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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故事 第9页

作者:亦舒

“你在等什么,叫他拿现款来买你的笑容,快快!”

“男人不是那么容易拿钱出来的。”

“才怪,除非你不想向他要钱,否则的话——你并不是要他的钱。”百灵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隔了很久才睡着。

我在与自己练习说,“你原谅了我,我的收人并不会增加百分之二十,你不原谅我,我的收入也不会减少百份之二十,你对我的生活没有影响。”

但是肯定对我的精神有影响。练了一个晚上,天亮的时候像与人打过仗,累得贼死。

拉开门拾报纸,铁闸外有一束黄玫瑰。

我关上门。

黄玫瑰?

我再拉开门,是黄玫瑰,一大束,茎长长的,竖在铁闸边。我连忙打开铁闸把黄玫瑰捡起来,上面签着他的名字。皇后花店。

百灵满嘴牙膏泡沫的走出来,“什么事?耶稣基督,玫瑰花?”她惊叫,“什么人?什么人会送花来,我们不是被遗忘的两个老姑婆吗?白马王子终于找到我们了?”

我小心地撕去玻璃纸,数一数。

“有几朵?”

“二十六朵。”

“为什么二十六朵?”

“因为我二十六岁。”我说。

“你那个男朋友?”百灵说。

“是他。”我说。

“丹薇,看上帝份上,快与他重修旧好,说不定他用车子载你上班的时候也可以载我。”百灵抹掉牙膏。

“他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人。”我说,“他很狡猾。”

“唉,又没有人要嫁给他,谁理他的性格如何呢?”

百灵把饼干自瓶子倒迸塑胶袋中,把瓶子注满水,把花放迸瓶子。相信我,花束把整个客厅都闪亮了。

我觉得与他保持这样子的距离是最幸福的。

但是男人与女人的距离如果不拉近,就一定远得看不见。女人与女人的距离则一定要远,远得看不见最好。像我跟百灵一样,连牙膏都是各人用各人的,她买她的罐头食物,我在酒店里吃,是这样子。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回头,他可以找到一百个新的女朋友,像我这样的女人不知道有多少。

我再去上班,但事情不一样了。公路车还是那么挤,但是我不介意了,路程还那么长,我也不介意了,下了车还得走五分钟,也不介意。

一大叠一大叠的事要叫我做,我也不介意,我心平气和的把它们一件件做清楚。昨夜踢到罐头的脚在作痛,我安静的搓搓它。

我很满足,只不过是为一束花。

当然别的女人会说:“哼!大件事,一束花。”但是花这样东西是不能真送的,真的送起来,那效果是很恐怖的,只有从来没收过花的女人才敢说花不管用。

下班后我匆匆回家,我看了看那束花,在厨房哼了一首歌,做一只蛋糕。许多许多的回忆都上来了。

百灵回来时闻到蛋糕香,从烤箱中取出,我们吃蜜糖茶。

“丹,你今天很漂亮。”她说,“为什么?”

“或者我们应该节省一点,买点画挂在墙上。”我说。

“我们甚至不会负担得起画框。”百灵说。

“画框?”我问,“买一本印象派画册回来,把图片贴出,那比贴海报有意思多了。”

“在伦敦有很多店是卖这种画的!”百灵惋惜的说。

“英国人也会说:在香港,帆船油画一街都是。”

“毕加索说:‘女士,艺术不是用来装饰你的公寓的。’”

我的眼睛看一看天花板。老天。

“为什么?我们会有访客吗?”她问。

“我们一天有大部分时候呆在这里。”

“我不关心,只要电视不坏,我不关心。”

我笑笑,我们继续吃蛋糕。

“你的脾气倒是真的犬好了。”百灵说,“有没有钱?我想问你借一万八千的去买点衣服过节。”

“我没有钱。”我笑说,“有钱也不买衣服,你想想,吸尘机才两百三十元一个,凭什么衬衫要五六百元一件?”

百灵自我一眼,“你可以穿吸尘机上街吗?”

我想起来,“杰,他有没有约你出去?”

“告诉过你很多次了,他已经失踪了。”百灵说。

“他伤心吗?”我问。

“我不认为,人的心往往是最强壮的一部分。”百灵笑。

他终有一天会结婚的,那个叫杰的男孩子,他的妻子将会是一个贤淑的好女人,才不介意他喝咖啡用白糖,与他守住一辈子,一个好女人。

一个好女人,他买什么结她,她都开心,他可以把他伟大的见识告诉她,她将会崇拜他。但是我们活在两天地里,我们的生活经验不一样。她们的幸福不是我们的幸福。

百灵说:“咖啡冷了。”

我一口喝光,站起来。

“今天星期六。”百灵说,“有啥节目?”

“新闻处有什么新闻?”我问。

“市政局说市民不爱护花草,影树幼苗成长的机会只有百分之十五。”百灵说。

“乱盖。”我笑着出门。

或者张汉彪会打电话来。

他不能替我解决困难,但是他可以陪我消磨时间。虽然我们忙得那个样于,不过是身体忙,但是精神上益发空虚得很。我们像是那种僵尸,天天做着例行的工作,其实已经死了很久了,不知如何,身体还在动来动去,真恐怖。百灵大概不会赞成这个说法。

第五章

我觉得她很美丽,头发那么长那么干净,打理得真好,她常常笑说她花了生命一半的时间来洗头,但还是值得的,在早上,她看上去那么美,一脸的迷茫,我想我们还是年青的,还甚有前途。

百灵真是史麦月兑,她喜欢把双手插在裤袋中走一整街,一整条街上的女子还是数她最出色,脸上洋溢着秀气,她是属于城市的。

在下午,他来了,要订地方请一百三十五个人吃饭,老板叫我去摆平他。

我很客气,问他要什么。

“最好的乐队,最好的香摈,最好的菜。”他说。

“我们也许没有期。”我翻着簿子。

“你们一定有,我早半年已经订好了的。”他说,“现在来计划一下详情。”

“当然,生活的每一部分,你莫不是计划好的。”我微笑。

他沉默了半晌,“也不是,”他说,“有时候也会失算,你这个人。”

“我妨碍了你什么?”我问,“我们先讨论菜色。”

“中菜。”他说。

“这不是我本行,”我说,“我找中菜大师傅夹。”

“不用,菜早就定下了。”

“好的,让我们讨论座位的问题。”

“当然今天下班你会与我一起去喝杯酒的,是吗?”

我们把细节都研究好了,我说:“一百三十五个人,你真是喜欢大宴会。”

“总要请的,一次请完了,可以心安理得的睡觉。”

“有钱人太不懂得花钱。”我感喟的说,“这样子一顿吃,足够很多一家四口一年的开销,大观园吃蟹的奢侈,在今日还是可以看到的。”

他怔一怔,苦笑说,“我有钱,难道是我的错吗?”

“我想是的,各人命运不一样。”我说,“我也希望我能这样子花钱。”

“对,还有一样,我不想要女侍,你是知道的,全体男招待。”

“是,先生。”

“去喝一杯如何?”他微笑。

他看上去无懈可击,深灰色的西装,银灰色领带,永远白衬衫,他永远不穿别的颜色,那时候他跟我说:“做我的女伴,最容易穿衣裳。”

他的衣着给我的印象至深,很久很久以后,在街上看见一套深灰色的外套,我还是会想起他。我很感慨,这些事情他永远不会知道,我不会说给他听。

但是他现在站在我面前,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如果我不能完全得到他,我就完全不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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