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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太宠我 第29页

作者:夏滟

在一本稿子生出来前,我脑子里会先有个画面,有时候是一个场景,有时候是一段对白,不一定,但那个就是我写一本稿子最大的理由,至于这一本的理由嘛……是的,就是草莓果酱和熊猫抱抱!

先来讲熊猫抱抱。起因是我看了一本漫画,里面有个主角穿着熊猫装比中指,我觉得实在太可爱,就产生了想要给主角穿一次熊猫装的念头。既然要穿,当然反差大一点才有趣!于是男主就有了跟熊猫装背道而驰的性格。至于女主更简单,在熊猫装的设定出现以后,因为想写两个人抱在一起感动不已(啥小)的画面,女主有了○○○○○的设定。(哈哈,在这里先卖个关子,有兴趣的可以先翻一翻书。XD)

所以……方小禾同学若是知道自己为了这种(见鬼又微不足道的)理由而受尽苦难,八成无语问苍天吧,哈哈。XD

草莓果酱则是我看了果酱的食谱,那时候简直生火,每天脑子里都是草莓果酱草莓果酱草莓果酱……手痒得要命,偏偏务实的性格又让我想到做出来之后的问题,我不算早起,又不吃早餐(对,我知道这个习惯不好……),一般也极少在家吃饭,又不喜欢喝茶(热的饮料都不太喜欢),千辛万苦做出来,结果自己吃不到一、两口,太心酸,就一直搁着没做(好啦好啦,其实也是瞻前顾后得太多就……懒掉了。嘻),索性在写这本的时候,让主角代替我去做,也算是一种补偿心理吧……

就是这样!(莫名其妙来了个强而有力的结论)

所以《不准太宠我》写出来,完全是为了一开始的两个原因,就为了(懒得做的)草莓果酱和熊猫抱抱,主角两人受苦受难,可是我也没轻松到哪去啊!这一对很不好搞耶!

OK,来说说书名。一接到想书名的通知,我马上把这件事交(推托)给美丽大方又专业的编辑。当然,我也不是没想,只是想出来的太蠢,至于有多蠢,我不藏私,在这里大方(其实是不要脸)分享——

其一:“我不嫁好人”

一友日:“不嫁好人……难道嫁畜生喔?”

好,下一个:“秘书的小玩意”

友二:“……我打你喔!”(显示为无言)

取到最后更是自暴自弃。“干脆来结合潮流与时事,男主角喂女主角吃饭,叫“爱情农场”如何?广告上还可以写:‘不准偷我的菜!’”

友三马上接:“只准偷我的心!”(不愧是有多年默契的好友,知道什么时候要放段陪我耍白痴痴呵呵呵呵……)

以上书名想当然耳提都没提,后来提了个“宠得你○○”出去,“○○”两字打算来玩填填看。我在电话上提到这个书名——

“‘宠得你差差’怎样?”(对,我真的这样念XD)

编辑:“呃?”

“差差”两个字听起来好诡异,我自己也觉不大对。“听起来好A……”

于是这个被打了回票。

总之总之亲亲芦笋汁(冷),这一本的书名可谓是一波三折,如今功德圆满,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我终于可以让两位主角入土为安,变成历史的尘埃……

和书有关的扯完了,接下来扯些和书无关的(一定要吗?)。二00九年的十二月,我去了香港一趟,三天两夜,算是第一次和朋友出国而不是和家人。香港是一个十分繁忙的都市,高楼大厦栉比鳞次,新旧事物交错,给人的感觉有点矛盾,却又出奇融合。香港的交通倚赖地铁,几乎走到哪儿都有地铁,尽避如此,一行人还是走得腿快要断,我第一天耍白痴穿了有跟的靴子,真是走到想死,而且天公不作美,那三天随时随地都在飘雨(好啦,至少要庆幸不是大雨……)。

第二天晚上去了兰桂坊,老实说,那儿实在不是我的tone,加上身体不舒服,我陪着朋友去,点了一杯苏打水(台币一百六!我记住了!),然后默默拿出我的DSi,打起了旋转泡泡龙……

结果,我一个小包居然不见了!

完全不晓得落在哪里,就是掉了,里面的港币加上包包本身,损失大约五千台币。基本上我跟落东落西是一辈子分不开的好伙伴,所以丢了包虽然有恨,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已看开。直到回国,十二月下旬和朋友去小巨蛋看“火焰之舞”,在环亚看见和我丢的一模一样的小包,不禁悲从中来……

小姐见我一直拿着它不放,过来介绍,我苦笑。“我知道,因为我买过。”

“嗄?”

“但它在香港不见了。”(依稀记得出国前夕阿娘看到我喜孜孜地拿出那个新包包,冷冷道:“你这个笨蛋,出国就是要带那种旧到不行扔了也不会心疼的包,依你的性子,丢了怎办?”结果一语成谶,果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小姐的目光万分同情,我掂了掂价钱,决定买下,小姐不可置信。“你确定要买一样的?要不要换一个?”

我一脸正气凛然。“不用了,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我决定当作我没丢过它。”(一旁结帐的先生听到之后噗哧一声笑出来。没关系,我不介意,本人一向走谐星路线……)

尽避有这样的遗憾,但这次出国还是非常愉快,生平第一次靠自己的力量出去,很有成就感,感觉人生的风景又多了一分。我在上一本提到,我是工作狂,但我也一直强调,人生不是只有工作,我们工作,是为了找出自己的价值,得到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任自己盲目地变成齿轮。

人生应该有许多值得品味的事。

我一直这样告诉自己,不论收入高低,都要挥霍在值得的事物上。十二月那一场火焰之舞,由MichaelFlatley亲自上阵,气势磅礴,他在舞台上的魅力无与伦比,每一下节拍都似打入了心。当剧情落下,MichaelFlatley在众人的安可与鼓噪不停的踢踏中再度出场,秀了一段精湛独舞,我在他洋溢着笑容的脸上看到了自信的光,不得不庆幸,这世上还是有这样的美好存在。

好了,再不收尾不行了,啰唆到这儿一样还是谢谢拿起这一本书的读者朋友,还有一直不离不弃(笑)、常常听我碎碎念的好友们。另外,特别谢谢予洁在我卡稿的时候陪我一块脑力激荡,更要谢谢劳苦功高的亲亲编辑(编辑不要吐啊~~),一样,有缘的话,下一本见了。:)

硬要P.S.:书的最后用了一首歌,算是这一本的主旨。歌名(AngelOnMyShoulder),作词:GarethGates、PMartin、TNicholas,歌手是GarethGates,他的成名曲(AnyoneofUs)大伙儿应该是耳熟能详。然后……《不准太宠我》有机会面市,其实我比任何人都要意外,原因为何?未来有机会再分享。

大家新年快乐!

喔对,还有一个P.S.(到底有完没完?):就是懒得弄Blog的我申请了一个非死不可(笑)的帐号,有兴趣的人在上面搜寻一下“夏滟”就可以找到我了。:)

最后的最后,我娘还不知道我丢了小包的事XD。还好她不看我的书……(说是怕太难看了她会伤心,不、不要这样啊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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