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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明月之旺夫相 第6页

作者:梅贝儿

四太太眼睛笑眯成一条缝。“好、好,你们就先下去,夫妻俩的感情好,将来才能多生几个孙子给娘抱。”

“阿娣,走吧!”说着,他便跟双亲拱了下手,转头就走。

闻言,迎娣赶紧带着小鹃跟上,生怕留下来又要任人评头论足。

第2章(2)

只不过当她看着走在前头的高大身影,愈走愈快,就快要跟不上了,她突然有种错觉,彷佛两人的距离愈拉愈远,就算把手伸得再长也触碰不到。

“相公……”迎娣怕他就这么丢下自己,连忙出声。

常永瞻这才回头,勉强按捺住心头的焦躁,放慢脚步。

“相公喜欢吃些什么?我下厨做给你吃……”迎娣心想自己不会读书写字,但是做菜可难不倒,就像爹也最喜欢吃娘煮的东西一样。

他不由分说地泼了迎娣一盆冷水。“府里有厨子,不用你亲自动手,想吃什么,就派个人去跟厨房说一声。”

迎娣半掩下受伤的眼神,故作坚强地笑了笑。“是。”

“我会在家里待上一个月,然后便要出一趟远门,不在府里的这段日子,爹娘就拜托你照顾了。”要不是双亲说才刚成亲,岂能说走就走?常永瞻根本一天都待不住,马上就要出发。

她一时震惊地说不出话来,过了片刻,才找到自己的声音。“相公要上哪儿去?要去多久?”

“要去很多地方,大概要两年才会回来。”他不由得停下脚步,仰望宽广的天空,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终于可以成行了……”

“两年?”迎娣事前根本没听说过。

常永瞻回头对她咧嘴笑了笑,原本就俊挺的长相,显得更是好看,让迎娣一颗情窦初开的心儿怦怦地直跳,这还是头一遭,就连村子里的大龙哥,可是有不少姑娘看中,巴望能嫁给他,但她却一点都不喜欢……

喜欢?原来这就是喜欢。

就像娘说的,她头一回见到爹,也是心跳得好快,只是说句话就会忍不住脸红,更想为他做些什么,就盼对方能注意到自己,多看自己一眼,迎娣有些明白了,这就是喜欢上一个人的滋味。

“男儿志在四方,岂能被困在这座小小的祁县,依赖祖先和父母的庇荫,当然要出去开开眼界,结识更多的人,然后靠自己的双手闯出一片天来。”他豪气干云地回道。

听他这么说,迎娣又不禁觉得骄傲,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相公,是她要依靠终生的男人,身为妻子,应该要支持才对。

“那……相公记得捎信回来。”她压下心中的感伤,免得在相公面前愁眉苦脸的,让他不高兴。

闻言,常永瞻也没留意说的话会不会伤人,就这么月兑口而出——

“你又不识得字,就算写给你也没用,不过还是会捎信回来报平安,否则娘一定又要唠叨个没完没了。”

迎娣轻扯唇角,苦笑地回道:“那我就放心了。”

相公说的也没错,她又不识得字,就连名字也不会写,写给她也看不懂,所以心中暗自做出了个决定,一定要学会读书识字。

只不过他们才刚成亲,马上就要分开了,而且还是两年,真的好漫长,到时相公会不会忘了家里有人在等他?

“你可以到处走走,熟悉一下环境。我先去书房了。”接下来他要忙的事很多,没时间跟她闲聊下去。

她看着常永瞻走向书房的方向,心情有些怅然若失。

“二女乃女乃别伤心,二少爷又不是不回来了。”小鹃安慰地说。

“嗯。”其实迎娣真的很害怕独自面对这个陌生的家,依现在的她来说,根本还无法胜任四房二女乃女乃这个身分,更怕说错话、做错事,不知该如何在这个大家族中生存。

接下来,小鹃带着她走了广和堂一圈,也拜访了守寡的大嫂顾氏,以及她才三岁半的女儿满儿,难得有人肯陪自己玩,满儿显得相当开心,一下子就跟迎娣熟稔不少,还亲热地唤着二婶,而因为丧夫之痛有些郁郁寡欢的顾氏也渐渐地开朗起来,加上来自书香门第,便主动开口说要教她读书识字,这一对妯娌在往后的日子里头也成了无所不谈的知己。

自从得知相公一个月后要出远门,迎娣便开始忙碌起来,不为别的,只是希望常永瞻出门在外,不要忘了自己,看到脚上她为他缝的鞋,就会想起她。

“二女乃女乃休息一下吧,不然眼睛会累的。”见迎娣已经缝了两、三天,都不曾停下手上的针线,小鹃好意劝道。

迎娣摇了摇头。“两年之中可是会穿坏不少双鞋的,我得多缝几双,让相公带在身边,随时替换。”

“二女乃女乃对二少爷真好。”

听她这么说,迎娣脸蛋一红。“因为我什么都不会,但我缝的鞋子,可是连我爹都说穿起来合脚又舒服。”

小鹃不禁点头如捣蒜。“二少爷一定也会这么说的。”

“这双已经缝得差不多了,还是拿去让相公试穿一下……”于是,迎娣将鞋子抱在胸前,步出新房,来到距离不远的书房,然后敲了敲门。

书房内很快有了回应。“进来!”

她这才推门进去,见常永瞻坐在书案后头,面前堆了好多书,看来正在用功读书,于是怯生生地唤道:“相公……”

在旁边缝制新鞋,就当做是接下来两年,由她代替自己孝顺父母的回报。

常四爷和四太太听说此事,以为夫妻俩这么快就产生了感情,不禁乐观其成,也更遗憾还不能圆房,否则他们可以早一点抱到孙子。

“……相公,“常永瞻”三个字要怎么写?”

一天又一天地过去,距离丈夫出远门的日子愈来愈近,迎娣趁着人在书房,便提出一个要求。

常永瞻从书本中抬起头来,不解地问:“问这个做什么?”

“相公可以写给我看吗?”她满脸期待。

他一脸失笑。“写给你看倒是可以……”话才说着,常永瞻便拿出一张信纸,然后磨墨,再挑了一支紫毫笔,在纸上挥洒出大大的三个字。

迎娣立刻走过去,来到他的身边,轻轻地拿起纸,左看右看,然后天真地问:“这三个字就是“常永瞻”?”

“没错!”

她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眸,似有所求地问:“那么“陈迎娣”又是怎么写的?”

“陈……迎……娣……”他写在另外一张信纸上。“好了!”

拿着纸张,迎娣仔细端详一番,通才知道“陈迎娣”三个字是长什么模样。

“相公写的字真好看。”

见她满眼崇拜和倾慕,常永瞻不禁有些得意,男性虚荣心也获得满足,心情跟着大好。“要不要我教你怎么写?”

“不、不用了……”迎娣想要偷偷地学,等到相公回来,再给他一个惊喜。

“这两张信纸可以送给我吗?”

“当然可以了。”常永瞻随口答应,也不在意这点小事。

她道了声谢,把上头的墨迹吹干,再仔细地折好收妥,而常永瞻亲笔写的字便成了迎娣的宝贝,在他不在的日子,用来睹物思人。

就这样,一个月眨眼之间就过去了。

迎娣看着自己亲手缝制的鞋子,总共十双,是她不眠不休赶出来的,应该足够相公两年替换,接着将上头写着“陈迎娣”三个字的信纸,折成对半再对半,然后跟鞋子摆放在一起,再用块布包起来,希望常永瞻每次打开就能看到,更期盼他不要忘了自己。

这不过是迎娣小小的私心。

两年后,等常永瞻回来,她已经及笄,两人便可以做一对真正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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