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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勺小秀女 第27页

作者:阳光晴子

远方,又是一阵急促马蹄声而来,是敌是友?

“皇上?皇上!”

远远的,听到几声焦急的呼唤,他抬眸望去,长长火把的奔驰队伍中,似乎有褚靖的身影,而他身后那些穿着熟悉盔甲的援兵,就随着轰隆隆雷雨急骤而至,同时奔驰到眼前。

风急雨骤,他视线早已模糊,褚靖与闵公公找到他,护卫他至安全处。

两方对打,一地尸身,雨水冲刷流淌,一阵阵的洗去鲜红的血。

天色渐亮,大雨仍未停,一辆宝璎华盖马车急驶而来,一个娇小身影跳下马车,在看到两名侍卫将浑身湿透的傅言钦搀扶过来时,孟乐雅痛哭出声。

傅言钦忍着全身伤疼,迈步走过去,那双坚毅的黑眸微笑凝睇,伸手将她紧紧拥在怀里。

孟乐雅一夜的恐惧,在此时终于放下。

瓢泼大雨下,帝后上了马车,接着,再一辆马车过来,将身受重伤的姚光给抬了上去。

雷雨过后,一连迎来几个晴空无云的好天气。

秦凯与摄政王余孽谋逆平息,与左相共谋者或知情不报者,自是同罪抄家斩立决,虽是按律论处,原该斩九族,但皇上仁慈,再加上皇后不忍,遂网开一面,男丁流放充军,十二岁以下孩童得以逃过死劫,特赦圈禁各处。

左相府邸被查封,秦佳音被送到尼姑庵,摄政王外室之子也在逃亡中被杀,一些涉案的朝堂官员降官级或革职,总之,长久因利益权势而倾轧争斗的朝堂,在皇上与多数廉明清正的朝臣护持下,倒是愈见清明。

娘家出事,秦太后心寒的避居名山庙宇,不再踏足宫廷。

这些事都成了老百姓的八卦谈资,在大街小巷来回议论,私下添油加醋,说着簪缨繁华的百年世家的京华烟云。

傅言钦将这些乌烟瘴气的事处理完,已经过了两个多月,他身上的大小伤势早已养好,连重伤差点去跟阎王爷报到的姚光也活蹦乱跳,依旧跟在他最喜欢的主子爷身边伺候。

一次朝堂大震荡,让大庆皇朝政治清明,一片新兴气象。

傅言钦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与皇后多多滚床亲亲密密,看看能不能出人命。

窗外的金色阳光挥洒入内,映亮躺在床榻上的人儿,她那粉女敕如婴儿般的白玉肌肤,连细微绒毛都能看清,长而浓密的睫毛微微动了动,似要醒来。

傅言钦坐在床榻旁,他一身墨色深衣宽袍,内着玄色缘领,整个人俊美如俦,一双深情的黑眸含笑,想起昨晚她的抱怨——

“在床上就是人面禽兽,离了床,才是个温润如玉的谦谦男子,你这假面具戴很大啊。”

此时,她安稳的睡在床上,全身肌肤如白女敕豆腐般细致,也不知是否爱做甜点的关系,甫一靠近,就能闻到一股甜香诱人的幽幽淡香,让他想再品尝。

不过,他现在禁欲中,皇后有孕,普天同庆。

昨晚小小放肆了些,体热的孕妇已经抗议,不好再动手。

孟乐雅缓缓睁开眼,她眸光盈盈,看到他,很自然的回以一笑。

他还是忍不住俯身,亲吻她粉女敕的唇。

每一天跟她相处,心里就像吃了很多好吃点心,就连空气都是甜的。

很多年以后,当几个儿女环绕膝下笑闹,抢着吃她做的百合酥、三色糕、雪片糕等点心时,傅言钦总是会想起他喜好点心就是从她手上接过的那一块鸡蛋甜糕开始。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他的人生有了甜味。

番外  书铺里的小乞儿

八岁的孟乐雅仍像个软包子,简单的双髻,一袭粉女敕襦裙,还是婴儿肥的脸蛋,衬着那双清灵的黑白明眸,说话软糯娇弱,非常可爱。

“好多人啊。”她跟着家中几个姊姊带着奴仆上街。

正值元宵节庆,到处都是看灯猜灯谜的人潮,每间酒楼茶肆都是人,虽然府里早已订下一处可休憩看灯的茶楼,但要走到该茶楼仍是寸步难行。

孟乐雅个儿娇小,虽然旁边有小厮、丫鬟护着,她还是觉得被挤得有些呼吸困难,她望向另一个方向,下了个决定,拉拉大姊的手,“我不去茶楼了,我到书铺去看看有没有点心的新书,看完就回去。”

孟诗雅也被这满满人潮挤得心情不好,对着这一年来,专注钻研点心的二房堂妹,点了点头。

被派来守护几个姑娘的叶管家也知道这三姑娘年纪虽小,但做点心的天赋可厉害,府里大人也没拘着她,她需要做的点心材料,只要吩咐下来,便让下人买来,也允许她到书铺找点心书,一听大姑娘交代,管家派了一名小厮随侍,孟乐雅再带着贴身丫鬟小银,与前进的人群朝反方向离去。

一行三人没往大街书铺走,而是到了偏巷里的二手小杂书铺。

小厮纳闷,但他是奴,主子虽小,他也不敢多言。

清秀丫鬟倒很习惯,也很会看眼色,瞪了小厮一眼,“姑娘说了,这种地方才能寻到宝呢。”

闻言,走在前方的孟乐雅嫣然一笑,没错,二手书对她这庶出的小姑娘就是宝,她能多买几本旧书研究。

静巷里的书铺,一如往常的冷清,也将几条街外的喧闹隔绝,顾店的老掌柜是个七十多岁的老爷爷,孤家寡人的,一辈子就守着这铺子,过年过节对他来说没啥差别,天天开门做生意,对孟乐雅这名右相府二房庶出的小姑娘也很熟悉,见着她也不意外,不冷不热的招呼着,“过年前刚进了一批书,食谱的就放在后三排架上了。”

“谢谢刘爷爷。”

书铺内烧了几盆火,暖呼呼的,孟乐雅褪去披风,让丫鬟跟小厮留在屋内,坐着休息,她一人独自往后方的书架走去,墙上挂着两盏油灯,她拿起书来翻看,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后方突然传来“喀”地一声,她一愣,什么奇怪的声音?

她阖上书,转头往声音来处看过去,竟见角落有一团黑影,她再定睛一看,模模糊糊的,怎么好像个人?

她吞咽一口口水,想也没想就对外面喊,“小银,你进来。”小银连忙跑过来,“怎么了?姑娘。”

她指指那个黑乎乎的墙角,“你看看。”

小银已经十二岁,胆子一向就大,她伸手将墙上的油灯稍微往那个方向移动,眉头就皱起来了,“三姑娘,那里有个小乞儿,浑身脏兮兮的。”

就着油灯的光一照,孟乐雅也看见了,见到那双略显畏光的双眸含着泪光又飞快的闭上眼。

同时,小银已经扬声对外把刘掌柜喊了过来。

刘掌柜一看,也面露不悦,“小乞儿什么时候钻进来的?去去,快滚出去。”

小乞儿整个人都曝露在灯光下,一张脸脏兮兮,披头散发,一身破烂补丁的粗布衣看着还过大,包裹的身子从露出的脖颈、双手,甚至裤管外的小腿,都可看出他是瘦骨嶙峋。

可也不知是没听懂,还是不想理会,他瘫靠在角落,动也不动,那双半开半阖的眼眸也不对着任何人。

刘掌柜对浑身脏的乞儿没好感,明明有手有脚,却不思上进,只想乞讨懒惰度日,他喊了几声,小乞儿也不动,火气冒上来,就要伸手抓人。

孟乐雅一直定定看着小乞儿,从身形看,直觉他比自己小,也许是饿到起不来呢,这一想,恻隐之心陡起,“等等。”

瞧他身上那破烂衣服哪能御寒?难怪会躲进屋来,也不知道多久没进食了?

小乞儿许是被她的声音吸引,仰头看着她,她也看着他,注意到他竟然有一双很干净的双眸。

“姑娘,别理这种乞儿——”

“没事。”她低头拿出绣帕,再拿了腰间那个她特别做来装点心的小荷包,以绣帕包着一块点心后,弯身递给他,“请你吃。”

他定定的看着她,眸光微微复杂。

“这是我亲手做的,很好吃,你吃看看。”她笑着鼓励。

小乞儿吞咽一口口水,他已经好久好久没吃东西,全身虚软无力,再看一眼这张带着笑意,粉女敕白皙的包子脸,他缓缓的伸出刻意涂得脏兮兮的右手,接过绣帕,低着头,咬了绣帕上的糕点一口,慢慢咀嚼。

孟乐雅眉头一皱,小乞儿吃起东西没囫囵吞枣不说,还有一股说不出的从容。

嗯,一定是怕太快就吃完,舍不得,才一口一口慢慢咀嚼吧,“你放心吃,我荷包里还有两块,等会儿都给你。”一说完,又叫小银去端杯茶来。

小银知道主子心地善良,而且一执着起来,谁也改变不了她的决定,只好听话的去端杯茶过来。

刘掌柜不以为然,但说了一句,“吃了喝了,还是得走,我这里不会留他。”语毕,就往前面走去。

小乞儿愈吃愈有滋味,咀嚼愈慢,还不忘配着茶喝。

小银忍不住翻白眼,倒是孟乐雅愈看愈难过,她将荷包给他,“都给你,你留着慢慢吃。”

小乞儿伸出瘦弱的手接过那绣工精致的粉红色荷包,那双漆黑透澈的黑眸直勾勾的看着她,声音或许太虚弱而显得沙哑,语气却是狂妄的,“等你长大,我娶你,让你给我做一辈子的点心。”

她先是一愣,“你说什么?”

小银可不乐意了,指着他一跺脚,“你这臭乞儿,你想以身相许来报恩,也得看看自己有几两重啊,你这是报仇吧。”

孟乐雅也觉得好笑,哭笑不得的道:“不过是点心,不需要你报恩的,倒是你年纪小,总不能一辈子乞讨为生啊,可你又这么瘦小,能做什么呀?”她皱眉苦思,蓦地眼睛一亮,“有了,我带你回家,我弟弟孟磊欠一名小厮,把你洗干净了,换身衣服带回去。”

姊弟俩虽有嫡庶之别,但小姑娘自小聪慧,相貌又佳,粉妆玉砌似的入了嫡母的眼,常常带在身边,与孟磊相处最多,因而,姊弟俩感情极好,孟磊是右相府里唯一的男丁,非常受宠,连带地孟乐雅也跟着受宠些。

“姑娘,这怎么可以?再怎么说,我们也是右相府——”小银急了。

小乞儿眼睛一亮,浑身突然有了力量,他挣扎的站起身来,“请小姑娘带我回去吧,我会好好做事的。”

“不行啊,这小乞儿……只会说大话,哪会安分做事?”小银鄙夷地瞪他一眼,半分都不信他。

“他那么小,你跟他计较什么?相遇即是有缘,何况,磊儿身边真的缺人。”

孟乐雅想到她最亲爱的弟弟,那可是她在装失忆,从才女变厨女后,第一个被她的点心  收买的人,他聪明可爱,又是祖母的心头宝,只要他开口,小乞儿一定能被留下来。

孟乐雅交代小厮先去买了套衣物,借了刘掌柜的地方,将小乞儿洗干净,再带到她面前,这一看,包括孟乐雅、小银及刘掌柜都眨着眼睛瞪着小乞儿。

“是不是很惊讶?要不是奴才边替他刷去脸上污垢,我都要以为不是同一人呢。”小厮一脸的得意。

小乞儿简直变了个人,虽然一身干净灰衣下仍瘦巴巴的,但长发束起,一张干净的脸很出色,两道剑眉,睫毛浓密,一双狭长凤眸很桃花,即使年纪小,但水汪汪的,眼尾微微上扬,已具风华,鼻子直挺,一张菱形唇在白皙如玉的脸上特别吸睛,即使现在可能因身子虚弱而只有一点淡淡粉色。

孟乐雅有个不太好的嗜好,她很喜欢美的人事物,就人来说,不管帅的或美的,她都想捏一捏,碰一碰。

当她一双手在他略显苍白的俊颜上模了模,又往他下巴挠挠时,小乞儿原本收敛身上不想外露的气势,被这一搔扰,脸色一僵,差点霸气外露,连忙低头,闪避那双小魔爪,低声问:“现在可以回姑娘家了吗?”

“行,行啊。”

孟乐雅回了神,笑开了嘴,小乞儿的皮肤意外的滑女敕好模,让她的手痒痒。

小银对小主子的恶习已见怪不怪,但对小乞儿略微泛红的耳朵倒是多看一眼。

孟乐雅派了小厮去找辆马车,不顾小银的反对,让小乞儿坐进车内,问他一些事,但小乞儿说他没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只安静的坐在一角。

不管她再问什么,他都不答。

她叹了一声,“那好吧,不过到我家当奴才,只是暂时的,你是男孩,要懂得上进,日后的造化,得靠你自己努力争取,知道吗?”

他只是看着她。

她眨眨眼,“不管你有什么原因成为乞儿,我是不允你走回头路的,”她伸手拍拍他的头,他脸色一僵,正要拉下她的手,她却又拍拍他的脸,担忧的道:“你长得这么好看,也不知是福是祸?总之,你得让自己变得强大,不然,就是像我一样装傻,日子才会好过,懂吗?”

小乞儿正要说什么,孟乐雅又轻掐他的脸颊,又模了模,他眼角微抽,不想说话了。

书铺离右相府只有三条街远,没一会儿便到了,马车停在角门,孟乐雅一行人进府。

右相府的府第是百年老宅,只是人丁一代比一代单薄,但世代为官的孟家,却是在这一代做了最大官,府门前的门匾改挂成“右相府”。

孟家如今只有二房,大房住东院,二房住西院,孟乐雅心里有主意,让小厮去办活儿,自己带着小银跟小乞儿往西院中的禾桐院走。

弟弟孟磊才五岁,因是府中第三代唯一的男丁,被拘着不得去看元宵热闹,爹娘也外出访友,他一个人正闷在屋内,气呼呼的不理人。

随侍的奴婢一见到与自家小公子最好的三姑娘回来,脸上可大大的松了口气。

孟乐雅让奴婢下去,牵着小乞儿的手走到弟弟面前。

小乞儿低头看着她握着自己的小爪子,又抬头看着她,耳朵微微的红。

孟磊被养得肥嘟嘟的,个儿也比同龄孩子高,头好壮壮,一双眼又大又圆,一张口,露出一排白色米牙,也仰头看着姊姊,“他是谁啊?三姊姊。”

孟乐雅弯下腰,揉揉他的头说:“他是我在外面捡到的,他很聪明,什么活儿都肯干的,给弟弟当小厮好不好?”

小乞儿瞥她一眼,眼神有点复杂。

孟磊蹙眉抿唇,他直觉想说不要,这个孩子只比自己高一些些,身上没几两肉肉,那张脸又比自己好看,可是,三姊姊的话,他没有不听的。

“可以是可以,可是他识字吗?”他很在乎这一点,因为原本跟他很好的另一名小厮就是因为不识字,让爹爹给调走了,说要改找个识字的,毕竟他已经启蒙。

“呃——”孟乐雅被问倒了,她也想起前一个小厮的事,咬着下唇。

“我识字。”小乞儿开口。

她眼睛一亮,又笑咪咪的揉揉小乞儿的脸,却听到弟弟哼了一声,她连忙又去揉揉弟弟可爱的圆脸儿,就见孟磊笑得嘴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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