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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姑娘离宫后(下) 第29页

作者:千寻

我担心骥哥哥为那场大火伤神,担心你放不下心中罪恶,也担心你老是觉得对不住我和爹娘。

娘曾经说过,人与人之间,相聚时间长短不重要,重要的是结下善缘。

我深信自己和壤哥哥之间结下善缘,虽然没有想象中长久,但我真心感激,感激自己曾是壤哥哥最疼爱的敏敏……

这是第一张信纸,第二、第三、第四……敏敏写了整整十大张,像过去那样,巨细靡遗地写下生活琐碎,写着只有两人知道的秘密。

必骥不怀疑,他确定信是敏敏亲手写的信,确定她过得很好。

这样就好,深吸气,心中罪恶放下。

敏敏拿着匕首在手腕比划老半天,还是下不了刀。

她真佩服卓蔺风,那时候他怎能对自己动手,天天割腕,拿血当汤药往她嘴巴灌,不痛吗?

三个月前,敏敏又生下一对龙凤胎,而上一对龙凤胎,言儿、点点已经五岁,正是好动的年纪。

重点是,他们傻得厉害,又好动得厉害,一天到晚在外头跑来跑去,旁人一怂恿,就跑去干坏事。

不必怀疑,那个“别人”就是欧阳杞。

他这人忒坏,自己喜欢流连花丛就去吧,何必给她家儿女洗脑。

当年他告诉淳哥哥,娶媳妇是多么多么糟的事儿,现在同样的话竟搬到她家儿女身上。最最可恶的是,他给淳哥哥洗脑的时候,淳哥哥已经十七岁了,可她家言儿和点点才五岁啊!而且这阵子他有变本加厉的倾向。

前天,点点跑来告状,说:欧阳叔叔要带哥哥去青楼,不带我。

青楼?他敢!

为了随时随地掌握言儿和点点的行踪,为了随时随地了解他们的情绪波动,敏敏决定在他们身上种香。

只不过,刀子在腕间比来比去,比过老半天,还是不敢往下划。没动手,她已经感到疼痛……

言儿、点点并肩站在娘跟前,看着娘的刀子贴在手臂上老半天,不晓得想干什么,他们站得脚都酸了。

“娘,点点想出去玩。”女儿忍不住出声。

“好好好,再给娘一点时间。”

她举起匕首,对自己催眠,不会痛、不会痛,一点都不痛,我现在是狐狸精,再不是凡人。

她的催眠术尚未奏效,刚下朝的卓蔺风从屋外走来,带进一股好闻的薄荷香。

他身后,还跟着卓淳溪和殷菀。

看见敏敏的动作,卓蔺风皱眉,抽走匕首,问:“你在干么?不怕吓着孩子。”

敏敏抬头,看着百看不厌的好丈夫,眼睛眨都不眨,不知道是第几万次看傻了眼。

卓蔺风的头发乌黑亮丽,皱纹在晒过几年月光之后,重现紧实肤质,岁月走过,从没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几年前,卓淳溪顺利接掌狐王位置,而老狐王在过世之前,将自己的元珠赠予殷菀,经过换血仪式,殷菀正式成为狐后,再经过数百年或上千年的修行,她将会成为举世无敌的狐狸精。

没错,就是狐狸精,美艳妖娆的那种。

换过血的殷菀,容貌越变越美丽,好看到她每次对着镜子就忍不住叹息。

可惜刚换血不易受孕,否则敏敏很想看看这样的两个人会生出什么等级的狐狸精。

卓淳溪膝下无子,敏敏的孩子就成了众人的掌上明珠,人人疼、人人宠,反倒是她这个当娘的,就是想抱孩子,也得看看她家孩子有没有空。

“是啊,你要是吓得他们作恶梦,看我饶不饶你。”殷菀戳了下她的额头,弯把点点抱在怀中。

卓淳溪也把站得腿酸的言儿抱起来,忍不住抱怨,“没事干么吓孩子?”

“我哪有想吓他们,都是欧阳杞不好,他居然要带言儿去青楼。”

“就算是这样,你的刀子也该对着欧阳叔叔耍,怎么可以对孩子?”

“我只是想帮他们种香……”她看一眼卓蔺风,然后很没出息地垂下头。“又怕痛。”好啦,她承认自己是只没用的狐狸,天天在卓蔺风身边晒月亮,人家吸纳修炼,她却一靠近丈夫身边就睡得不省人事,练了几年,连颗小元珠都练不出来,她就是只废狐狸。

见她满脸苦恼,卓蔺风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他先把言儿、点点抱到床边,再把没几个月的龙凤胎,往卓淳溪、殷菀怀里塞。

这些年他帮卓淳溪处理政务,两人培养出来的默契不是假的,目光相接,卓淳溪便拉着妻子往外走,认命地当起临时女乃娘。

人走了,卓蔺风才对敏敏说:“种香,是这样子种的。”说完,他低下头,亲了亲言儿和点点的嘴唇,然后把孩子抱进敏敏怀里。

低头,闻到孩子身上的薄荷香,敏敏发愣,问:“这样就好了?”

“这样就好了。”卓蔺风把孩子抱下地,模模他们的头,说:“出去玩吧。”

终于可以出去玩?两个粉妆玉琢的漂亮小孩高兴极了,他们早就迫不及待,两人手牵手、蹦跳出门。

卓蔺风转身,只见敏敏还傻着。“怎么啦?”

“可你明明说我喝你的血……”

他叹了口气,说谎果然不是一件好事。“如果当时我说自己吻了你,你还会心甘情愿嫁给淳溪吗?”

“所以你很早很早以前就……”

“对,我很早以前就想把你据为己有,要不是……对不起,我错了,我害苦你。”

同样的事,他已经道歉过无数遍,她老早就删除那段记忆。

原来她已经被觊觎那样久,早在他们初见之后?他那么早就认出她是他的小米,怎会她半点记忆全无?都是孟婆汤惹的祸!

见她不语,他问:“生气了?”

“不是生气,是怀疑。”

“怀疑什么?”

“香这么容易种,你帮几个人种过?”

卓蔺风忍不住笑了,他真喜欢她吃醋的模样。“四个。”

“一个我、一个言儿、一个点点,说,你还帮谁种过香?”

他让人舒服的五官突然笑得让人不舒服,他抱起敏敏,往床榻上放去,俯、封住她的唇,对她种香,他驾轻就熟。

抽开她的腰带,他的吻从唇间滑到颈项。

敏敏咬牙,极力克制,用力推开他,怒道:“不说出那个狐狸精的名字,就别想越雷池一步。”

他咯咯笑着,在她耳边说:“她的名字叫做小米,可是小米不是狐狸精,敏敏才是,请问,现在……我可以越雷池了吗?我亲爱的狐狸精……”

全书完

后记

成立粉丝团  千寻

大家……热坏了吧?

不知不觉间,问候语从“吃饱没”变成“热坏了吧”。

最近真是热到抓狂,又觉得在家里开冷气,温度太高、对不起自己,温度太低、对不起地球,于是有张很棒的书桌、有个很棒书房的我,午后习惯跑到LOUISA工作,因为这里的冷气让人好开心,两杯水果茶可以打发一整个下午。

听说一天喝一杯饮料会造成肥胖问题,下次见到我,约莫就可以看见一颗球了。

好啦,回归正题,谈谈这本稿子,最近想写点特别的故事,结果,这个主题——人类与狐狸的恋爱便不断在我的脑袋中发酵。

凡是爱情都希望一生一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人类短短数十年的寿命,怎能与千年狐狸偕老?

人兽恋中间的波折,除了岁月之外,还需要打破些什么?价值观?人伦?天谴?诅咒?念头一天一个,不断地翻搅着,然后稿子一点一点慢慢完成。

实话说,第一次碰这个主题,真的很不熟练,虽然爱死这个故事,却改稿改到差点虚月兑,因此知道它要出书的那刻,心里除了雀跃之外,还有一些得意、两分骄傲,以及苦尽笆来的痛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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