們先一同到酒店一樓喝早茶。

元歌說︰「不知怎的,我一見你便覺得親切,好像認識了幾輩子似的。」

我笑︰「有本著名的小說里,男女主人公初次見面也說過類似的話。」

「我知道,賈寶玉見林黛玉嘛。」元歌嬌笑,「賈寶玉問林黛玉︰妹妹可有玉?妹妹沒有,哥哥便惱了,要砸玉。」

我知道她指的是昨天我向宋詞借玉來看的事兒,沒想到現在還耿耿于懷,不禁笑了。

元歌說︰「我就想不明白玉有什麼好,石頭記罷了。古玉更不好,死人用過的東西,整天戴在脖子上丟來蕩去,像不像隨身附著個小表兒?尤其有種玉蟬,听說是人死後塞在嘴里封口的,也有人挖出來掛在脖子上說是當護身符,嚇不嚇死人?」

我更加好笑︰「簽約前你可不是這麼說的。你說玉是中國七千年文化的沉澱,什麼言念君子,溫其如玉的,說玉是一件斯文佩飾……」

「那是為了投其所好、誘你入彀嘛!我不那樣說,你會相信我的誠意嗎?那時你是客戶,我當然只有順著你說。但是現在我已經當你是朋友了,自然就要說實話啦。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哪,我鄭重宣布,我是不喜歡玉的。」

「你是不喜歡玉呢?還是不喜歡宋詞戴的那塊玉?」我拆穿她,「都說廣告公司的創意部和制作部向來是天敵,但是你們倆好像特別有仇。」

「是她對我有成見,仗著自己出身好,有個當官的老爸,誰都看不起,處處與我為難。」

「其實你也不簡單呀。」我贊她︰「北京藏龍臥虎,機會雖多,競爭也最劇烈,能夠月兌穎而出又坐穩位子,一定很不容易。」

元歌苦笑︰「那有什麼用?別人才看不到我付出的努力,都認為我憑的是一張臉。」

「你是說宋詞?」

「她明里暗里罵我是狐狸精。」

「為什麼會這樣呢?」

「秦歸田那個老色鬼嘍。」元歌抱怨,「他是公司副總經理,管人事的,每次招聘,見男的就板一板臉,見女的就嘻皮笑臉,有時候還突然模一模抱一抱,說是試驗女業員在面臨突發狀況時的反映。自從我進了公司,他就一直粘著我,有事沒事兒地說些不咸不淡的話,弄得滿公司的人都以為我同他有一腿。我又不好太分辯,只得虛與委蛇,宋詞就罵我沒骨氣。哼,我要有個好老爸,我也板起臉來扮骨氣,可是誰叫我出身貧門,沒有後台呢!」

「宋詞不怕秦經理?」

「當然了。全公司只有一個人敢當面罵秦歸田,那就是宋詞。有一次她為了礦泉水廣告的事和老秦吵起來,居然詛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長統襪和避孕套悶死!」

「嘩!這麼大膽!」

「就算這樣,何董事長都拿她沒辦法。你說,我怎麼敢跟她比骨氣?我只要見秦老烏龜的時候笑容稍微少一點,都早吃了炒魷魚了。」

說起辦公室風雲,元歌嬌媚的臉上現出幾分滄桑。「說是已經男女平等,天下大同了,可是女人付出的總是比男人多,得到的,卻往往比男人少。除非,真的去吃男人的飯。」

我深覺同情,又不知如何勸慰,只得轉開話題︰「我注意到,宋詞的手常常發抖,她是不是有什麼事?」

「她有輕微的帕金森綜合癥,情緒緊張或者過于激動的時候就會發作,但是沒什麼大礙。」元歌嘲諷地笑,「標準富家子的富貴病,就像林黛玉的咳嗽,西施的心絞痛,多麼完美!」

「可是這種病很罕見呀,听說只有老人才會得。」

「宋詞在心理上可不就是一個小老太婆?又保守,又古板,又固執,自以為是。」元歌攻擊起對手來可謂不遺余力,「這樣的老姑婆,誰見了誰倒胃。難怪連老公都保不住。」

「宋詞結過婚?」我吃一大驚。

「又離了。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兒吧,好像她的病就是從那時候得的。」

「真是看不出,她不像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

「離婚又不會在臉上畫紅字,當然看不出。」元歌三兩句交待宋詞前塵,「她的前夫是個電器推銷商,同她在一次合作中認識,欣賞她的辦事能力,兩人一見鐘情,交往個把月即宣布結婚,三個月後離婚。閃電速度。所以宋詞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沒有太多已婚婦人的痕跡。但是交往一段時間你就會發現,她心理不正常,痛恨男人,更加痛恨那些招男人喜歡的女人。」

「你是說你自己吧?」

元歌「咯咯」笑︰「她自己做女人做得頂失敗,就見不得別人得意。」

可是晚上宋詞送我回酒店時,卻又是另一番說辭︰「元歌一找到機會就向人抱怨說應付秦色鬼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里,姓秦的一向別人獻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設法自己送上門,打扮得妖妖調調的在七樓經理辦公室前晃來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鉤,所以無論姓秦的怎麼對她都怪不得別人,純屬自取其辱。」

「元歌是有點虛榮,愛出風頭,愛拔尖,但是不至于下賤。」我替元歌打抱不平,「應付姓秦的,也許她是沒辦法,不這樣做,保不住位子。」

「但是保住位子的辦法有很多種,致力于工作是最簡單直截的做法,何必出賣尊嚴?」

「元歌說那只是應酬,她和秦歸田其實沒什麼的。」

「沒什麼?誰信?辦公室里有個流行的段子,說如果有人報告有只蒼蠅飛進辦公室,秦烏龜會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報告說有只母蒼蠅飛進來了,秦烏龜會叫人把它抓起來放到顯微鏡下觀察生殖器。元歌自己不尊重,秦烏龜會放過她?」

听她這樣說,我又覺得有道理。呵,活到二十幾歲,到今天才發現原來我是一個沒有原則的人,耳根子又軟,明辨是非能力又差。我的聰明,僅限于判斷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舊。

宋詞又說︰「元歌對物質的渴望近乎于變態,從早到晚,腦子里唯一的事情就是穿新的衣裳認識新的男人,然後讓新認識的男人給她更多的錢買更多新衣裳——這樣的女子怎麼說也無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贈失學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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