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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与十二月 第21页

作者:亦舒

“你是姊姊的朋友?”我问,

他擦擦鼻子。“是,我送父母去马场,她说她有个妹妹也不跑马,说不定我们俩谈得拢,陪我到这里来,她的牺牲算很大,她放弃三场赛马的时间。”

“我知道。”今天一日没一处对劲的地方。

“这杯饮料真不错。”他扬扬杯子。

我喜欢他,真的。

“谢谢你!”他站起来,“我告辞了,下次再见。”

我很怀疑下次是否能够“再见”。

“认识你很高兴。”他补一句,“真的。”又笑,雪白的牙齿。

他走以后,我心跳半日,说不出的感觉,一个人坐在客厅中,直到天黑。然后姊姊又上来。

她用一只式样古怪的金子打火机点着香烟,深深吸一口,喷出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说:“真正的“用家”还是选都彭的。”

她按熄香烟。“还喜欢他吗?”

我接捺不住。“我的眼睛只认识读书人,他是不是读书人?”

“他流的汗恐怕都有书卷气,加州理工学院的助教。”

我吹一声口哨。“研究什么?”

“很奇怪的一项题目。”姊姊说:“他是科学家。”

我兴奋。“告诉我!是什么?”

“水星接近地球与太阳核子的扩张状态。”

“啊!”我惊叹。

“盲目崇拜。依我说,还不如那带街的,到皮草店去,可以拿百分之廿回佣。”姊姊笑。

我笑着拉起姊姊的手。“你不是真这么想,是不是?当然是有分别的,怎么会没分别呢?”

姊姊叹口气。“人就是这点不实际。钱还不一样的臭?开银行赚的与开凉果店赚的,偏偏不一样!”

“他会不会约会我?”我问。

“哪有煤人包生儿子的?”姊姊扬起眉毛。

“偏偏我今天这个样子。”我叹口气。

姊姊燃起一根香烟,正容说:“说不定他觉得你与众不同。这种男孩子早就被女孩子宠坏,你跟他来个下马威,也是好的。以真面目示人。”

我摇摇头。男人永远不会喜欢女人这个模样。

姊姊去后,我对着镜子很久。研究如何把自己改良。

结果我去修整齐头发,又添些新衣裳。

等家中墙纸黏好的时候,小宋的电话也来了。我很高兴。他约在一间法国餐厅。我决定补偿过去的错误,使他耳目一新——不是故意讨好他。但是我不想再虐待他。

我穿一件黑色满是横十字纹缎子的旗袍,铸金边,完全是张爱玲那时式样,宽身,阔下摆,长到腿肚,敢说是别致漂亮的。

他早到几分钟,我进去的时候他吃惊,但不是惊艳那种诧喜,而是意外、错愕,并且有失望的成份在内。我的心马上一沉。他女乃女乃的,真难侍候,我踏高跷似踩着四寸半细跟鞋来,他还让我瞧眼睛鼻子,受不了!

倒是在座的外国宾客,纷纷投以赞赏的眼光——他们终于见到唐装打扮的中国女人了。

我瞪眼:“我这次又是什么不对?”

“发生什么事?干吗你打扮成一个苏丝黄?”他问。

“他妈的!”我骂。

“为什么?”他质问。

“因为上次我像个老粗,今次想你改观。”我说。

“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老组,我喜欢老粗。”

他摊开手,一副存心吵架的样子。

“我是老粗?”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谁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他站起来,“你自己说的。”

四周围的人开始侧目。我俩的声线实在很高。

“我这么说自己是可以的,但你说我就不可以,”我气愤,“这顿饭我不吃了,免得为一杯茶出卖灵魂。”我抓起手袋,转身就走。

“喂!”他在我身后嚷。

我推开餐厅门,才到街上,被凉风一吹,就开始再次后悔。

他大概没有追上来。也不会追上来。我又失败了。真不幸。

如果这些男人们这么难讨好,我干脆也不必去讨好他们,真的,我开始不耐烦。

我喜欢他,不错,不过我不须勉强他喜欢我,事情太痛苦。我并不惯侍候男人。

回家剥掉旗袍,简直要服食镇静剂。我把电话筒摔在一边,费事听解释——我十分肯定他不会来电话解释,不是以防万一,其实心中最怕他不来解释,我下不了台。做女人真难,心中忐忑,岂止十八个吊桶。

吧脆做老姑婆也好,看电视终老。我气愤的想。

可喜我还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可以寄情寄时间。自从“旗袍之辱”之后,我狠狠的痛下功夫地在写字间卖力。很有效,没时间来痛苦。

职业女性也有好处,一天才廿四个小时,工作去掉十个,睡眠七个,所馀无几,一天一下子就过去无综。

只除出星期日上午……蒙胧的星期日上午。最思念最脆弱的时刻……浅灰色的秋日早晨。

冰冻的牛女乃在上午,冷冻的啤酒在下午,寂寞的我还是我。我欣赏的男人如果不欣赏我,于事何补呢。

挤在公路车上我静默地打量着身边的人。女孩子们手中都是冒牌货,利源东西街的假“芬蒂”,假“狄奥、假“卡甸”,连她们的脸都像假的——一个个都是粗制滥造,大量出产的面具,随意刷上去的劣质胭脂与眼影膏。真可悲。如此也是一辈子。

到家我把新制的银狐大衣穿在身上,坐在沙发中抗议。抗议受压逼的女性。下班后还要把饭菜带回家煮,疯掉了,真疯了,然后生一大堆子女,找些生命陪着一起吃苦,算是报了仇。我就是错到底,也不作类似妥协。

妹姊又来看我。门铃照理按得震天价响。

她说:“八成是疯了,独自穿件皮大衣坐在客厅里发呆!精神崩溃的前夕。”她冷笑。

“我总不能穿着它与一个十八岁的毛头小子挤公路车吧?”我反问。

“你的毛病是自己把场面做得太大。”姊姊说。

我问:“你知道吗?外边的捞女都有她们的逻辑:先把皮裘珠宝穿在身上,那么客人的出手不好意思太低。”

“你喜欢小宋,是不是?”姊姊说:“坦白不要紧。”

我点点头。“他很豪爽,有什么说什么,我很喜欢这样的男人,又有才学又有底子。不过别想了。”

“最近闲来干吗?”姊姊问。

“观察人生——你知道,有些男女的爱情在公路车与渡海轮上也可以开花结果,还作其护花状呢——把别的女人挤开,保护他的女友,两人在臭气冲天,水泄不通的电车内默默含情地相视而笑。我长叹一声。

“我可以打一个电话到附近的咖啡店去吗?”姊姊问。

“干吗?叫外卖?”我瞪她一眼。

“叫宋某上来坐坐,他耽在那里喝咖啡已一小时以上了。”妹姊说。

我的心跳加速。“你们又计谋好的。”我软弱地抗议。

“他想见你,你屡次给他难堪。”姊姊拨通电话,“求求你,把皮大衣月兑掉好不好!”

“我就是我。”但我还是把大衣月兑掉。

“我要走了。”姊姊说:“再下去我快变成潘金莲一剧中的王婆了。对不起。可是亲妹子,这次你当心点,再把事情弄糟,我不负责任。”

她前脚走,小宋后脚到。

我看着他很久,他应该感到“英雄气短”,这倒霉蛋,碰见我这样的女人。但是他居然三番的寻上门来。

“嗨!”他说:“我道歉。”

我马上溶化掉。“姜啤?”我问。

“谢谢。”

我穿着短裤,波恤,一副预备短跑的样子,他上上下下观察我一番,然后说:“我喜欢你,不管你一时像老粗,一时像苏丝黄,我还是接受你,我是个老土,我只是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有这么多变化,所以才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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