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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情人当掉要重修 第31页

作者:慕璇

“不了,我等一下还要回房间寄一封E-Mail,你自己去吧。”项羿军低头专心地切着眼前的牛排,头也不抬地回道。

他冷硬而直接的拒绝,让詹芸乔愣了依稀啊,然而项羿军却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快速地食用眼前精致的餐点。

“我吃饱了,你慢慢吃吧。”他简单丢下一句话后便起身离开。

望着项羿军疾步而去的冷漠背影,詹芸乔低头失落地望着眼前丰盛精致的餐点,顿时失了胃口。

他是不是不高兴了?

闷闷地用完晚餐之后,詹芸乔也没心情去散步了,索性早点回房,没想到推开房门,只见室内一片漆黑,连一盏灯都没点。

奇怪,羿军不是说要先回房间寄E-Mail吗,怎么没有开灯呢?

“羿军?”她疑惑地走进房内,里头却是空无一人。

眼角余光瞥见落地窗外头透着微弱的光芒,于是詹芸乔移动脚步,推开柚木门走到外头的露台,发现微光竟是来自三个用各种不同颜色的银光棒所排列而成的“I、L、U”大字,让她当场愣住。

就在她仍兀自怔忡之际,一双有力的大掌猛地从身后揽住了她。

“喜欢吗?”项羿军低沉性感的嗓音从耳畔传来。

詹芸乔回过神来,不敢置信地追问:“这……这是你排的?”

“不然还会是小精灵排的吗?”项羿军没好气地说。

为了给她一个惊喜,他刚才刻意冷落她,晚餐也只匆匆扒了几口就赶了回来,现在肚子还觉得有点饿呢!

“你不是说过只要有人愿意用蜡烛排出‘I、L、U’三个大字,你一定马上嫁给他吗?这间饭店规定不可以在房内点蜡烛,所以我只好用荧光棒来排,结果效果比蜡烛还好,喜欢吗?”其实这件事他一直放在心上,之前求婚太仓促了,他希望能赶在婚礼之前完成她的愿望。

闻言,詹芸乔猛地想起很久以前曾经对他说过的话。

当时她只是随口开个玩笑而已,他却一直记在心底。

罢才她还以为他在生她的气,没想到他是要赶着回来给她一个惊喜。

霎时间,她忍不住靶动得红了眼眶,毕竟以项羿军那般骄傲自负的性格,要他做出这等讨好女人的浪漫举动,除非太阳打溪边出来才可能,而他却愿意为了她这么做。

“谢谢你,我好喜欢……”

眼前的“I、L、U”比世上任何珍贵的金银珠宝还要让她欢喜。

“喜欢就好。”项羿军满意地扬起唇角。

虽然在排这几个字的时候,他的心里实在觉得很蠢,但是能够换来心爱的女人感动满足的笑容,他发现偶尔做点蠢事讨好她其实也不赖。

然而,他看见詹芸乔转身回到房间里头,拿起桌上的数位单眼相机,对着那大大的“I、L、U”三个字调整焦距。

“喂,你做什么?”

“我要把这三个字拍下来做纪念呀!”

项羿军特地为她排的“I、L、U”,当然要拍下来永久收藏啊!

“不行!”项羿军嘟囔,他本来打算等小乔看完这三个字后,就迅速将它毁尸灭迹的,没想到她竟要拍照存证!

私底下做些浪漫的蠢事哄未婚妻开心是一回事,要是让其他不相关的人瞧见照片,这多尴尬呀!

“可是我好想拍耶……”她软声侬语撒娇道。

迎着詹芸乔满是期盼的澄澈眼瞳,项羿军内心陷入了一阵天人交战。

最后,他才咬了咬牙。“好啦,你要拍就拍,不过你要答应我,绝对不可以让别人看到这些照片,知道吗?”

项羿军脸色严肃地再三交代,别扭的模样,好似詹芸乔要强拍他的果照一样。

“好。”詹芸乔甜腻一笑,举起相机,喀嚓喀嚓就对着那在幽暗黑夜中闪闪发光的“I、L、U”连拍了好几张,最后詹芸乔还架了脚架,跟着项羿军摆了几个幼稚至极的姿势跟这三个大字合照。

“老公,我爱你……”当相机上头的闪光灯两起,詹芸乔主动地偎进项羿军怀里,在他耳边吐露爱语。

紧搂詹芸乔软玉温香的身躯,听着她的告白,项羿军心底升起了一股难以言喻的悸动,那是在之外,只是单纯看着她笑,看着她开心,自己就会感到满足的悸动。

他心满意足地紧拥着这个牵动他一切思绪的小女人,在她粉色的唇瓣落下一吻。

夜风很轻,挟着淡淡鸡蛋花的香气悄悄溜了进来,又害羞地掠过他们身旁。

在很深很深的夜里,属于他们的爱情,正要开始变得明亮……

全书完

后记慕璇

我是一个很浪漫的人!

听到这句话,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十个有十一会说骗人!真的,我真的觉得我是一个很浪漫的人,但是我的浪漫是在心里,不是那种玫瑰花、巧克力的浪漫,而是在谈恋爱时会为对方做很多事,或是为了多了解对方,会去研究对方的生活及思考模式。

如果对方喜欢登山,那平常极少运动的我至少也会跑去爬座小山,然后热衷研究登山知识;如果对方热爱收藏跑车模型,那我也会去找一堆根本看不懂的跑车资讯来看,因为他喜欢,路过跑车模型的橱窗时,我也会不由自主地停下来脚步自己观看,爱屋及乌。

然后脑内小剧场会将跟对方之间,普通到不能在普通的日常生活幻想成偶像剧,当对方出现的时候,我的脑袋里还会自动帮忙配个华丽的登场音乐之类的。

从前学生时代还为了要去见喜欢的男生,傻傻地搭了两班公车到对方学校,然后坐在他学校的喷水池边,一边等着他,一边将脑袋切换成偶像剧幻想模式。

即使那天寒流,天气冷到一个爆表,等了很久很久,我还是觉得无可救药的浪漫呀!

我浪漫在心底,而不是在外在,虽然生日及情人节送花、送巧克力,这一招对我来讲还是受用,但我觉得最具杀伤力的就是送我当下真的非常需要的实用品。

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爱一个人就是要明白对方真正要的是什么呀!所以勤俭的我,这辈子很少有机会需要玫瑰花跟巧克力,爱我就千万不要送我花呀!

(但我还是坚持我是个浪漫的人,只是我的浪漫非常隐晦就是了……)

好,回归正题来谈这本书。

嗯……真的间隔好久!因为我中间一直不断改剧情,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到最后这本书名真的很想取作“整本砍掉要重修”算了。然后我写稿进度都是以字数计算,所以泄露两万字时,我的MSN状态就会改成“抓到两万兄了,三万兄还在前方大喊抓不到!朋友还说:“好邪恶的三万兄!”(由此可知,写作的人脑内剧场真的很发达……)

结果不幸的是:三万字到七万字拖了好几个月,一直删删砍砍,每次快到七万字时,大刀一挥就少掉五千,又快到七万字时,大刀一挥又少了八千!当我终于抓到七万兄时,真的感动到差点快哭了,然后我又抛弃了七万兄继续前进……(真的很爱演!)

接着就是这本书中主角大学生活的剧情,很多都是我自己读书时发生的经历,像是一群人发神经在晚上骑了很久的机车到海边看海,然后一整个晚上都待在海边看渔船直到天亮。

黑白切点菜那段,也是我跟朋友吃夜宵时发生的糗事,故宫魔幻达利展也是我读书时期的展览。

总之很多片段是我大学生活的缩影呀,只可惜我没遇到俊帅深情的男主角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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