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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朝花夕拾 第25页

作者:亦舒

我问夫人:“应告诉方中信,还是不告诉?”

“你总要向他道别。”

“也可以不告而别,那么至少这十天内他会过得高高兴兴。”

“他会猜得到。”

“真无所适从。”

“顺其自然吧。”

“真不舍得。”

方在飞机场接我,他手中抱着小爱梅。

爱梅仿佛已与他相依为命,胖胖手臂绕着方的脖子,任何不知情的人都会认为她是他的女儿。

见到我,两人兴奋得叫起来,手舞足蹈。

我奔出去,三人拥作一团。

夫人在一旁微笑,爱梅受老方之嘱,上前向夫人敬礼献花。老方最懂得讨人欢喜。

稍后自然有管家把夫人接回去。

第十八章

再度回到方宅,就正式把它当为家。

爱梅已完全熟悉环境,长胖不少,脸颊红润,象小苹果。天大的烦恼,只需看到这一张面孔,也会暂时卸下。

三口子嘻嘻哈哈,我自问真能做到今朝有酒今朝醉。

太阳落山,方带我到舞厅跳舞。音乐很慢很慢,男男女女搂抱着缓缓挪动脚步,身子随节拍摆动,十分陶醉,有些还脸贴脸,女方也有素性将玉臂挂在男伴脖子上的。

没想到五十年前跳舞可以带出这么含蓄的成分,谁说世风日下,越是暧昧就越艳靡,骚在骨子里,令人脸红耳赤,情不自禁。

而且还在公众场所表演,我看得呆了,不肯下舞池。

方几次三番邀请,说是教我。

我仍然摇头微笑。

乐师开始吹奏金色色士风,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令听众沉醉。“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这是怀旧之夜,”方说:“歌名《渴睡的礁湖》。”

呵,旧上加旧,一直往回走,走到幽黯不知名的角落,在那里,人们衣服上每一瓣都绣满花朵,他们惯性服用麻醉剂,都有一双睁不开如烟如雾的芍药眼,什么都不用做,净管勾心斗角或是争艳夺丽。

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种的花有黑牡丹、白海棠,喜欢的颜色有明黄、燕青……今夜似乎捉模到这种情趣,灯光昏沉沉,闪烁着水晶般的珍珠,不喝酒也醉人。

谁愿意回去,在那里,为了使我你不住堡作奉献精力,灯光与日光一样,造成错觉,刺激新陈代谢,把人当机器。

只得悄悄吁出一口气。

方轻轻跟音乐吟唱:“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他说:“我知道有个地方,四季如春,在天堂般的花丛中,有个湖泊,叫做迷失之湖,也许躲在那里,没有人会找得到我们,任由咱们长满白发,你说如何,肯不肯与我到那里去?”

“是是,我们一起去,我愿意。”

他很小声很小声,温柔如夜般说,“那迷失之湖,永远在我心底,让我们来跳舞。”

我热泪满眶,不住点头。

老方带领我下舞池,一步一步教我,并不难,很快跟上了,我学着其他女士的样子,左手搭在男伴右肩上,右手与他左手相握。

这是生平第一次跳舞。

他在我耳畔说:“要回去了吧。”

口气呵在敏感的耳朵上,引起麻痒。

我的心境也非常明澄,既成事实,也无谓抵赖。

我说:“十四号下午。”

“就剩下这点时间?”他无限怜惜的问。

“是,就那么多。”我说。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他哽咽。

夫人说得正确,方的性格可爱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个快乐的人,自身快乐,也令人快乐。

换了别人,就会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够,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过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头来还不是一场春梦,到头来还不是席终人散,还不是伤心失望。

有什么是会陪我们老死的呢,没有。早日想穿了,早日月兑离苦海。

我对方说:“我们在一起的确开心,但愿回忆长存。”

他用手指替我划去眼泪,“听听这首老歌,从我祖父谈恋爱时直流行到现在,叫十二个永不。”

“这些迷人的歌曲,真叫人死而后己。”

“你也喜欢?我爱煞它们。”

他把我带回座位,小桌子上烛火摇曳,他握紧我的手。

“真想同你结婚。”

“不想连累你。”

“非卿不娶。”

我忍不住笑,“你?”

他假愠,别转面孔。

“本性难移,我走掉第二天,你就捧着巧克力好去寻找新欢了。”我说。

方很认真的说:“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你只要问一问你母亲,便可知详情。”

我心底一寒,“我们不谈这个。”

“好,我同你到蓬莱仙境,共渡剩下时光。”

“那么爱梅呢?”

“带爱梅同去。”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乐。

我竟是个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无论是谁,总有权抓住快乐吧,为着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乐,牺牲其他,也值得原有吧。

我们几乎空手就离开双阳市,抵达迷失湖。

湖滨有一间小小旧旅舍,一岸花树,湖上有天鹅觅食。

宛如世外桃源。

旅舍主人衷诚的欢迎我们。

别看旅舍外表朦蔽,这里有最香浓的龙虾汤、最甜美的香摈酒、最完善的游戏设备。

我们三个人什么也没做,有时泛舟湖中,眯着眼睛,我躺老方腿上,爱梅躺在我手臂上,人叠人就过一个下午。鱼丝不住抖动,分明有鱼上钩,但我们不去睬它。

爱梅获得极度安全感,似只小动物般熟睡,呼噜呼噜。

我说:“可惜不能多陪她。“方笑说:“幸亏你曾陪过她。”

这就是乐观与悲观之分别。

“她永远不会忘记你,”方说:“将来她情绪低落之时,你会成为她的支柱。”

“是的,她的确记得我。”

母亲曾无数次提及这位无名女士,视她如神明及偶像。

“爱梅懂事的时候,要不要我把真相告诉她!”

“不。”

“我该怎么说?”

我沉默。

母亲一直不知道我即是她女儿,那意思是说,没有人来得及把真相告诉她。

方中信没等到她长大懂事,已经不在人间,而那位先生与夫人,当然更是保守秘密的能手,是以小爱梅不晓得我是谁。

方中信说:“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从前不会明白这个话,现在如同身受,我点头。

他又问:“回去之后,怕你会寂寞。”

那是一定的,虽没有开口,眼睛也露消息,他并不担心自身,忙着安慰我,“好歹忍耐一下。”

我凄酸的低下头。

“或者你可以与他详细的谈谈,使他明白你的需要。”

“他并不关心我的需要,我怎么同他谈?”

“陌生人也可以同陌生人谈话呀。”

他真天真。

“你会同莉莉谈话?”我反问他。

“怎么不会,是她嫌我不够正经,与我终止来往,跟了别人,你以为我在情场无往不利?并不见得。她与新朋友在一起不愉快,时常打电话来诉苦,你不会介意吧。”

“不,我怎么会小器。”

他松口气,“每次都捏着把汗,除了你之外,女人太麻烦。”

那不过是因为他喜欢我,所以在他眼睛春出来,我没有缺点,只有可爱,其实那么多女人当中,我最讨厌。我最麻烦,临走还要把一个五岁的孩子托付给他照顾。

我说:“这次回去,别的也许可以忍耐,吃惯了巧克力,可怎么办。”

“多带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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