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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郎 第13页

作者:亦舒

小意只会跟潮流,偏偏香港的潮流又漫,比人家落后一年半载,说什么都俗一点,首饰与装饰品都过了份,没有自然的味道,看那些模特儿站出来,一个个撙腰仰头─跨着腿,半点柔软感也没有。可是小意还来不及的学,我不明白。人都是很难了解的。

当时我说:“我送你一程如何?”我的车子就在附近。

“不方便的,”她推辞,“我自己叫车便可以了。”

我不勉强她,她不是客气,她是真的不想麻烦我。我只好替她叫了一部街车,替她开门,替她关门。她忽然给了我一个很温和的笑容,像太阳一样的。

车子开走了。

我告诉小意我见到了“老四”。

“她一个人?”小意问:“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没有看见。”

小意说奇怪,老四从来不与男人在一起。我说人家也许没男朋友。小意笑说:“她没有男朋友?你相不相信?像她那样的人,没有男朋友?”

我当然是相信的,只是别人不相信。

小意跟她是中学同学,她们只在一起一年,老四被调到别的学校去了,以后也有联络,后来小意留在香港工作,老四被父母送到外国去念了几年大学。

“在巴黎读书,读什么书?那根本不是一个读书的地方。”小意皱上了眉头,她还有一点妒忌的。“她喜欢画,所以也可以说是去对了地方,花是花了很多钱。”

小意的父母没有多余的钱送她到外国去混几年,可是我觉得这是无所谓的,娶老婆就是娶老婆,与这种附加的条件没有关系。一个女人要读书,三步不出闺门时期也还有李清照。到外国东奔西走的女人多着,学问好的有多少?我曾多次向小意解释。

但是平时她不提,一见到有学士硕士的女人,她就不高兴了。

在她口中,老四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不骄傲,可是常常有点心不在焉,功课很好,她很少提及她本身的事,所以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事,只晓得她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却早离婚,她不大说话,说起来却很有幽默感,同学并不讨厌她。

小意说:“她很漂亮,不过不容易接受。”

小意过几天廿三岁生日,她要约老四。我想起老四说过,她要离开香港,不晓得现在人在何处。不过小意还是约到了她,她说没有空,不能来,小意硬要她来,并且派我去接她。我真是拿小意没办法,只好答应。老四也拿小意没办法,也只好答应。

小意得意的说:“说老朋友就是老朋友。”她停了一停,“很多人说,不能让男朋友接触到别的女人,否则就不行了,男人变得快,可是我不怕,我相信我的男朋友。”她看看我笑。对这样的女朋友,还想怎么样?

她与老四的年纪差不多,可是人家这么成熟,小意这么幼稚。这是环境使然,小意从她父母的手直接交到我的手中,她的日子不是十分丰足,但是她没有忧虑,没有忧虑的人是长不大的,但是长不大的人单纯,不会装假。

我问起老四为什么叫老四。小意说:“那时候学校里我们班只有四个女孩子,她最小,所以她是老四。”

“你是老几?”我好奇的问。

“老大。”她说:“我们都是同年.我比老四大七个月。”

那么老四也不过只有廿三岁。真是,她脸上的倦容是什么地方来的?

小意以前那些女朋友,我都见过,只有这一个最突出。

到了她生日的那一日,她五点钟叫我去接老四。

我问:“八点才吃饭,这么早去干什么?”

“我找她来帮着我招呼客人。你在这里碍手碍脚的,不好,不如去接她来。”小意说。

她自己忙得要命,搞了一个星期。订自助菜!研究菜单!请客人,发请帖,还要去买衣服鞋袜。不但要打扮她自己,还要打扮我,女人。

我听她的,照地址找到了老四的屋子。她住在半山那种少见的老房子里。

她来开门,手里抱着一只猫,头发被在肩上,穿粗布裤与T恤。她惊奇:“怎么是你?”

她的头发原来是天然发曲的,散在肩上才看出来。她微微的笑看,抱着一只猫。我看看她,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没有恋爱过,我认为恋爱是和洽相处,但是现在我心头上的感觉告诉我,不不,我选小意是一个错误!我应该一直等下去,直至认识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才是。

她见我站着,不知道我心里想什么,就说:“请进来。”

我进去坐下。她没有穿鞋子,只拖着一只绣花拖鞋,大概急于来开门,另外一只没有找着;故此现在急着寻,在沙发底下,我拾给她了。

她把鞋穿在脚里,那只猫跳到我身上来,我抱着它。

是的,我拣错人了,但是我是一个从一而终的人,我是一个因循而且非常守旧的人,我不赞成换女朋友,倒不是我懒,而是因为这样做会引起无限的痛苦,对小意是不公平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我必需要明白,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许多人,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望不可即的,我一定要放弃这个念头。

她在等我说话,看看我。

她的头发绉绉的垂在肩上。

我说:“小意说你早一点去可以帮她招呼客人。”

我说得很笨拙。

“我不会招呼人,小意是知道的。”她微笑,“你转告她,我在七点钟会去的,我还没洗头呢。”她说。

“这样就很好。”我冲口而出。

她用一只脚把拖鞋踢来踢去,轻轻的。

我低头看看拖鞋,是黑底的缎子,上面绣着一只白色的蝙蝠。

她说:“你应该帮她呀。”

“她也嫌我不会招呼客人。”我坦白的说:“而且客人哪里有这么早来。”

她静了一会儿。不响。奇怪,通常两个人在一起,不说话是很尴尬的,但是这一次我不觉得,反而很自在。人为什么一定要说话呢?我与她都不是喜欢说话的人。

她说:“你一定奇怪我没回台北吧?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于是留了下来。白忙了几天,现在橱里都是存货,没有用。”她又微笑。

那种微笑是带嘲弄的。对于未来的一种无可奈何。

我问:“你不介意我多坐一会儿吧?如果我马上回去,小意会说我办事不力,我多留半小时,会好得多。”

她笑了,“真是……有男朋友真好……”她加一句:“尤其是好的男朋友。”

我诧异的看着她,怎么她会有这种想法呢?看上去很享受独立的女孩子。大概是客气话吧。

我转过头去,看到露台上有一只缸,缸是黄、绿两色的,里面种了一株杜鹃花,开得密密麻麻,一种蜜红色。还有另外一只缸,什么也没有。

她笑问:“你一定在想,另外一只缸,也该种点东西?”

我点点头。

她答:“里面养看金鱼,不能种。”

我马上站起来,走到露台去,低头看向缸里,可不是一缸的金鱼!我不认得,却也知道是名种,我说:“这是一对水泡眼。”

她说:“是了。”并没有多解释。

水缸里有水草,缸面映出了我的影子。在城市中,一层洋房里,因为有这一缸水,我得到了意外的喜悦。

我很开心。

我转头看她,我说:“你真是蛮会享受的。”

“这叫享受?”她也笑了,“以前一个作家说他最不喜欢金鱼,因为金鱼做作,又最不喜欢猫,因为猫残忍狡猾,但是我又喜欢这作家,更喜欢猫与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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