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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身做主母 第34页

作者:千寻

“不喜欢?”浅浅问。

“酸。”

“酸才好,酸性果子含有较多的维生素C,可以让你变白、变帅。”

他不乐意了,闷声问:“你喜欢皮肤白、长相好的男人?”

又吃醋?浅浅捧起他的脸,认真说:“你觉得我很肤浅吗?你以为我不看内涵、只在意外表吗?你以为我喜欢你只是随口说说、没有真心实意?

“楚默渊,我郑重告诉你,永远不要质疑我的感情,我决定喜欢你,就不会随便动摇心意,我决定喜欢你,就是打定主意要一直跟着你,你要披荆斩棘,我给你扛斧头,你要杀人放火,我给你把风,除非你伤得我太重,否则我会一辈子巴住你,听懂没?”

笑容像涟漪,在他脸上一圈圈往外扩散,谁说刀疤老六不好看,明明就很古椎、明明就很美。

糟糕,爱情好像进展得太快,一下子功夫就如火如荼,彻底燃烧了她这片大草原。

“听懂了。”他握住她敷过臭黄荆、敷得很白很女敕的手,与她一路往前走。

第八章  前世的两个丈夫(2)

看到什么植物,浅浅都能讲上几句。

她指着一棵茎上长满剌的植物说:“这叫剌龙苞,多年生的有剌灌木,有树人参的称号,是野菜当中的极品,它有个很有趣的名字,叫做鹊不踏。中医说能补气安神、强精滋肾,三、四月份长出芽苞就能采下来食用,但过了季节就太老,不能吃。”

“你什么都知道,从哪里学来的?”在闺阁中长大的她,没道理懂得这些,楚默渊眼带怀疑。

嫣然一笑,浅浅骄傲回答:“我是学霸啊!”

二十五岁的博士毕业生,很少见吧?三十岁的副教授,很厉害吧。

走到溪边时,太阳已经半沉,浅浅在溪边找到一棵树,折下几根带叶树枝,拿起石头把叶片敲烂,她一面动作一面解释。“这叫鸭脚木,是山坑螺的最爱,我把叶子给砸烂,放进溪水中,用石头压着,鸭脚木的香味会顺着溪水扩散出去,只要一个晚上就能勾引很多山坑螺过来觅食,我们明天早上再过来收成。”

“好。”

“再过去一点有一片竹林,这两天山上有雨,应该会出笋,明天顺便挖几支笋,我给你做鸭肉闷笋。”

“好。”

“要是有时间的话再抓两条鱼吧,我给你做炸鱼柳。”

“好。”不管她讲什么,他都说好。

就算没有花椒辣椒,就算没有足够的调味料,只要她做的,他都爱。

满桌的菜肴和烤得香喷喷的月饼,再加上一壷蓝莓酒,淡淡的果香在齿颊间漫开,浅浅有些微醺,身子摇晃,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向禹侗伸手去扶,但楚默渊动作更快,拉着她让她靠进自己怀里。

“这酒很淡,浅浅也能喝醉?”郑芳笑道。

“谁说我醉了?”她伸出食指,慢慢说:“我、一点、都没醉。”

郑齐呵呵乐笑了。“喝醉的人都说自己没醉,只有清醒的人才会说自己醉了。”

“我是认真没醉的。”

“还有人认真醉的吗?”楚默渊宠溺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他是个实行力很强的男人,他决定盖城,就用最短的时间把城给盖了,他想改善辽州百姓的经济生活,不等朝廷文官到任,行政法令便一条条发布下去,把辽州变成商业大州。所以他发现自己喜欢浅浅,便卯足劲儿用力强力尽力地喜欢上。

“你不相信我的话?我真不喜欢喝这个酒的。”她噘着嘴,说得郑重。

不喜欢都喝成这样,喜欢还得了?楚默渊问:“不然你喜欢喝什么酒?”

她看着他的眼睛,甜甜憨憨地说:“我喜欢喝……我们的喜酒。”

中了!他脸红心跳,一把抱起她,还欲盖弥彰道:“她醉了,我送她回房。”

周嬷嬷看着楚默渊微微虚浮的脚步,嘴角笑意还在,眼底却浮上黯淡,垂着眉,脸上神色难辨……

向禹侗的脸色更难看,浅浅已经是他的通房丫头了吗?

前世楚默渊官拜一品,是袭了爵的世子爷,而浅浅是带着拖油瓶的妇人,他选择她做妻子,人人都说她交了好运,只有他晓得楚默渊何其幸运。

可如今他不过是个三品将军,为什么浅浅仍然选择他,为什么宁愿当个没名没分的通房丫头也不愿意做他的正妻?

垂头,蓝莓酒一杯喝过一杯。前世她也为自己酿蓝莓酒,前世她也为自己做月饼,前世的她为自己做的,远远超过她对楚默渊所做,可是一心仕途的自己对她的努力不上心,认为那只是尽了做妻子的责任。

直到她不在,直到在官场处处碰到困难,他想找个人给建议、想找个人倾诉,这才惊觉自己失去什么。

尤其在章妃入罪、楚薇娘再也帮不了他,尤其在只生下一女的楚薇娘,为确保自己地位残害他的庶子后,他更后悔,自己错得多么离谱。

此生他拼尽全力,从十六岁起便一步步算计,他发誓要更正错误,他十八岁考上进士,整整提早一年到辽州,他以为有大把时间足以弥补错误,谁知……今生竟与前世截然不同,提早出现在浅浅身边的楚默渊把他的计划彻底打乱。

深吸气,他不会就此认输,前世的楚默渊可以接纳成过亲的浅浅,他为什么不能接受失身的她?

他可以的,他会让浅浅重新回到自己的怀抱,这是一场战争,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战争!

楚默渊抱着浅浅回房,她是真有几分醉了,在她的迷离醉眼中,楚默渊长得分外迷人。

捧着他的脸,她想起那个办公室型男,好多同事都在私底下说,要求不多,只要能和他当一夜人,做鬼也甘愿。

她也想呢,谁让他那么秀色可餐。

可眼前的刀疤老六半点不输他,没上健身房,身上的肌肉比型男多,没在身上涂涂抹抹,一样带着好闻的气味,不会撩妹,她就被他撩得乱七八糟,她啊,越来越爱他……

他将她放在床上,刚为她拉好棉被,两条细细的手臂就缠了上来。

“我想吃掉你。”这句话不是表达感觉,而是认真想要实现。

“想痴痴地望着我?”他接话。

浅浅咯咯笑得花枝乱颤,他早晚会成为撩妹王,使了力,她把他的头抱进怀里。“我是认真想吃掉你的,因为你在我面前晃,晃得我头好晕。”

他不反对她的拥抱,除去鞋子,躺上她的床,反客为主把她抱进怀里。“头晕是因为你喝醉了。”

“错,不是因为喝醉,是因为爱情让我头昏脑胀。”她嘟囔道。

当!又中!他越来越爱她的流氓。他哑着声问:“要我当你的头晕药吗?”

“要。”说完,她又咯咯咯笑不停。

那样的笑,那样的迷离眼光,他怎么能够松手?本想再给她多一点时间的,本想把最好的留到那一夜,本想……

算了,反正变化永远赶在计划前头,反正不管在什么时候,他永远不会背弃她。

癌身,他吻上她的唇。

对于男女之事,她没有经验,但跟着男同事看过不少“教学影片”。

有人说她太大胆,居然不怕他们荷尔蒙临时泛滥?她笑问同事,如果他们激情起来,自己会不会危险。

他们上下打量她,之后评点,“如果你白一点、漂亮一点、身材凹凸一点……”

她明白,在他们眼里,她就是个男的,她缺了很多的“一点”,所以型男再风流,也轮不到她来发展一夜。

穿越大神对她很慷慨,送给她梅雨珊的漂亮脸蛋和曼妙身材,就算没有附赠型男,但刀症老六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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