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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鞋儿 第6页

作者:亦舒

我将信封拆开,有一叠照片跌出来,小楚一手拣去看,另一封停被我抢在手中。

上面只有两行字,没有上款,亦没有署名,只写着:“没有照片,访问失真,附上近照十帧,或可选用。”

我的心跳忽然像是停止一样,一边脸的耳朵烧起来,我如一只猛虎般扑向小楚,扭住他的手,把照片夺回来,他差些被我推倒在地,吓得大叫起来。

是李观仪的照片。

她不但原谅我并且接受了我。

我把信与相片齐齐按在胸前,但觉一个个细胞全部复活萌芽,一刹间且开出花朵来。

我欲跳跃,奔到街上狂呼。

但我终于镇静下来,拨通电话,接到李民航运,清清喉咙,说道:“我是天下杂志的于如明,找李观仪小姐。”

接线生立刻说:“请稍等,李小姐正等你电话。”

红鞋儿

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

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

结果是她哭了,愿意月兑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

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月兑,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

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

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

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头发,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

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

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

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

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

红鞋儿由他带来。

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

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

我没有说什么。

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

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

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

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宠得她要命。

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

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

“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

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

饼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

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

那么像谁才好?

尊尼扬言,“她会大红。”

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

“什么,谁投资?”

“我。”

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

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

我们不幸言中。

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

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

“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

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

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

红鞋儿害了他。

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

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

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

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

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

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

没多久,尊尼刮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

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京,兽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

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

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呼。

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

噫。

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

“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

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

她略微不悦。

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恒,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

她冷冷的笑:“这么说来,你不肯收录我?”

“待你定性再说吧。”

她仰起头,很不高兴的走开。

我摇摇头。

我问人:“她到底有几岁?”

“十八。”他们说。

什么?大吃一惊,历尽沧桑,才十八岁。真要命,她还有得玩的。

我不收她,自有别家模特中心趋之若鸿,视她为头牌。

不到几个星期,便叫苦连天,红鞋儿一点工作观念都没有。

三点正的约会,摄影师白等到四点,人影子都不见,到处找她,她却还在家中睡觉,好不容易把她请出来,她大小姐头发没洗,衣裳没换,妆也不化,时间已经五点钟,太阳落山,光都没有了。

气得客户暴跳如雷,发誓永不录用。

我只会笑,一切在意料中。

她这种年纪的玩女根本不分轻重,谁托她重任,谁活该倒霉。

一下子红鞋儿便进入黑名单。

白天没事,晚上更疯狂,天天跳舞到深夜,不同的男伴,不同的场合,美丽的衣裳,豪华的排场,无论如何,她仍坚持着红鞋子。

我见过醉酒的她,发脾气的她、服下药丸的她,总是穿着红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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