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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 第9页

作者:亦舒

我俩陪他们去酒店,然后我留下莉莉安陪父母,我溜开去上课。

没想到我自己的老爸老妈也不跟我说一声,便跑到酒店自动见亲家去了,稀哩哗啦的知心话说了两车,我与莉莉安面面相觑。

看样子这套戏已封了聒本门,成功得很。可是莉莉安在这个星期内瘦了很多,脸上少了一圈。

潘先生笑说:“哈哈,渡蜜月嘛,自然是来英国住上一阵子,婚后则住香港,好不好﹖我们两家,各得一子一女,简单之极,莉莉安自小被宠坏了的,遇上尊,不只是她的福气,也是我们的福气。”

我那老妈连忙也高帽子套回去,“那里那里。阿尊傻里傻气,咱们以为他一辈子娶不了亲,现在……哈哈哈哈。”

一星期很快过去,潘氏夫妇心安理得,非常满意地回英国去了。临走直托亲家照顾莉莉安。

妈妈则跟我说:“无论如河,莉莉安一星期得来一次,让我弄些好吃的菜给她补一补。念医科多辛苦,女孩子独个儿住,那惨淡劲儿,也够她受的。”

我叹气。

莉也叹气。

戏演完了。

莉跟我说:“戒子还你。”她想把戒子月兑下来,但一时紧,除不下,她说:“我回家用肥皂滑一滑,明天还。”

“明天?”我说:“要利息的。”

“尊!”

“对不起。”我苦笑。“你喜欢,就带着好了,何必还呢?由此可知你是不屑。『婚约』解除以后,我们还是朋友,戒子还不还,小事耳。”

“你别误会我。”莉莉安说:“我——”

“你不必向我『报恩』,从此我们『男婚女嫁,各不拖欠』,你放心,这件事我要是泄漏出去,叫我烂掉嘴巴。”

“你在气我。”莉莉安说:“尊——”

“我总得有点气,我年纪尚轻,不想这么快溃疡,你小姐包涵包涵。还有,你请回吧,我们之间的缘份到此为止,你不必再来。”

“你赶我走?”

“莉莉安,我哪儿敢做这样的事?别在无谓地方流连,你要办的正经事儿多着,多少男孩子在排队轮着你。”

“尊,”她用恳求的声音说:“我可否在这里陪你一会儿﹖尊。”

我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打击,我强笑说:“我跟你说过,莉莉安,你不必报恩,回家去吧。”

她走了。

半月来跟她相处,忽然分手,我恍然若失。梦里夜里尽是伊人的倩影。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脑中,我无法摆月兑她。

我深深地叹一口气。

什么叫?当你衣食住行全部不缺的时候,却为某一个人茶饭不思,这就叫情。

奇怪,阳光同样和煦地照在我背上,教授同样地授课,莉莉安没出现之前,一切平安无事,我的心情如湖上之镜面一般,但是现在却烟雨蒙蒙。我也不知道何以莉莉安会引起我心中之涟漪串串。

一个人在爱情中是万分文艺腔的,原谅我肉麻当有趣,把鸳鸯蝴蝶派中可以用的言句全部用上了。

现在每天太阳升起来,再也带不起我任何的兴趣。一个人在路上走,寂寞如枯草,我顿时像老了十年般。

在饭堂中吃饭,老是盼望莉莉安会出现——怎么可能﹖除非她需要有人再扮演一次未婚夫,那么我倒是驾轻就熟的。呵,悠悠我心,非无他人,为子之故,沉吟至今。

妈妈不久起疑心——“怎么总不见莉莉安来我们这里?”

“她那门功课有多忙,妈,你不是不知道。”

妈妈想了想,觉得也是实情。

我本要说,莉莉安潘是水远不会再来了,水远不再。

我跟自己说:会习惯的,慢慢便会习惯的,不需要过多久,她会淡出。将来儿孙满堂的时候,我会想起这段往事,甚至讲给孩子们听。

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

莉莉安像是消失在空气中。校舍大,数千学生通常见不到面。

但是有一日,正当我漫无心思地在吃午餐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嗨”的一声坐在我对面。我抬头。是莉莉安!我几乎怀疑我眼花。“莉莉安!”我说。

“是我。”她把一只指环在手中把弄。“我终于把它月兑下来了,”她说:“不好意思,让你等好久。”

我苦笑说:“我想念的不是这只戒子。”

她不响。

我问:“你怎么会瘦成这样?”

“我们考试。”

“考试也不该这么瘦!”我说。

“在这段时间内,我想了很多,尊。”

“想什么?”

“你与我。我与你。”她说。

“我们之间有什么好想的﹖”我黯然说。

“我希望你别再提报恩这两个字,我又不在一百年前出生,动勿动要卖身投靠报恩,我只是想说,尊,如果你不厌憎我为人,我们或许可以约会——”

我张大嘴瞪着她。

她说什么?

“你是好人,尊,帮我忙是为朋友捱义气,各人的作风不同,私底下你看不起我,嫌我不检点,我是知道的,你一直避着我,我也是知道的,但你可不可退一步想,或者我也有我的好处?”

她恳切的看着我。

我的运气回来了,我喜出望外,我——

“考虑一下,好吗,尊?”

“考虑?”我站起来,“莉,我只有一个希望,希望你永远别把这只戒子月兑下来,先戴着再说。每个周末母亲都问我你去了什么地方,简直逼死了我。”

莉莉安笑。“尊!”她紧紧握住我的手。

饼去是过去,将来是将来,两件事不可混为一谈,爱情是心灵上交通,感应的流动。的接触只是等闲事,这是我们摩登人的看法。

“莉莉安,看,这叫作缘份。”我说。

“是,是!我绝对相信。”她说:“嗳,明天是周末,我们上你家去好不好?上次那些桂花酒酿汤团,引得我馋死了。”

“莉莉安。”我笑,“你是永远受欢迎的。”

“谢谢你,尊。”

“说:谢谢未婚夫。”我更正她。

我们一起笑。

水晶

我喜欢看女人,女人也喜欢看我,因为我本身是个女人,我喜欢看一切美丽的女人,但是也有三不看:个子矮的不看,皮肤黑的不看,穿高跟鞋的不看。那理由并不明显,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嗜好。

美女见得真不少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是一个新闻记者),我有机会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漂亮女人——少女、少妇、中年而有风韵的、可爱的老年人。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应该是水晶吧。水晶其实并不叫水晶,我们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灵通,光芒四射,美丽闪烁。她是我们的大学同学。

来参加女子同学会的时候,她散着一头长发,嘴巴里嚼着口香糖。当时我大学三年,她是新鲜人,那副德性真叫人倒胃口,一点规矩也没有。

我问:“你擅长什么?”

“吃喝嫖赌。”她说。

我瞪着她,差点儿昏过去?

后来证明果然不错,她能吃——别人煮了她便来吃。吃完拍拍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产在什么地方、拔兰地连喝半瓶脸不改色。她也能赌,从LA开车到拉斯维加斯去,连赌廿小时廿一点,回来把美钞往地下一撒,倒头便睡,旷课一天。她很有点偏财运。

至于嫖,那是开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岁,青春貌美,腿跟洋妞一样的长,窄肩膀,胸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面叫男生们心神荡漾,她的私生活并不坏。

我们开始喜欢她,因为她能干、她聪明、她热心、她肯帮助人。

我爱水晶,那是因为她冒着丢掉男朋友之险,送我进医院看湿疹。她穿著开高叉钉火钻的黑丝绒长旗袍在医院里为我拿药、递水、填表,嘴巴里还嚼着口香糖,她那个足球健将男友在一边耐心的等她去舞会!水晶不是一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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