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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女古代日常 第27页

作者:寄秋

“你成了保皇党的?”扰上妇人髻的宁知秋打趣的说着,打从嫁人后,她由含苞待放的小娇一夜盛放,经由雨露滋润后,女敕白的粉腮添了红润,整个人变得明媚动人。

一朵好花遇到好土地,自然开得鲜艳,灌溉和施肥不可或缺,她在新婚中被娇养得更娇艳。

华胜衣白牙一露,笑眼柔似水。“我是宠妻党。”

“呿!少动手动脚,你就没点正经事可干吗?去种种菜、喂喂猪,拾些鸡蛋妙韭黄,懒汉子是养不起婆娘的。”他的冷漠疏离哪去了,近墨者黑的被大姊夫那厮给带歪了。

“咱们家没菜园子也没养猪,只养了个和懒汉子相配的懒婆娘,你自个儿说说有多久没去蚕室看看了。”她几乎是懒性子一下全发出来,草场、桑园、蚕室、制糖厂一概不理,都交给她任命的管事打理。

“不想去。”怕触景生情。

反正到最后不是她的,看了伤心,在她好不容易打出一片天后又被迫舍弃,任谁都会心有不甘。

不过她也只是在无病申吟,做做样子而已,矫情的令人唾弃,宁家给她的陪嫁是蜀地头一等,连比她早出阁十日的大姊都没她多,简直是搬空了家产给她添光彩。

可她呢,偏偏要和别人不一样,长姊出嫁是九十九抬嫁妆,照理说她没有一百二十抬也不会少于百抬之下。

但是嫁妆一抬出来大家都傻眼了,十根手指头伸出来算还有剩,十分寒酸又不成双的七抬。

七抬,那叫嫁妆吗?子孙桶放一放就差不多满了。

可是再定睛一瞧,大伙儿再度傻眼,两眼发出狼眼似的绿光,巴不得自个儿就是新嫁娘好独占。

别人家放的是家什、首饰、头面、皮毛、玉石之类的显眼物事,她很干脆,第一抬放的。是金子银子,铺成两座金山、银山,第二抬放的是整叠的银票,表示姑娘有钱,第三抬放上的是两千顷土地的地契,很薄的一张却没人敢小觑,第四抬是四十间铺子的契纸……

连同华胜衣的聘礼,七抬嫁妆的价值远胜黄金万两,每一抬都能令寻常人家致富,一辈子花用不尽。

有人来偷?

呵!绝无可能。

为何?

因为指挥使大人成亲,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他精心挑选的精兵,三日流水席他们也轮流站岗,眼红、垂涎的人再多也不敢越雷池一步,锋利的军刀连石头都能劈开,何况是人的脑袋瓜子,跟切豆腐一样利落。

新娘子没坐花轿,是由新郎从新娘子当姑娘的闺房一路背出宁家,再进入由庆王主婚的华宅,一墙之隔是不远,远的是拦路的贺喜者,一个个闹呀笑的不让人通行。

闹新人是习俗,鞭炮响彻云霄。

没人注意的角落,偷偷抹泪的是新娘的父亲宁锦昌。

只是套句周氏说过的话,有什么好哭的,女儿就嫁在隔壁而已,两家的墙开了一扇门,走过去就能见到女儿,跟未嫁没两样,天天回娘家吃饱,倒是女婿像倒插门的一样,自个川军营的事管不完还得插手妻子的娘家事。

“再不动就要长膘了,马儿拖不动一座山。”成亲后的华胜衣变了许多,脸上少了清冷,眼眸里染上暖色。

宁知秋懒到底了,一脚朝在她腰上模来模去的男人踹去。“正好,我太瘦了,要养养肉,我多庆幸嫁给你为妻,站在你身边,我显得多么清瘦窈窕,宛如柱子旁边的一缕细细柳条,裁不动春风无数。”

一听妻子的调侃,华胜衣上了榻,明明榻不小,却硬是要挤在她身边,“我这春风抱你没问题,我正好休沐三日。”

一尝到女人香,他食髓知味的恋上这味,一有空闲不腻歪个几回就像要了他的命一样,浑身叫嚣着。

男人一旦开了窍是欲罢不能,久不知肉味的人吃了肉哪能控制得住,还不拼命折腾。

中军大都督庆王特意放了他半个月婚假,让他也尝尝夜夜销魂的滋味,有妻子和没妻子差别有多大。

谁知他过了归营日仍未回营,派人向大都督多要了半个月的假,整日与妻闺房为乐,把她累得眼眶下浮紫。

“别闹了,我们真的要回京吗?”那个地方给她的阴影太深,功利贪婪的大伯父,刻薄好妒的大伯母,自私自利又见不得人好的堂兄弟姊妹,虽然他们大多不在了,但是一想起还是会作呕。

“你不想回去?”华胜衣唇贴着香腮,轻轻摩挲。

“不想。”她喜欢简单、单纯的生活,一个笑声满溢、不会被算计的小家,不论何时都能敝开心胸相对。

“我知道是难为你了,可我不能不回去,那是我的家,我离开九年了。”他作梦都想着回去的一天。

“所以我才说你是心黑的,不安好心,明知总有一天要回到令我厌恶的地方,你还是要拖我下水。”她轻描着他的眉眼,一笔一笔的描画着,他有张好看、叫人沉溺的脸。

她真是太堕落了,每天看着同一张俊颜,看久了居然也会把持不住,芳心擂鼓般着迷,一不小心就魔怔了。

“哼,你的错,谁叫你倚在墙头对我笑,笑得我想把你这张可恶的小脸揉碎。”那时他是真的不想看她那张全无忧虑的笑脸,她有他所没有的纯真。

谁知兜兜转转,她成了他的妻子,他还是想揉碎她,却是揉进身子里,让他能时时刻刻带着走,形影不离。

“哼!就知道你是天生恶人,专门欺负我这种柔弱无依的小女人,我真是太可怜了,上了贼船。”小白花呜呜咽咽,但眼底无泪,小脚丫子踢呀踢地赶着无恶不作的大坏人。

“别再踢了,不然我办了你。”他轻声威胁,一抬高压住两只乱动的洁白腿肚,一手往她腰下一探。

还难受着的宁知秋委屈兮兮的水眸盛泪。“大男人不上阵杀敌,专凌虐我这弱女子,你好生的厚颜。”

他轻笑着抹去她眼角的泪珠。“你假哭的功力又精进了,到了京里肯定如鱼得水,那些成精的后宅女人玩不过你。”

她眼泪收放自如,鼻头一抽,双眸又清亮如晴空。“我又不是专门生来和人斗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也别给我找事,让我安安静静过上几天好日子。”

她不爱与人争,但别犯在她手上,得饶人时且饶人她做不到,别人不让她过好日子她铁定让人难过日子。

宁知秋面若桃李,差得百花失色。

“只怕是湖中的小舟上不了岸,你想喊停,湖里的波浪硬将你推向湖心。”一抹冷意滑过华胜衣漆黑的眼底。

那些人不肯放过他,即便他被流放至偏远的蜀地,他们还是想弄死他,才好名正言顺,顺理成章的占有他的一切。

他永远也忘不了当年的一路追杀,持刀持剑的朝他砍杀的暗夜阴影,好几次他以为他活不了,可又顽强的坚持着,带着一身的伤来到蜀地,甚至被当地最低贱的小卒羞辱。

那时他谁也不相倌,看谁都像仇人一般,谁敢靠近他都会被他仇恨的对待,他只想回到熟悉的京城。

经过一次次的磨练,一场又一场的战役,满腔的恨意消融在一颗颗滚落的头颅底下,他学会了隐忍,壮大、充实自己的力量,他已清楚的认知到,如果真想要讨寸回他丢失的所有,他必须比任何人都强悍。

于是他成了铁血的孤狼,六亲不认也少与人往来,他的剑沾满了鲜血,一双不再养尊处优的手变得粗糙,布满沙砾般的茧子,他的心坚硬如石,没有人能轻易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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