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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 第3页

作者:亦舒

“曲折离奇,你以为前头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在等你,其实不过是一个海滩。”停了一刻,她补一句:“像人生。”

“你有钱,”我说:“再无聊还可以旅行到桂林去拍照印一本特集,好办。”

“我不至于如此无聊,我有伦大圣玛丽学院的药剂文凭。”

“为什么不工作?”

她把车子停在路边。

“我辞了职。”

“为什么?”我问:“薪水比起你的财产太微不足道?”

她摇头。“健康问题。”她说。

“什么病?”

“血癌。”她很平淡的说。

“什么?”

她看我一眼,“是有这种病的,并不是为小说中主角才发明的。”

“恶性?”

“十分。”她说:“苏黎世最大医院的最后诊断。”

“可以医治?”

“把我的余生任医生统治?谢谢。我见过我父亲,躺在手术床上切开缝好,缝好又切开,谢谢。”她笑一笑。

我不想再问下去。

“我很害怕。”她抬起头来,“真的。”

我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拍了两拍。尽在不言中。

这是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忽然明白她脸上是什么,是死气。

“进去坐坐吗?”她问。

我点点头。

游泳池还如旧。水平稳地漾着,偶尔落下树叶。

她倒了两杯酒出来,遮”杯给我。

我说:“至少你应该见见家人。”

“我没有家人。”她说。

“朋友?”

“朋友只是开派对的客人。”

“你几岁?”

“廿六。”

我坐在白藤椅上把酒喝光。

她好像事不关己,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一样,缓缓地喝着酒。我想在她的脸上寻蛛丝马迹,但是基么也看不出来,她脸上有种雕刻过的平静。

她说:“人可以做的不过是好好的爱几场。”她微笑,“但是太多人不知道身边有些什么。人的心理: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当今天变成明天,昨天又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我温柔的问:“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

“我已做妥一切,”她微微笑,“我静静地在等待。”

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我忽然觉得自己幸运,我不知道我还有多少日子。无知永远是最幸运的。

她笑,“人类对于无知最恐惧,你知道。也许到了那一边,我会很庆幸我可以早日离开这一边。”

我低下头。

“爱你的女朋友。”她说。

“我会尽力。”我说:“也许你应该知道,她一直觉得与我在一起是一种委曲。”

“事非成败转成空。”她推推我,笑。“什么叫委曲什么不?”

“疲倦吗?”我问。

“还好。”

我轻轻把她拥在怀里,“只一分钟,就放开你。”

她轻笑,“你可怜我?”

我叹口气,“我可怜我自己,如果你没有白血病,我是否还敢拥抱你。”

“谢谢你,杰。”她说:“杰,听着,有空常来这里,泳池永远是你们的。”

“谢谢。”我说:“你也听着,你还有时间,真的”

“杰。”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够了。”

“我明天下班来看你。”

“明天。”她点点“头。

“你休息吧,看你,面色真是坏。”我说:“明天来看你。”

我由她的司机把我送到市区。

决定第二天去陪她。

近中午的时候,刚打算去吃饭,接到一个电话,女秘书接进来,说是有要事。

“哪一位?”我问。

“老黄。”那边气急败坏。

“老黄?”我问:“哪一位老黄?”

“唉,你与莉莉来过我这里游泳的老黄呀。”

“呵,老黄。”他找我有什么事?

“你知道咱们家小姐?”

“知道。”我有点紧张。她找我?

“昨夜小姐吩咐我打电话给你。”他说:“小姐说你如果要与朋友去游泳,随时欢迎。但是──”

“什么事?”

“今早佣人叫她用早餐,她已经没言语了,救伤车来到,她已经死了。”

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在房中?”

“是的,这里乱了很久,直到现在才想起给你电话。”老黄说:“你可知道小姐为什么要服毒?”

“她有亲人吗?”

“有自然是有的。”她说:“前天她提早发我们薪水……管家已经通知律师了。”

我放下电话。

第二天报纸登出来,莉莉拿着新闻,目瞪口呆,她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我是相信的。

我甚至相信她早在瑞士已死了。灵魂仆仆的万里归来,出现她长大的城中,来探望故居。

我与莉莉终于分手,我并没有听白的话,尽我的力量,努力地恋爱几次,莉莉不是恋爱的对象,她只是享乐的好对象。她终于到东华企业去做事,半年之后,人家说她身上被银狐长大衣招摇饼市。

假日我还开车进浅水湾道。

老黄并没有把泳池开放。整间屋子空置着,只余几个女佣看管。老黄开铁闸门让我把车子开进去,我常常看到车夫在为那辆开蓬“黑豹”打腊。

车夫对我说:“全城只有一辆,时价十五万。”惋惜的口气。

老黄眼睛红红的,他说:“小姐不喜欢我拿泳池开放,小姐不喜欢,我就不做。”

他是一个不坏的人。

而我知道什么呢?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白玉琴,她富有而美丽,而我在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病入膏肓。

像这样的故事是有的吧。那一刹那的记忆长存。莉莉会淡出,她不会。

丹薇

丹薇最近非常的不开心。刚从学校里出来的人都这样,有非常多看不惯的事,天天下午来了我这里牢骚大发,一边喝最好的威士忌,一边骂。

昨天丹薇说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说从来没把她的父母看清楚过,直到最近,昨日她母亲坐在她对面吃饭,挑着鱼骨来啜着,那种“嘘嘘”的声音,丹薇说隔一幢屋子都听得见,丹薇震惊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亲用手拿着鱼骨张口大嚼,全神贯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诉我,“我不认识她,为什么要这种吃法?又不是说穷得要吃骨头!”她脸上非常的不置信与害怕,像是受了什么刺激。

我沉默一会儿,告诉她中国人吃东西都是这样子。丹薇不该到英国去读那么多年的书,英国人是最注重这种礼仪的,甚至连当众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国也还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乐,也就罢了。

丹薇说:“不是的!中国人吃东西也不是那样的,他们老了,真是老了。我父亲也是那样,我跟他说,有一本书禁掉了,他没听清楚,瞎七搭八说:‘广告登在哪里?去买吧。’我觉得要炸开来,我整天在家说话,原来是说给自己听的,谁也没理我。”

我说她的要求过高。

她吼叫起来,吓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学太久了会变成这样。成天在学校里进进出出,见着志同道合的同学,一大班人都为一个相同的目标努力,没有生气的机会。人上学久了会变成丹薇这样。

有一天丹薇说:“我不能忍受这种气温,早上一起床就是个大太阳,把脸上的皱纹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你为什么不设法留在英国?英国比较适合你,你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点酒,然后躺在我的床上睡一个懒觉。丹薇是个最有潜力的酒鬼。她喜欢我的屋子,因为我这里够凉够暗有自由。所谓自由,并不是说可以开疯狂性舞会那种自由,而是一种一投手举足的自由。电话铃响了,找的必然是我,决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咙叫。我不喜欢与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电话到我家,说了半小时的话,母亲问:“什么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来。我也想像丹薇那样尖叫。男?女?什么人?乌搅些什么?不过是一个电话,三十岁的女儿打一个电话还这么多乌搅,要管为什么不管比较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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