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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人淡如菊 第25页

作者:亦舒

家明背着我,看着炉火,他说:“为什么不要你?你有什么不好?”

“我?”我挪动了一于,“我?我当然不好,何止不好?简直罪恶,拿了家里的钱来开销,一不读书二不工作,跟洋人姘居,我好?我再也没有人要的了。”

“我倒觉得你好。”家明还是背着我。

“那是因为你愿意了解我,当我是一个朋友,可是其他的人怎么想呢?”我问。

“其他的人,不过因为他们没有你这样的机会堕落,所以吃醋罢了。”他答。

我笑了,躺在沙发上,把垫子抱在胸前。

“家明,对不起你,你工作必然很忙,这样子把你拉了来,你心里不知怎么样想呢,可能在咒骂:这家子,有这样的母亲,就有这样的女儿。”

“你真要知道我怎么想?”他转过头来。

“嗯。”

“我在想,如果这是真的就好了,我不费一点力得到了一个我要的女孩子。”

我一怔,“啊,家明你开什么玩笑?”

“这年头没有人相信真话了。”他笑。

我不响,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为什么我也暗里希望这是真的——如果我不认得比尔,我只认得他,我们就要订婚了,从此下半辈子不用愁了。我惨痛地想:然而事实不是这么简单呢。如今他做了我的挡箭牌。

“家明,”我说,“我实在感激你,真的,我母亲……希望你帮我这个忙,她在这里的当儿,你多多包涵,别把我的事说出来,我实在不忍她失望,将来要是我结了婚,她好过一点,也许情形不同,可是现在——”

“你放心。”家明打断我,“你怎么还不相信我?”

我有点惭愧,他说得对,我可以相信他。

“你累了,你也该休息一下。”他说。

“家明,你妈妈也要来,是不是?”

他点点头。我申吟一下。真受不了,一个老女乃女乃已经弄成这样,倘若来了两个,那还得了!我自楼上抽了一张毯子下楼,蜷在沙发里睡了一会儿。家明不方便上楼,我只好下来陪他,不能让他一个人留在客厅里。

我睡了一刻便醒来了。家明坐在地上,在做功课,他的笔记摊了一整个茶几,电视在播映足球比赛,没有扭响声音,他看得全神贯注,一边在嚼花生,喝着咖啡。足球紧张了,他握着拳头挥舞。

这人是个孩子。我忽然记起比尔也这么做笔记来着,我也是在沙发上睡着了,然而两个人的神情是不一样的。一醒来比尔就发觉了。但是家明,他大把大把的花生往自己嘴里送,一边手舞足蹈。

我用手撑着头,看着他背影,就笑了。

他这才发觉,转过头来,他说:“啊,醒了。”

我想,比尔现在在哪里?他会原谅我吗?为了母亲,我叫他不要露脸,把他赶到别处去住。

家明说:“你肚子饿了没有?我们在中国饭店吃饭,我请客,等伯母醒了就去。”

我看着他,笑着点点头,他握住了我的手。

妈妈的声音响起来,“我早就醒了。”

我们回头,她笑吟吟地站在那里。妈妈真是厉害。

我叹了一口气,她这一次来,有计划之壮举,再也不放过我的,幸亏是家明,换了别的男孩子,叫我怎么应付呢?家明向我投来一个眼色,叫我不必担忧。

妈妈又发觉了,她说:“你们不必挤眉弄眼的,我很明白,你们不必忌我,平时怎么样,在我面前也怎么样好了,我是最最开通的。”她一直笑。

我没好气。她开通?家明是她喜欢的,所以她特别“开通”。

我们一起去吃饭,坐席间也是妈妈一个人说话。不过见她如此高兴,我也颇为安慰,家明真好,把她服侍得水泄不通,我看着只会微笑。待她走后,我可要重谢家明才是。

一顿饭吃了好几个钟头,吃完饭,她忽然从皮夹子里拿出一只扁长盒子,放在桌子上。

“家明,”她说,“伯母把你当自己孩子一样,伯母喜欢你,这是伯母在外国的见面礼,你若不收,就不是好孩子。”

我笑,“怎么见得他不收呢?又不是送他炸弹!”

妈妈白我一眼,“你当个个人像你?无法无天?家明是规矩的孩子,他多客气,当然是不肯收的。”

我吐吐舌头,“你到底是要他收这礼呢?还是不收?好像叫他收,又好像拿话套住他,不叫他收,到底什么东西,家明,打开看看!”

妈妈尴尬了,“乔啊!你这个女孩儿啊!一张嘴这么刁法!”

我笑,“你看,家明,本来我妈也把我当宝似的,只因见了你,样样把我比下去了,就嫌起我来了,你怎么好意思?”

家明也只是笑,“伯母,太名贵的礼物,我不敢当。”

我把盒子扔过去,他接住。我说:“咱们家出名的孤寒,见面礼不外是三个铜板之类的,你放心,收下吧。”

妈妈嚷:“别扔坏了,别扔坏了。”

我说:“哦,会扔坏,是手表,是大力表。”

我替他把纸包拆开来,表是表,却是一只白金康斯丹顿,白金带子、宝蓝的宝石面子。我不响,妈妈真把家明当女婿了,几万块一只的手表都送。

家明一看之下,果然推让又推让,妈妈打架似地要他收,大庭广众之间,不亦乐乎。我就想,比尔可趁不了这种热闹,假如对象换了是比尔,妈妈早就号啕大哭了。

家明终于把手表戴在手腕上,皆大欢喜。老实说,我觉得他很配受这笔重礼,那表戴在他手上也配。

回到家,他把我们母女俩安顿好了,就开车回去,临在门口谢了又谢。他走了以后,妈妈精力还有剩余,口沫横飞地赞家明,我收拾茶几,发觉家明忘了功课,我把他的纸张小心地叠起来,有一张纸上却密密麻麻地写着一个个“乔”字,我“呀”了一声。把那张抽了出来放好,其余的仍放在茶几上。

电话铃响了,我抢过来听。是比尔。

我很有点百感交集。“你在哪里?”我问他,“家?”

“我还有第二个家吗?”他温和地说,“我在一间旅馆里。”

我紧紧地抓着电话筒,说道:“比尔,你不怪我吧?”

“怎么会?你们刚才出去了?”

“是,陪妈妈出去吃饭。”我说,“她很喜欢这里。”

“我想你。”他说。

“我也想你。”我说。

妈妈插嘴说:“别肉麻了,刚分手,又打电话来,又说想你想我的,有中文不说说英文,怕我听了是不是?你跟家明说,结了婚两个人住一起,岂不省事?这里电话收费多贵,一直讲废话,什么好处!”

我呆在那里,母亲之泼辣,真是惊人。

比尔问:“那是你母亲?”

我低声答:“是。”

他不响。

“比尔,”我把声音压得极低,“比尔,我要见你。”

“明天打电话到学校来,我等你电话。”

“好,再见。”我说。

“我爱你。”他说。

我放下电话,对母亲表示我累了,想早点睡。但是妈妈睡着以后,我却还没有睡,我起床抽了一支烟,喝了一点酒,忘了问比尔是哪间酒店,我想偷出去看他,直到天亮,始终没睡好,妈妈倒又起床了。

这一天她让我陪她去逛公司买大衣,人人说英国大衣便宜,好的货色也不便宜啊,优格一件牛仔布的短外套就二十七镑。

花三百块买件牛仔布罩衫算便宜?我不明白她们是什么心理,而且跑到什么地方就买到什么地方,我求她去海德公园她都不去,挤得一头汗,罢啊,母亲来伦敦跟在香港有什么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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