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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细说 第2页

作者:亦舒

在这段时间内母亲是威风的,也不枉吃苦一场。伊是个异常粗鲁的妇人,说话全然不懂措辞,然而也很有心机,挑拨着叫幼儿去骂大女之类,生活比我们要充沛。

这么清苦的家庭尚能搅出这许多风波,是母亲的性格,不是父亲的穷,造成不欢的孩提之年,我想我这一辈子也不能宽恕她,但过去亦已成为过去,没有抱怨。

老衍的日子与我过得不同,她有一个时髦的妈妈,年轻貌美,祖父家虽然很普通,得是叔公的环境好。古老人家视侄如子,分产业的时候老衍父母已经老了,无甚得益,倒是肥了老衍,一切都是注定的,命中注定的福气与生俱来,推也推不掉。

后来大学毕业,老衍也恋爱过一次,对方是个很标致的年轻人,不知怎地,两人的化学成分不对,不起作用,老衍管老衍对他倾心,他却娶了青梅竹马的小女生,在中环打字速记那种,老衍便大受刺激,天天出去买一张唱片,然后每次升职都搔头皮:“怎么搅的,又选中我。”

我看过那男生的照片,一表人才,与老衍也颇点夫妻相,一般的浓眉大眼,但他没有娶她。

老衍也给我瞧过那位先生的结婚照片,新娘子才貌均不出众,混在人群里便是芸芸众生中一名,但她的运气很好。有情人不一定要成眷属。

老衍对这件事感慨很多,很想吐吐苦水,但每次喝一点酒,想倾吐又不知从何说起,故事太长了,若果简化集中了说出来,又象是改编的,不忠于原著,故此索性不说也罢,以叹息结束。

“总而言之,除了自己,谁也不可靠。”她说。

听听这种话,她在说这种话。

那么我呢?我又该信什么人呢?

我们大家同样的寂寞。

真的没奈何。

老衍有时候问的问题很引人入胜,象:“你十七岁那年在做什么?”

我正在往脸上擦五百元一瓶的防皱面霜,听到问题便说:“那时候人家都说我皮肤好,一点雀斑都没有,现在你看,如果抹掉雀斑,我连脸都没有了。”大笑。

我善于嘲弄自己。

“可是你在做什么呢?”

我想一想。

十七岁:“我在一间报馆做事,受小人排挤,两百六十元一个月。”

“真的吗?”她诧异,“有那么低的薪水?”

“你呢?你在做什么?”

她告诉我,她在英国念寄宿学校,后来转到美国加州念大学。十七岁时她有一把长长的黑发,穿着定制的花绸棉袄,在校园很出风头。

“真想念那段时间。”

我不。

我不止说过一次,我对自己的青春期毫无留恋,要什么没什么,连关怀与了解都得不到。

我的一生,最好是现在。

除非将来比现在更好,反正现在一无是处。

老衍说:“但若非你过去的努力,你不会有今天。”

我苦笑,她说得也很对。

我接受她这个说法。

现在我有一份好工作,又有写作这个嗜好,居有定所,对事情具思考力,对于生活,总算有点把握,刚刚开始享受,经济完全独立,要买什么有什么,要去哪里去得到,自由自在,我不要恢复到一无所有的青春期。

唯一遗憾,许是一脸的雀斑。

一日下班,很有种精疲力尽的味道,一推开门就听到老衍那套四声的唱机在悠然地播:

“······抓紧你的梦——”

“谁?谁要抓紧一个梦?”我边月兑鞋子边问。

“勃朗蒂合唱团。”

我不认识这么时髦的歌星,听过也就忘了。我记得我们小时候听卜狄伦与钟拜亚斯这些人。现在只觉得卜狄伦还······可以,而后者简直太过做作。

我喜欢洛史超活。

老衍说史超活的歌会走坏唱针。

洛史超活的歌使我想起伦敦。

我喜欢伦敦,有点脏,有点破,有点文化,有点冷,一切恰到好处,叫人舒服,象一件凯丝咪羊毛衫穿旧了,从前是好货,但现在可以毫无禁忌地穿着睡中觉,搁洗衣机里洗得缩短三寸,但仍旧保暧轻便。多么妙。

难怪一些人喜欢追求半老徐娘,大约也有这个好处。一种令人悲哀的喜悦。

后来住在香港也似住外国,与众友人老死不相往来。每隔两个月通三分钟电话:汝们赞我,亦是两个月一次电话,汝们臭骂我,我亦是两个月一次电话,完全无动于衷。除了老板的意见,其他人的意见算是什么意见。

女人们喜欢聚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的道是非,题材老土得要命,没结婚的咒人家嫁不掉,嫁得好又望人家早分手,漂亮又说是整容,不好看又评头论足,中学毕业是不够学问,大学生又说那科容易读,总而言之,千疮百孔的尽是别人,不是她自己。

真叫人难过,越是信心不足与自卑的人越是要踩低别人——非看到比她们更不幸的人,她们是不会快乐的。

真会骗自己。

一班人在一起吃饭,若是政治饭又还好些,至少有个目的,牺牲了时间也还值得。

可是一班女人就是为了诋毁人,就经常开大会,未免有失斯文,人家要攻击我,我没有办法。可是你让我也参加一份子去攻击人,我不干,我有是非,跟才能衍一个人诉。

人人有本难念的经,这年头做人实在不好做,我相信每个人都实在已经尽了力,做得不好有时候非战之罪,而且不关我事,我是个天性冷淡的人,对任何事无动于衷,终于练成机械身,金刚不坏。

要打发时间,我情愿看书看电视写信,我与任何人没来往,我是一个没朋友的人。

有什么损失呢?

象老衍,我这样欣赏她是一回事,可是你让我为她做什么抛头颅洒热血的事,我可办不到。借钱嘛,一千几百无所谓,大都市中的人与人之间感情止于此。

我们都不是做作的人,免了免了。

小时候大家都是飞女,视死如归,因为家中人多嘈杂,毫无温暖,巴不得滞留在外头不回去。现在?下了班归心似箭,若果什么不得意的公务缠身,恨得要放一把火。

一到家立刻卸妆(面具),换上拖鞋,不知有多写意,扭开电视,享受一下,泡一杯人参茶,哗!一天的积劳立刻得到申诉。

我认识一个男人叫简而清,他对我的评论是:“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布乔亚。”是呀!太中肯了,你叫我流浪,我是不肯的。我怕辛苦,一把老骨头,我不志在出这种风头。

我的潇洒留予冷暖气设备,我与老衍都坦白承认我们连差一点的巧克力都不吃,药可救,各人对生活的要求不一样,我们要舒服至上。

鲍寓里不但有弊端,上次老衍与上个中生出去“羽厅”吃饭,那中生才坐下,叫了饮料,便跟老衍说:“上次来这里,与邓丽君在一起。”

是不是一桌人或是单独相处,不得而知。你得到一些,必然失去一些,这就是名气累人的地方。

老衍说她非常倒胃口,不是因为邓丽君,当然,而是因那种人把女人当货色的口气。这种男人也还是很多的。

谈到嫁人的问题。老衍便大伤脑筋,自然要嫁个有家底的,不是不能吃苦,而是不想吃苦。又要他有学问,人品好,相貌不能太丑,气质很重要,年龄不能小于女方。最好没有前科,名誉要上等,否则婚后尽看着那些妖娆的女人对牢自己的丈夫作莞尔状,未免太煞风景。

选择范围其实窄得不堪。但是又何必担心呢?嫁,一定要嫁得好,女人最大的事便是拥有一个人所共知的好丈夫,成则为王,败则为寇,这件事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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