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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第60页

作者:亦舒

他微笑,“不,不再痛苦了。”

我们行至一座大夏的顶楼,高矗云霄,飘飘欲仙,我觉得冷。

“跳下去。”添张说。

我生气,“客气点,你在找替身,我知道,骗得我高兴起来,说不定就跳下去。”

“我是为你好,”他冷冷地,“免除你的痛苦。”

我想到黄玫瑰,心如刀割,落下泪来,握往他的手,答曰:“我跟随你,我跳。”

一身冷汗,我自梦中惊醒,我惨叫。

我竟见到了添张!

添,添,你竟找到了我,我浩叹一声,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并不迷信,但是难道我心中已萌了死念,认为大解月兑,才是最佳办法?

我可怜自己,大好青年,一旦为情所困,竟然萌了短见。

从那时开始,我开始野游。

在伦敦,男女关系一旦放肆起来,夜夜笙歌,也是平常事,但我从不把女人往家中带。

姐姐们见我老不回家睡觉,开始非议,我与老庄商量,要搬到他家去。

他自然是欢迎的,咱们还有什么话说。

庄说:“天天换一个女人,也不能解决你的寂寞。”

“你怎么知道?”我抬起头。

“我都经历过,我是过来人,我不知道你的苦楚,谁知道?”

“可是我要证明自己。”我说。

“把头埋在外国女人之骚气中,你证明了自己?”

我不答。

“把胡髭刮一刮,找份工作,好好结识个女朋友。”

我不响。

“要不回家流血革命,与你老爹拼个你死我活。”

“跟罗德庆爵士争?”我问,“他现在要名有名,要利有利,要人有人,我拿什么跟他比?”

“女人跟我走,也不外是因为我是罗某的儿子,我还借他的荫头呢,我去与他争?鸡卵碰石卵。”我说。

“那么识时务者为俊杰,忘记那女人。”庄说。

“你若见过她,你就会知道,天下没那么容易的事。”

“这种‘懿’派女郎一生难逢一次,你认命算了。”

我没精打采,“什么叫‘懿’派?”我问。

“慈禧太后叫懿贵妃,懿字拆开是‘一次心’,见一次,心就交与她了。”

“啊。”我真遇上了知己。

“那个女郎叫什么名字?”老庄问。

“叫什么名字有什么分别?一朵玫瑰,无论你叫她什么,她仍是一朵玫瑰。”

“是是,”庄说,“一朵玫瑰……”他沉吟着。

我们这两个千古伤心人,早该住在一堆。

“你现在跟什么人相处?”庄问,“你两个姐姐很担心。”

“跟金发的莉莉安娜贝蒂妮妮南施。”

“她们是干什么的呢?”

“不知道,”我自暴自弃,“大概是学生吧。”

“她们可知道你的事?”

“我为什么要跟她们说那么多?”我搁起双腿。

“你是存心堕落,我看得出。”庄说,“这辈子不打算结婚了?”

我仰起头,干笑数声,“你还不是一样?”

“我倒已认识了一个女孩子。”

我大大惊异,这个意外使我暂时忘记了心中的痛苦。

“你,庄国栋?你找到女朋友?”我说。

“是。”

“你一定要让我见见她。”

庄笑,“我已在安排。”

“你不是胡乱找一个就交差吧?庄,告诉我,她长得好不好?”

庄苦笑。

“比起你以前那一位呢?”我问。

“完全不同。我以前那一位——她是独一无二的,而这一位……她则是同类型中最出色的,你明白吗?”

我点点头。

“这一位跟一般女子一样,也爱打扮,爱享受,不过表现得含蓄点。她也喜欢在事业上大施拳脚,占一席位置,出风头,轧热闹,精明中又月兑不了女人的傻气,她的聪明伶俐是很浮面的。一方面作有气质状,另一方面又斤斤计较对方的家底身世……但我们到底是活在现实的世界中,她仍不失是一个可爱的女郎。”

我又点点头。

“可是我以前的情人,她是不同的,她心中完全没有权势、名利、物质得失,她全心全意地爱我,她心中只有我。”他声音渐渐低下去。

我明白。我说:“或许那是因为她当时十分年轻的缘故,你知道:棒棒糖、牛仔裤。”

“不,我知道她这脾气是不会变的,她爱我,她爱我。”

“是是,她爱你,她爱你。”我无法与他争,“你比我幸运,至少她爱过你。”

庄苦笑,点起一支香烟。

“至少你现在有了新人,”我说,“小王子说的:‘时间治疗一切伤痕’,”

“可是自她别后,时间过得太慢太慢。”庄说。

“总在过。我们说说你的女友。”我说。

“啊,是,”庄的表情又温柔起来,“她很好,啰嗦,但脾气很臭,很倔强。她非常爱我,愿嫁我为妻,逼我戒烟,劝我上进。”

“我明白——一般女子中最出色的。”

“是。劝我戒烟,笑死我,月兑不了那个框框。”

“我知道,”我接上去,“换了是以前那位,你就算抽鸦片,她爱你也就是爱你。”

“对了。”庄拍案叫绝,“震中,你是我的知己。”

我默然,像黄玫瑰,她嫁我父亲,可不是为他是亿万富翁,他有爵士头衔,她是个完全不计较的女人,只是爱他,所以当日就嫁他了。而父亲,父亲值得女人仰慕倾心的质素实在太多,无论人们怎么想,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这样的女人太少了,幸运的父亲找到了她。

老庄深深抽烟。

现在的女人,一有机会便蠢蠢欲动,与男人争地位,事事要平等,男人是不准娶妾侍了,可是你让她拿出一半的家用来减轻男人的负担,她又不肯,你不给她做事呢,她又没安全感,处处要表示她有生产能力,生产价值,家里面婢仆如云是一件事,她拼死命要坐写字楼做妇女界先锋,非搞得丈夫要汤没汤、要水没水不显得她重要。

现在的女人!

逼得男人陪她们鬼混,不兴结婚之念。

只有一个女人是不同的,她叫玫瑰。起初令我们震惊的是她的美貌,随即令人念念难忘的却是这种失传的美德。

“我请吃饭,我们到夏蕙去。”我说,“我们开香槟庆祝,我穿礼服。”

“谢谢你,震中。”

“老庄,我这辈子,注定再没机会震撼中华了。”我拉住他的手臂说。

“你是个懦怯鬼。”

“那总比做跳楼鬼好。”我悲哀地说。

“说的也是。”

那一日,我履行诺言,把最好的小礼服取出来,约好了庄与他那一半,订了位子,据案大嚼。

庄的女朋友是位非常时髦的小姐,穿着漂亮,有学识,中英文都不错,又会一两句法文,运用得非常滑溜,什么“红楼梦是一本Romanac1ef——曹雪芹的Piecederesistance”,而“香港不适久居,年期满了不知如何,只好当它是pied—a—terre”之类。

多么闷的一个女人。

俗死人,丝毫没有灵魂,活着就是为摆一个时髦的款。她太清楚她自己的优点在什么地方,拼命炫耀,以致失去一切优点。

我抱着相当愉快的心情出来,但一边吃龙虾汤一边深深地寂寞与悲哀。

这种女人在香港是很多的,赚个一万八千就以女强人自居,嗬嗬嗬,她们何尝不担心嫁不出去会变成老姑婆,强人!

这顿饭的下半局我便静寂了。

市面上若只剩下这一类女人,那我还不如返璞归真,到唐人街去挑选,至少她会为我生四五个儿子,不会唠叨身体变样子。

我伤透了心。

老庄点起了香烟。

那女子白他一眼,自以为很幽默地说:“你这个坏孩子,整天吸烟,像支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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