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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蛇 第24页

作者:李碧华

太失望了。

巴不得跑出去请人给我作传,以免辜负了此番痛苦。——一个人寂寞地生活,就是诸般地蠢蠢欲动,耐不得受冷落。

山中方七日,如是者世上又过了数百年。

我很不耐烦,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是“西湖水平,江潮不起;雷峰塔倒,白蛇出世”?每当夕阳西照,塔影横空,苍老而突兀,我便想:殊途永隔,囚在塔底的素贞,潜心静修之余,有些什么歌赋?或有:

—一不要提携男人。

是的,不要提携他。最好到他差不多了,才去爱。男人不作兴“以身相许”,他一旦高升了,伺机突围,你就危险了。没有男人肯卖掉一生,他总有野心用他卖身的钱,去买另一生。

这样地把旧恨重翻,发觉所有民间传奇中,没一个比咱更当头棒喝。

幸好也有识货的好事之徒,用说书的形式把我们的故事流传下来。

宋、元之后,到了明朝,有一个家伙唤冯梦龙,把它收编到《警世通言》之中,还起了个标题,曰《白娘子永镇雷峰塔》。觅来一看,啃!都不是我心目中的传记。它隐瞒了荒唐的真相。酸风妒雨四角纠缠,全都没在书中交代。我不满意。

明朝只有二百七十七年寿命,便亡给清了。清朝有个书生陈遇乾,著了以妖传州卷五十三回,又续集二卷十六回。把我俩写成“义妖”,又过分地美化,内容显得贫血。我也不满意。

——他日有机会,我要自己动手才是正经。谁都写不好别人的故事,这便是中国,中国流传下来的一切记载,都不是当事人的真相。

繁荣、气恼、为难。自己来便好,写得太真了,招来看不起,也就认了。猪八戒进屠场,自己贡献自己。——自传的唯一意义。

靶情上不可能再奢侈了,必得做长期储存休养生息,只好寄情于写作成名。

“说什么聪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坦白骨,今宵红细帐底卧鸳鸯……”——在一本人尽皆知的名著上见过这样的诗句。算一算,我如今已干多岁了,与一般的老百姓又有什么不同?尽避发生了不可胜数的流血战争,答美众生还不是如常地繁衍生殖爱很老死,陈陈相因?

忽然有一天,这天,正当我在小岛深山理首写作的时候,遥见雷峰塔火光一片,木廓角檐,熊熊焚毁,攀附藤萝,霹雳乱响,砖瓦通赤,人声鼎沸。啊!我心念一动:莫不是素贞有救了?

我兴奋莫名,飞身赶至。

只见一群小娃儿,穿着绿得令人不安的制服,围上红得令人不安的臂章,高举红旗,在火海中叫喊:

“先驱者,为革命,洒尽碧血;后继人,保江山,掏出红心!”

“许士林!”一个红卫兵向另一个红卫兵说,“你来号令主持把这封建帝王奴役百姓的铁证推倒!”

“不,从今天起,我不叫许土林!”这英姿勃发的男孩骄傲地向他的战友宣布,“我已给自己改了名字,我叫许向阳!”

唉,快继续动手把雷峰塔砸倒吧,还在喊什么呢?我一点都不知道,只希望他们万众一心,把我姊姊间接地放出来。

他们拼命破坏,一些挖砖,一些添柴薪,一些动家伙砸击。我也运用内力,舞剑如飞,结结实实地助一臂之力,砖崩石裂,终于,塔倒了!

塔倒了!

也许经了这些岁月,雷峰塔像个蛀空了的牙齿,稍加动摇,也就崩溃了。

——白蛇终于出世了!

我一见她,急奔上前,她先是满目苍茫,不知人间何世。一个坐牢坐了一辈子的囚徒,往往有这种失措。——最焕发的日子都过去了。

“姊姊!”

“小青!”

我俩相拥,穷凶极恶地,恨不得把对方嵌在自己身体内。

“姊姊!我俩也有今天!”

大家都抢在对方前头洒泪,靠微的灰雨,砖木的余烬,全跑进眼睛里,化成涕泪酸楚,不可收拾。

我俩也有今天。

“小青,是谁把塔推倒的?”

“是那群小女圭女圭。”

素贞循我手指方向,望着那群高举红旗、鸣鼓收兵的小将,队伍还在唱歌。

明天他们又不知要去破坏哪座塔,哪座寺庙,哪座古迹了。反正这是他们的功课。

“谁?”

“赌,唤许什么……的。”

“是他?”素贞嘴唇微颤,“是他?……”

“谁?”

“是我儿!小青,让我去会他!”

我拼命地阻拦。好不容易屏绝一切爱恨,又在翻尸倒骨干么?

“姊姊,他不是你儿子,你想想,八百多年了,隔了那么多次的轮回,他会记得?别自找麻烦啦。”

“对,八百多年了。他们父子也……”她喃喃。

“你多老!看,差不多二千岁。”我岔开话题。

“如今是什么朝代了?”

“不晓得呀。”

“啼,别管这些闲事了。我俩回家去吧。”我牵着她的手,回家去。

我们不喜欢这一“朝代”,索性隐居,待他江山移易再算。老实说,做蛇就有这自由了,人是修不到的,他们要面对不愿意面对的,连懒惰都不敢。……

饼了一阵子,大约有十年吧,喧闹的人闭嘴了,一场帮命的游戏又完了。

风波稍靖。

素贞装作对过去不大关心,偶然伸个懒腰,问那间过一百七十三次的问题:

“后来相公怎么样?”

“哦!”我哄她,“你被镇塔底之后,法海散去。相公懊悔,情愿出家,就在塔旁被剃为增,修行数年,一夕坐化去了。”

“真的呀?不要骗我呀。”

“他临去世时,还留诗四句呢。说什么‘祖师度我出红尘,铁树开花始见春;化化轮回重化化,生生转变再生生。——”

素贞忙接:

“下面是‘欲知有色还无色,须识无形却有形;色即是空空即色,空空色色要分明’,对么?”

“你既背得那么熟,怎的又要我从头说起?真是。”我讨好她。

“也许你每说一遍,都补上一点遗漏了的情节吧。”

——不会遗漏。因为这根本不是实情。这是我在那冯梦龙的(警世通言),(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抽出来的一段。别人为我们的故事穿凿附会,竟又流传至今。为了安慰素贞,怎能叫她得知我“暴行”?我大可不必把真相揭发。遂做结论:“婉姊,相公也算不错了。”

“是的——即使我见不着…”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丁’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靶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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