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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人 第26页

作者:亦舒

桃丽叹口气,“我也很想结婚,从艮,做一个家庭主妇,从此退出江湖,不必受排挤忙挣扎,不必戴个假面具嘻嘻哈哈做人,我不但精神疲倦,身体也很疲倦了。”

我不晓得如何安慰她。

她的烦恼我很明白,职业妇女有时候非常的低潮,也难怪,遗传因子下意识地催逼她们成家立室,养儿育女,但现实生活却勉强她们勤力工作,坚强勇敢,换了是我,我也会精神不佳。

但是我这次约桃丽出来,是为了寻找一点阳光,最近我的生活至为沉闷,想她以活泼治疗我,谁知道她令我更加忧郁。

吃完一顿午餐,我起身道别,再也没有提出下一次的约会。

也许这是不公平的,也许桃丽不是每次都这座不高兴,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缺少一份奋斗的精神,老想逃避,以为一嫁人便全部难题获得解决……

这是人生观的问题,丽莎从来不这么想,每次遇到工作上的难题或是阻滞,丽莎会耸耸肩说:“我已经尽了力了,管它呢,问心无愧就行了,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同事计算她,打她小报告,占她便宜,欺侮她,她都不介意,因不善吹拍钻营,故意讨人欢喜,丽莎虽然学历与干劲都超人一等,但并不见得会比别人升得更快,不过她不在乎,她尽了自己的力就算了。

丽莎是很开朗的,不是因她走了我才想到她这点好处,她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也欣赏她。

谁不辛苦呢?一个年轻人过五关斩六将才捱到大学毕业,自学校出来又还得寻工作,找到工作要盼升级,无穷无止境的挣扎……这年头也很少有妇女可以坐在家中被供养了。

下午我像木偶般履行着公事,我跟自己说:你不是活着,你是一具行尸……

我想放两个星期的假休息一下,又不能确实该逛到哪里去,光在家坐着也是会发狂的。

这一切都是为了丽莎吗?

她在的时候我的情绪很平稳,她临走的时候我的情绪也很平稳,为什么现在会这样?

啊!她在伦敦恐怕一点也不寂寞吧?她在伦敦可以巡博物馆观遍舞台剧,学校里有新的朋友,生活平添许多新鲜刺激。

而我,我在这间写字楼里马上要老死了。

月底开会,总经理宣布我升级加薪。

我心内有一点喜悦,虽然只升了芝麻绿豆的职位,但是同事公认为我是应当人选,就不容易。

我想找个人庆祝一下,却一个人选都没有。

如果丽莎……又是丽莎。

我烦恼的想,天下又不是只剩她一个女人!

我妁了咱们公司的营业经理嘉露出去吃晚饭。

她是个野心勃勃的事业女性。

但我被她闷得几乎痛哭流涕。

嘉露辨事的效率无异是一等一的,但是老天呵老天,我们只是在公司办公,我们不为八小时的工作而活,除了工作,至少还有其他的事值得做吧。

但是她下了班也等于没下班,一边喝着最好的“香白丁”白酒,,一边说:“总经理摩土如何如何……”“董事长李察臣怎样怎样……”“瑞土总公司的宗旨是……”“人事部部长彼得其实……”

惨遇结婚──白天对牢这些人不够,下了班嘉露还对他们念念不忘,我胸口佗闷,呵欠频频,但嘉露似乎不觉得,一直拉扯下去,把她所知道的“秘闻”一股脑儿灌输给我,终于我施出杀手涧,我说:“嘉露,我有点不舒服,我们走吧。”

结果是,她在公司里看到我,再也不跟我打招呼。

我记得以前,约了丽莎出来,我们可以谈到梵哥的画、威尼斯的风景,西厢记中曲子的特色。

天呀,我是多么想念丽莎。

那时候,工作特别起劲,因为下了班可以见到丽莎,两人畅饮一杯啤酒,那时候,八小时办公时间过得特别快,因为可以打电话给丽莎略聊一两句。

但是我怎度能够留住她呢?人家要到伦敦去进修学问,她回来的时候自然另有一副光景了,说不定带着丈夫孩子回来。

懊死的!我诅咒看天气、文件、渡轮、同事、老板、整个世界──

但是我不肯承认爱上了丽莎,爱情不是这样的,爱情应当轰轰烈烈,我与丽莎,一直那么平和……不不,不可能。

然而我是这样想念她。我需要她的巧笑倩兮,我需要她一双忍耐的耳朵,我需要她的存在。(二)

我是丽莎,到英国已经三个月了。

与张国栋走了两年有多,做他那有名无实的女朋友做得我混身不耐烦,我到伦敦,不是为了进修,而是为了逃避一段毫无结果的感情。

叫我如何形容国栋呢?他是一个好男孩子,第一次见到他,我已被他吸引。

他是一般女孩子心目中的好对象,港大毕业,有一份稳定而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国栋有一张非常温柔、清秀的脸,他稍微疲倦的时候,喜欢将头靠在墙上,看上去很孩子气,激发女人的母性慈爱,忍不住想在他额头吻一下。

看得到这一点的,自然不止我一个人,因此他在女人堆中受欢迎,是可以想像的事。

但是他毕竟打了电话来约我午膳,看电影、吃茶……我们变得很熟络,一般人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事实上却不如此。

他在人前跟我非常的亲热,一到我们单独相处,却又是个守礼君子,我们在这些日子里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关系。

我不会说他聪明,这个年头,男人并不需要对女人负责任,上的欢愉也不过是双方面的你情我愿,他并不见得会因此月兑不了身。

我觉得他是尊重我的一个君子人。

但为什么,我老认为国栋不会娶我?他像老在等待一个更好的女郎。

我知道。

他理想中的对象不是我,而是一个穿白色衣服,神态寂寥的艺术家,她凭感性生活,富创作天才,气质清秀,态度高傲的女郎。

柄栋不止说过一次,香港的女孩子不是不好,只是太俗气,他自然也嫌我俗气,因为我不是一头直发,穿双平底凉鞋,那种潇洒得不知道油盐柴米的艺术家,所以他嫌我。

柄栋对我像个妹妹,但我对他,却不像个哥哥,我承认我平凡,我觉得一个女人的最终目的是结婚生子,我自小到大都没有大志,也不想轰轰烈烈的干事业,能够嫁与国栋,我已够开心。

因为一年多没进展,我只好与他摊牌。

那夜我说:“我要到英国去念一年书。”

谁知他诧异地说:“你有心念书便起码念个学土,念秘书课程才一年,除了假期,剩七八个月,不三不四,有什么好?”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他又说:“大学生的气质是两样的,不管前程如何,培养那份气质也是值得的,尤其在欧洲进修──丽莎,我替你庆幸有这样的机会。”

我黯然,原来他巴不得我走,他真是有一手,不但不留住我,而且还替我出主意,叫我去念足四年。

我心灰意冷,偷偷的哭,终于咬咬牙,提起行李走了。

柄栋有到飞机伤来送我,与我握手,祝我锦绣前程,我强忍着眼泪。

就这样,我上了飞机,到了伦敦,表姐夫与表姐来接我,替我办妥入学手续。

对着风光明媚的异国风倩,我却没有心情欣赏与享受,神情是憔悴的,终于在表姐的追问下,我把心事说了出来。

表姐冷笑,“这么坏?嫌你?我不过是中学生,但你表姐夫是博士,他可没嫌我。”

我说:“这里是英国,香港是两样的,香港人势利,什么样的人眼什么样的人走,不能越界,女孩子若没有一张文凭傍身,叫夫家的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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