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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的秘辛 第12页

作者:黎孅

十五岁便完成台湾一般高中生学业的她很优秀、很聪明,是智商很高的天才,可即使再优秀,她还是个女孩。在下家,女孩没有自己人生的决定权。

十七岁,一般女孩子正享受青春年华的花样年纪,身为卞家的公主却不同,十七岁生日,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

母亲特地把她召回美国,在纽约的自家饭店,为她举办了一场生日舞会,也算是她踏入美国社交圈的第一场舞会。

“我请很多人来参加你的生日舞会,这代表你正式踏入社交圈,我要一切都很完美。”

梳妆镜中反射出两张相似的脸庞,任何人都不会否认,她们母女有多相像。

卞珏从母亲脸上看不见欢庆她生日的喜悦,只看见凝重严肃,她知道,她的生日是母亲表演的场合,真正的主角不是她。

“放心。”敛眼,拿起修容刷,修饰自己妆点得很完美的脸庞。“我会抓住每一个人的目光。”

卞珏沉着的气度,让母亲满意的点头。“我希望你能办到。”

卞珏妆点完毕,站了起来,要随着母亲一同离开房间,到会场去见客,但母亲仍不满意,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她一遍,吹毛求疵地调整卞珏发上戴的小皇冠到称心为止,才偕她离开,走向那个衣香鬓影、盖冠云集的生日舞会。

“谢谢大家来参加我女儿的生日舞会,这是我的小女儿,卞珏。”在人前,母亲亲昵地握着她的手,展现出母女情深的戏码。

卞珏噙着浅浅的笑,环视在场的人,没有出声,让母亲发表感言。

这样的聚会对卞珏来说,一点也不陌生,甚至可以说习以为常了,母亲偶尔需要女儿出席,装扮一下母女情深的场合时,就会把她召到身边,演一场戏给别人看,而她自小就学得完美的礼仪,每每让母亲大出风头。

她很清楚,自己在这样的场合该扮演什么角色。

“我都不知道你有一个这么美丽的女儿,生日快乐,亲爱的。”一位金发碧眼,身穿高级订作服的妇女来到卞珏面前,亲吻她的脸颊,表示祝福之意。

“谢谢。”卞珏气度雍容自在,对着眼前的女人一笑,“你一定是金恩,母亲常常提起你,说是一位豪爽利落,能力比男人还要强的女强人。”

“真的?她真的这么说我?”女人大笑,接着豪气的一口干光香槟。“你母亲倒是跟我抱怨过,你明明可以申请美国一流大学,偏要去英国念住宿学校,但我得说你是个很有想法的女孩子。”

闻言,卞珏眼神闪了闪,很快又回复平静的神情。

“我只是觉得自己在上大学之前,可以先去别处学到更多东西。”

当然,以她的程度,早在十六岁时便可申请美国任何一间大学,母亲自然急着想要把她送进名流学府,好让她早点开拓美国的社交圈——将她送到学校去结识那些世家子弟,父母的势力才能够跟着延伸。

不希望自己的学业受到母亲摆布,她跟父母谈了一笔交易——

让唯一的兄长敛起放荡不羁的性格,重拾书本,而她,不需要太早念大学,她十五岁完成高中学业,然后她有三年的时间,可以去念自己想念的学校、学自己想学的东西、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就这三年,她不用背负于“卞”这个姓氏,只做自己。不过,偶尔还是要为母亲客串一下,出席一些场合,对于现在因小小叛逆得来的“福利”,卞珏很满意。

“哈哈哈哈——”女人笑声豪爽。“你真是个有趣的女孩,这是我没有想到的答案。”

卞珏见这女人拉着自己讲话,笑得很大声,她脸上的笑容更为温和。

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位女士,是母亲极想拉拢的对象,让这位女士喜欢,就等于打进了上东区的社交圈。

“你打算在纽约待多久?下周我会办一场派对,你一定要跟你母亲一同来参加。”

“喔,如果你是台湾人,这种说法,我一定会怀疑你要帮我相亲了。”

女人闻言大笑。“如果我有儿子,我很想。”对卞珏眨了眨眼。

接下来,卞珏发挥母亲没有的优势——年轻,她年纪够轻,让人无从怀疑防备,她能轻松的跟任何一个人交谈,让每一个人都喜欢她。

她成功的,达成了母亲要她达成的目的。

“生日快乐!”

在她的生日,听见这句祝福无数次,卞珏却感受不到太多的幸福。

这不是为她举办的生日会,而是为了母亲的目的举办的,让母亲在她的引导下,成功成为聚会焦点。

“珏,这位是费南德兹家族的罗南少爷。”

母亲将她带领到一名身材高佻,美国典型的金发蓝眼男子面前,亲切的介绍两人结识。

“幸会。”卞珏伸出小手,纤细修长的指尖,被一双宽大的手掌握住。

“幸会。”天空蓝的眼睛盛着笑意,反射出下亚温婉秀丽的脸庞。

迅速在脑中搜寻关于费南德兹家族的事迹,以她所知,父亲正帮助一个政治势力极大的家族竞选,难道眼前这位气宇轩昂的少爷,正是父亲资助的家族成员?

卞珏从这位气质很好的少爷眼中看见他对自己的兴味,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她不禁想,母亲特地把她领到这人面前介绍,让对方对她留下印象,为的是什么呢?

今天是她的十七岁生日,十七岁,说大也不大,说小也没有太小,正是青春的年纪,难道母亲希望她成为费南德兹家族的成员?

“今天母亲有一场不得不出席的会议,因此派我前来祝贺,生日快乐,卞小姐。”罗南双眼如炬,直视着卞珏。

见他态度绅士、一举手一投足皆散发出迷人的风采,她知道他是女生会喜欢的那种男孩。

家世好——出身在政治世家,父亲是前景看好的议员,自己本身条件也不差,高大帅气、文质彬彬,言谈间卞珏知道这个人目前就读于哈佛大学,还参与世家子弟才能加入的兄弟会,这样的男孩,的确是女孩子梦寐以求的男友人选。

但这样的男孩所挑选的女伴,又会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评断呢?

美貌,应该是第一个条件吧?

“谢谢你的祝福。”卞珏微笑,在男人热切的注视下,她不显半点娇羞,态度一贯的从容不迫,深黑色的双瞳看不清她的情绪。

“我是否有这个荣幸跟你喝杯香槟?”

罗南的询问不是询问,在他说话时,他已经招来场中穿梭的侍者。

那名侍者穿着和场中其它侍者没有不同,白色衬衫搭配暗红色背心和领结,但那位健步朝他们走来的侍者,身材高得让人想忽视都不行。

当侍者来到他们身边时,卞珏认出了这人是谁,对方脸上太过正经的表情,让她不禁怔楞。

“诺顿,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奇异的,罗南的从容在看见诺顿出现之后明显走调,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大大方方的从诺顿单手端起的托盘中,取走两杯冒着气泡的香槟。

诺顿没有搭理罗南僵硬的挑衅,他低头,看着盛装打扮的卞珏,感兴趣地挑了挑眉,脸上倒是没有太多的表情。

卞珏敛起吃惊的表情,接过罗南递给她的香槟,浅浅地道了一声谢,接着思及在英国时,诺顿只要一看见她,表情就会很脏——很烂的形容词,但她无法找到更好的词代替了!

每每诺顿的出现都会激得她火大,但此刻他守本分,达到了母亲对今天侍者的要求——安静、没有表情得像一部只会送餐送酒的机器,只是她看到他没有表情的模样时,一把火还是冒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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