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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婚 第12页

作者:青微

“有什么好的?”

颜菟宁一脸向往的表情,“当然好,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是多美好的事啊。”孟朗煜看向她,抿了抿唇,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

突然,她又叹了一口气,“我也好想和百里大哥待在一起啊。”

闻言,孟朗煜瞬间沉下脸,手中给兔子喂食的胡萝卜被扳成了两段,最后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一言不发地走了。

颜菟宁愣在那里,过了一会,脸上满满是无奈的神色,“怎么又发火了呢?干脆别叫烈王,叫火王算了。”

听到郡主的嘟囔,在场的下人们想笑又不敢笑出声,但不约而同地在心中同情起他们家王爷来,碰上这么迟钝的郡主,日后怕是要辛苦了。

颜菟宁今年十八了,但由于自幼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所以为人处世还完全凭心性,如今她一心把孟朗煜当作了朋友,自然掏心窝子地对人家好。

这不,去街市游玩,看到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不忘给孟朗煜带一份。昨日是全福斋的水晶虾饺,前日是喜福楼的甜口鸭,还外加了一轮精致的四叶风车,再前一天是不知哪来的糯米甜糕。

有时他在忙,没空吃,颜菟宁就让人细心装盘了,还特意嘱咐下人之后加热了再送去给他吃。那模样,生怕他会不吃似的。

孟朗煜忙完事,就看见颜菟宁在一旁的桌子上睡着了。方才还不顾他的冷脸,非闹着要陪他办公,现在倒是自顾自地找周公下棋去了。盯着她宛若孩童般安然的睡颜,孟朗煜脸上满是柔情,平日的冷然模样早已不知所踪,伸手替她拂去脸上扰人的发丝,仍由她继续好眠。

只是侧目看到桌上放着的那盘冰糖葫芦,他又不由得有些头疼了。不错,这是她今日的“进贡”来着。

颜菟宁和自己亲近,孟朗煜自然是高兴的,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她待人好的方式能不能有所改变?何况,她当他几岁,这小孩子的东西,他能吃吗?

不过这一切,都让孟朗煜想起他们在北漠初识的那段日子,这么多年她都不曾变,还是他记忆中那个傻气、单纯的小丫头。难得的,烈王殿下第一次感到无可奈何的心情。

颜菟宁醒来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时分。或许因为刚睡醒,她看着自己身上披着的墨黑色披风,显得有些茫然。

“醒了?”

颜菟宁迷迷糊糊地四处张望着,睡眼惺忪地看见孟朗煜在一旁的桌案那低头看书,“嗯,你忙完了?奇怪,我睡了很久吗?”

“不久,两个时辰罢了。”

两个时辰?颜菟宁显得有些难以置信。她在陌生的环境里,从来就睡不好,刚来南辕的那几日,即使身处皇宫,她都常常睡不安稳。可是好奇怪,为什么在这书房的桌上,她居然趴着睡得很舒服?

最后还是孟朗煜的声音将她拉回了现实,“饿不饿?”

颜菟宁听到这个问题,立刻回神,瞬间将脑中纠结的事抛到了脑后,瘪起嘴,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饿。”

孟朗煜睨了她一眼,不去追问她方才小脑袋中在纠结什么。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桂花糖糕?”颜菟宁惊喜地看他让人拿上来的糕点。

孟朗煜只是瞅着她开心地拿起一块吃起来,并未解释。他怎么会不知道,那时她最爱带给他的糕点就是桂花糖糕。

“嗯,好吃,我家厨娘婶婶做得最好吃的就是桂花糖糕了,我可爱吃了。”颜菟宁自己尝着好吃,还不忘了他,捻了一块递到他面前,“你也尝尝。”

孟朗煜盯着那块小巧的糕点半晌,然后在颜菟宁以为他不吃,打算收回手的时候,就着她的手张嘴吃了。

颜菟宁愣了愣,然后突然嗤笑出声,“哈哈,你是小孩子吗?还要我喂。”

孟朗煜瞬间黑了脸。

其实颜菟宁若仔细看,就能看到那向来没有温度的脸上此刻有着可疑的红色,可偏偏某人一心扑在糕点上。

颜菟宁吃着吃着,眼神飘着飘着又落到孟朗煜身上,想起上午在茶楼听书时,听到的关于他的那些传闻,她想了想后,还是忍不住开口,“那个,我今天在街市上听书,然后就听到了一件奇怪的事。”

“嗯。”孟朗煜眉眼未抬的,继续看书,嘴上应和着她往下说。

“传闻说烈王嗜杀成性,稍有不如意就大开杀戒……”

这话倒引得孟朗煜抬了头,意味深长的眼神看向她,“所以呢?”

颜菟宁吞吞吐吐,但又压不住好奇,“所以、所以我想问问,是真的吗?他们说的那个烈王是你吗?”

孟朗煜收回视线,“真的又如何?若想离本王远点还来得及,否则本王嗜杀成性,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对你下毒手了。”

听他这般贬低自己,颜菟宁突然觉得好生气,只见她几步冲到他面前,双手撑着桌子,“你才不会!”

听她坚定的口气,孟朗煜忍不住开口,“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颜菟宁一脸坚信。

和孟朗煜相处得越久,颜菟宁就越觉得他这人不错。就比如她为了和兔子玩,想留宿在烈王府,他也毫无意见地立刻让人细心安排住处。虽然脸上总是一副冷酷的样子,说话也是冷声冷气的,即使她好像好几次都惹他生气了,但他也没对她怎么样。

最重要的一点,她说:“何况我娘亲说过,会对兔子好的人,心肠一定不坏。你对兔子就很好,就像、就像……”好奇怪,脑子里好像曾经有一个人也让她这样觉得,但隐隐地却记不起是谁。

“就像什么?”孟朗煜顺着她的话问。

像是突然泄了气的羊皮袋子,颜菟宁垂下眉眼,喃喃自语道:“好奇怪,明明脑子里好像有个人存在,可为什么就是记不起他的模样呢?”

“什么人?”孟朗煜带着几分探究。

颜菟宁想了想,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听人说,我十岁那年曾生过一场大病,之后对十岁以前的事就都不记得了。”

孟朗煜闻言,看着颜菟宁的表情有些难以言喻,“你是说十岁之前的事,你都不记得了?”

她点了点头,径自说道:“可是啊,我总觉得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或人被我忘记了。”

孟朗煜的神情有些复杂,原来她不是故意将他遗忘的。

第6章(1)

当年颜菟宁在山洞那里哭得撕心裂肺,依然没有找回小扮哥,后来她爹强行带她回了家。可是一回家,她就病倒了,连发了三天的高烧。就算是这样,她在病中还在呼唤着小扮哥,整晚整晚地在梦中啼哭。后来好不容易退了烧,却对之前的事都记不得了。大夫说是高烧引起的后遗症,好在脑子没有烧坏,这已是很幸运了。

去他该死的幸运,那大夫哪里知道颜菟宁所丧失的正是她最重要、最珍惜的记忆。

见孟朗煜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颜菟宁好奇地凑近了几分,“你在想什么啊?”

“没什么。”

“你不会在担心我吧?”颜菟宁突然露齿一笑,“哎呀,别这样嘛,忘了就忘了,我都不在乎,你在意什么?何况想来也不会是重要的。”

她的安慰倒让孟朗煜皱起了眉,“你怎知不重要?”

颜菟宁一副大剌剌的模样,“若真的重要,那为什么我还会忘记?一定是无关紧要的人,所以我才会想不起来,没关系的啦。”

啪嗒一声,就发现孟朗煜竟徒手将手中的杯子捏碎了,杯子的碎片刮伤了他手,整只手掌鲜红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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