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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妻过丰年(上) 第4页

作者:陈毓华

“这位老人家,在下受小纂父亲所托,要把小纂带回家去,听这孩子说老人家对她许多照顾,这一点点金钱之物,请您收下。”闻巽没有等孟婆开口,从袖子的暗袋掏出一锭金元宝,递给了她。

孟婆长眼睛还真的没见过金元宝长什么样子,愣愣地接过手,也不怕对方笑她庸俗,用牙咬了咬,是真金哩,马上笑开了一脸菊花。

“太多了,这孩子的卖身银不过五两。”

闻巽一笑而过,压了压纂儿的头。“向婆婆辞行吧。”

呃,怎么是这样?纂儿虽然被闻巽的大手压着不得不低头,但是那掌心透出来的温度并不惹人讨厌,她也不笨,比起被卖到人生地不熟的别处,跟着大叔走,未尝不是一条路。

于是她乖巧的向孟婆道了再见。

“丫头,这位公子真的是来寻你的?”孟婆还算是有良心,把纂儿拉到一旁问了句。

纂儿瞄了闻巽一眼,用力吸了口气,点点头,扯出一抹笑容。

“那就好,有人愿意带走你,总比窝在这村子里好,往后呢,婆婆希望你也别回这儿来了,知道吗?”要是村人知道霉星走了,应该会放鞭炮吧。

纂儿仍是点头。如果可以,她的确不想再回到这个对她而言充满恶意、没有半点舍不得的村子。

离开了孟家,在岔路上,闻巽停下脚步。“需要回去收拾些东西带上吗?如果没有,我们这就走了。”

“我还有些衣物。”那半两碎银子她随身带着,但家里还有她搁在桌罩下的菜,如果可以她也想带上,那好好吃的肉,要是浪费了多可惜。

“那就不要了,路上我们买新的。”她的衣裳又旧又破,虽然洗涤得很是干净,但是在他看来也就是条抹布,还有,她那头发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把好好的头发剪成狗啃的?”

纂儿只在心里挣扎了一下,倒也爽快的放弃了家里剩下的吃食,接着回道:“头发太长,纂儿整理不来,怕虱子咬。”

乡间的路虫鸣鸟叫,清风拂面,一大一小并没有多说话,路上的碎石很多,她得避着,不然磕着脚板很痛,再加上她得跟上他的脚步,步子就显得有些匆忙急促,跟上了,顾不了脚底,顾了脚底,又跟不上他。

闻巽回头看她一眼,发现她一头的汗,还差点崴了脚,这才想到小孩子的细腿小脚是远远跟不上大人的。

他忽然蹲下,没留意的纂儿差点鼻子撞上他的背。

“上来。”他道。

她的神情显得犹豫。

“不然去到城里天可要黑了。”

纂儿这才爬上他的背。

她轻得跟羽毛一样,这孩子身子未免太单薄了。

“往后别再开口闭口的叫我大叔,我没那么老。”一开始,他没去计较她对他的称呼,不过被一个丫头片子大叔、大叔的喊着,总有些不是滋味。

这根本是闻巽心里的嘀咕,男人本也不注重容貌,但毕竟少年心性,对自己被叫老了这件事,心里还是挺在意的。

“那纂儿要叫你什么?”

“我年纪没大你多少,喊我义兄吧。”喊爹?什么跟什么,大叔?打叉,想来想去只有兄长最是恰当。

纂儿从善如流地喊了声,“义兄。”

这孩子真是乖巧,闻巽心中忖度。

到县城的路不算短,不过对闻巽来说却不算什么,不到两个时辰,他们就进了县城。

一到城门口,纂儿要求着从闻巽的背上下来,她毕竟不是真正的小孩,而且县城的路看着平坦,她哪里好意思继续让人背下去。

闻巽也不勉强,放下她,却执起她的小手握着。这县城看起来不大,倒也人来人往,要是把她弄丢了,枉费他这两年奔波寻找的辛劳。

他一路牵着纂儿的手,从来没想过一个小女娃儿的手这么小,他的手掌整个包拢还有余,且她的手没有同龄小孩的稚女敕肥软,是带着茧的,一模都是骨头,这孩子没遇见他之前,过的究竟是什么日子?

这么一想,他心中的怜惜又多了一层。

闻巽就这样牵着她去了布庄,正巧外头陈列着人家订制、由里到外的衣裳襦裙,他看着样式不俗,什么也没说,掏出一锭金元宝搁在桌上。

掌柜的闻弦歌知雅意,立刻让人带纂儿进里头试穿,没多久纂儿便从里到外、从头到脚,一身簇新的走到闻巽面前。

料子是上等的绮罗素纱,真丝的质地穿在身上,轻飘飘又凉快,举手投足好像都得小心几分,浅蔷薇色交领小夹衣,合领宽袖上是翩翩起舞的彩蝶,散花水雾草宽口裤上是盛开的素馨,相映成趣,布庄里的娘子又替纂儿编了两股辫发,系上新的头绳,露出她饱满的耳垂,小泵娘天生的清纯非常动人。

唯一碍眼的是她蜡黄的脸色和瘦骨嶙峋的身子。

闻巽对女孩子的装扮实在说没什么研究,只觉得这套衣服穿在小妮子身上,比她方才那身破烂衣裳顺眼多了。

“就这套。”

“客官,这可不行,这几套服饰是王员外夫人订下,准备送给王姑娘生辰礼的,要是客人看中意,可以多赶制一套一模一样的,只要两天就能赶出来。”掌柜赶忙推托,想趁机抬高价钱。

“既然如此,我也不夺人所好,一模一样的衣服我们不需要,纂儿去把衣服换下来,咱们去别家布号。”掌柜的欲擒故纵对闻巽来说就是商人的手段,他压根没看在眼里,连眼皮子也没掀一下,再说了,县城又不是只有这一间布庄。

“不不不,少爷您瞧老夫这嘴笨的,反正王员外家的姑娘生辰还没到日子,几套衣服放着也是放着,您瞧,这衣裳穿在小泵娘身上多衬她白女敕的肌肤!”在商言商是生意人的本能。

纂儿差点没被恶心得吐出来,她拉开袖子看了一下自己又干又瘪、根本称不上白皙的肤色,这掌柜的真会睁眼说瞎话。

她的小动作看在闻巽眼里,微微一笑。

“另外两套浅碧和素白妆花缎的衣裳一起包下带走。”他懒得再和掌柜多做纠缠,一锭金元宝的零头用来买三套衣服绰绰有余,剩余的够掌柜买一间大屋还有找了。

掌柜的做惯生意,识人之能还是有的,这少年集一身优势,充满谜团,就算身边没有成群仆佣簇拥,他那俊美得简直要逆天的长相,青蝉翼袍子和腰间垂挂的血玉髓鸳鸯佩,他敢说县城里没有半个这样的人物。

他见好就收,不敢再多说一句话,赶紧包了衣服,恭送两人离开。

对闻巽的败家行径,纂儿很不敢苟同。

一锭金元宝起码有十两重,换算成白银,上百两绝对跑不掉,就算她不是很清楚现在这个叫大晁国的币值和她所知道的历代币值相差多少,但就算每个朝代的币值都会上下波动变化,所谓万变不离其宗,用她现在的小脑袋瓜想,用眼睛看那布庄掌柜发亮的双眼,和九十度弯腰的谄媚姿态,也知道他给的远远超过三套衣服该给的数目。

这才多久,她这位义兄就已经花了两锭金元宝。

凯子啊,败家真的不用这样。

往客栈走的路上,纂儿实在憋不住了,问道:“你花钱一向都这么大手大脚的吗?”这也太不懂持家之道了,不可取。

“会吗?”他对金钱用度这些琐碎小事向来是不管的。

“难道没有人说你太败家?”

想她以前,一个糙馒头还舍不得一口气吃完,得掰成两顿来吃,看见肉就眼发绿光,这人却把一锭金元宝当一两银子花,富贵贫贱差距这么大,她一个小女子心里很难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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