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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蓝鸟记 第32页

作者:亦舒

奇怪。

那夜我没多说话,回酒店早睡觉。

我的态度忽然斯文起来。

他讪讪的问:“听说翡冷翠有间乌菲兹美术馆?”

“然。”我答:“不过你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我劝你去买几只漂亮的皮手袋带回去送女朋友,

别选鲍蒂昔里恤,你不会找得到。”

“别讽刺我好不好?”他难为情。

“晚间你是不是在旅馆中恶补美术科?”我问。

他低头看皮鞋,踢起一块石子。

我的心软下来,毕竟他是为了我才做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兴的事,莫如能够令男人傻气。

我因此问:“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语。

自美术馆出来我们在路边吃冰淇淋。

我解释:“很容易生黄疸病,意大利是黄疸病柄。”但是我们吃得来得个高兴。

黄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气里全是橘子花香。美丽的少年男女骑在摩托车上嘻笑地飞驰而过。

陈惊叹:“欧洲竟这么美丽!”

“如果不必寻生活的话,香港也很美丽。”我说。

“香港人很势利。”陈说。

“欧洲人也势利。”我说:“做游客不容易发觉而已。不过我承认在欧洲做小老百姓是开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饭喝茶,简直无处可去。”

“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

“我有男朋友的话,尚会单独在此吗?”我摊摊手。

“这论调证明你是个倚赖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独自游欧?”

我反问:“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会儿:“我刚离婚,前妻是美术学生。”

我意外,“对不起。”

他不响。

“有孩子吗?”

“幸亏没有。”

“婚姻维持了多久?”

“三年。”

“发生了什么事?”

“她找到志同道合的美术家,懂得欣赏她气质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会答应离婚。女人始终是女人,永速被遗弃,绝少有这么幸运。

“你不是唯一的倒霉人。”我说。

“你结过婚没有?”他问得很可爱。

“没有。”我说:“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语气非常惋惜。

“你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女孩子,应该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谢谢。”我装个鬼脸。

“真的。”他说:“没有人会否认。”

“谢谢。”我说。

他已经很严肃了,我有点担心。我怕负责任。我有一个女朋友,她喜欢与有妇之夫来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怕负责任。”有妻子的丈夫水远是别人的责任,她不必担心他的事业,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经济,他生活上的细节…

我也自由惯了,丈夫到哪里跟到那里的生活,我不习惯,为一个男人牺牲,在目前我的智能与心理不允许我这么做,除非我很爱他。但爱本身已是最大的牺牲,一生爱一次已经太多太苦。

所以我逃避,连看一次电影都尽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良后果。但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团,还有三份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没想到要对牢这个人。

“你在香港一个人住?”他想知道关于我更多的事。危险。

“是。”我说:“一层小小鲍寓,七百呎,隔成一房一厅。”

“开销很大。”他说:“你的收入那么好?”

本来我想说笑地告诉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楼”“小姐征友”来帮补开销,但终于没说出口,他不是那么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说:“我很努力赚钱。”

“那么你是一个能干的女孩子。”他说:“比男人还能干。”

他的口气很老派,仿佛男人是一直应该比女人能干,偶而有个女人出色,已经像奇迹。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场戏,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怀疑他是否会喜欢看我选择的电影,天天勉强着迁就一个人,没多久就厌倦了。

无疑他想再婚,第一,因为他前妻已经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习惯孤单的生活,他们习惯身边有个人出双入对。

我们的年龄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难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离婚妇人,我也嫌离婚男人。结过婚的人都没新鲜感,做事过活都像习惯,把新伴侣也往他们的老习惯里带,有窒息感。

像陈,谁做他的二任妻子还得兼任医生,医治他一颗破碎的心。再迟三五年吧,我现在还能穿牛仔裤,何必妥协于他这样的男人,错过这个机会,损失也不算大。

因为前途如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对他冷淡下来。像他这样的男人,不必担心没人嫁,他月薪是不会低的,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负担得很好,结婚是寻伴侣,没有好的伴侣索性寂寞一点算数。

我一冷下来,他很快觉得了,马上放缓步子,他也知道对女人太急进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结婚,或是她正在恋爱中。

在罗马,我已经归队,所以两人交谈的机会很少,客观地看陈君,我觉得他不是没有好处的,他很老实,很有涵养,耐性佳,教养好。

有些男人简直离谱。不久之前有个人约我吃茶,约过七八次,几乎没眼泪鼻涕的恳求,总算答应下来,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楼下又说要送到楼上,在楼上他一个身子硬是塞在铁门口不肯走,蠢里村气神经兮兮的咕咕笑。这么高大的一个男人,令我毛骨耸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记得我严词说:“再不走,我大声叫嚷。”他总算退出铁门,我关上大门时听见他用英语粗口骂我。

这个瘪三。

比起这种男人,天文馆的陈某自然是文质彬彬,不同凡响。一个独身女人在婚前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来丈夫,两个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无缝,很难做一辈子的好夫妻。

陈是好人,毫无疑问,但缺乏生活情趣。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前妻离开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欢这种男人。

女人喜欢的男人是风趣的,有学问,有事业,经济异常具基础。最主要是讨人欢喜。陈某这样的男人,与他在外国生活是不错的,香港太过多彩多姿——我是怎么了,人家又没向我求婚,我想得太远太多,这证明我对他也有点意思。

我们兜一个大圈子,乘飞机返伦敦,他在机场帮我搬行李,同行诸人发出会心微笑,我觉得我们很俗气——两个单身男女出门旅行,结识,在短短时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结婚……比流行小说更不能忍受。

我们到海德公园坐长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树下,树叶有风吹得沙沙声,一条沙地有人骑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条牛仔裤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软绵绵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陈在中环遇见我,他不会把我认出来。在中环,我穿丝袜高跟鞋,中等价钱的洋装,头发样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点坐到下午五点半,日日风雨不改……他再也不会认得我,我自己也不会认得自己。

陈还是老话:“欧洲很美丽。”

“是的,吸过这阵新鲜空气,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气的时候,想想遥远的名画与风景……做人就是这样子的吧。”

“你很消极。”他说:“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们观星宿,认为冥冥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时间埋头工作,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着来,我也不会到欧洲,我很钝,不大用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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