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来说,那不是他的骨肉,而是备用的躯壳,若是炼制的丹药不管用,他便要逆天换魂,将老迈的自己换到年轻皮囊里。
那是一位茅山老道教他的重生术,他信之甚深。
“是,属下知道该怎么做了。”徐颖清在心里冷笑。
“去吧!把剩下的血端到洗心院,给二少爷炼丹。”幸好他还有听话的乖儿子,对他百依百顺,言听计从。
“是的,属下遵命。”徐颖清躬身后退,正准备退出血腥味浓重的书房。
“对了,颖清,这次你办得很好,深得我心,我就给你三个月的解药。”赏罚分明,肯替他办事的不会太难过。
徐颖清面上一冷。
“多谢庄主。”
望看手上三粒黑色药丸,他垂下的眸子中有更多愤怒,他的忠心不二、名扬江湖,全受制在小小的丹药上。
他得到想要的名声和地位,武林中人一见到他无不战战兢兢、阿谀奉承,视他为当代的豪侠剑客。
但谁知道成名的背后,他仍只是仰人鼻息的下等人,若无一月一粒的解药,他将筋骨爆裂、七窍流血而亡。
“哥,听说千臾表哥还活着是不是,你找到他了?”
他一出书房,一名美得不可方物的袅娜女子飞奔而来,迳自要冲进他怀里。
“表小姐请自重。”徐颖清一移身,闪躲她扑过来的身子。
第6章(2)
“哥……”
“我不是你哥。”他不过是徐家捡回来的孤儿,顶个虚名罢了。
“颖清哥,你还在怪我非要你当我的亲人不可吗?我真的很想要一个哥哥。”
她是独生女,一直想有个兄长做伴。
“表小姐言重了,我自知身分卑微,不敢高攀,”她给他的羞辱他一生难忘。
“哥……颖清哥,你不要这样好不好,,心儿心里好难过。”她爱笑又疼她的好哥哥哪去了,他们明明说好要当一辈子相互扶持的兄妹。
徐颖清冷笑,目光闪着恶意,
“你不想知道大少爷的消息吗?”
一提到自幼订亲的未婚夫,徐颖清满脸娇羞,其他事全抛往脑后。
“千臾表哥真的没死,他就要回来了是吗?”
“他是没死,不过他回不回得来并不是我说了算,他不见得愿意再当陌府大少爷。”外面海阔天空,傻子才飞回来当笼中鸟。
“你说表哥不肯回庄,为什么?”这里是他的家,陌家子孙最终的归处。
见她一如以往的关真,他愤恨难消的想伤害她,
“因为他有佳人为伴,两人浓情密意,过看只羡鸳鸳不羡仙的恩爱生活。”
“你、你说什么,他……他有了别人?”她脸色一白,身形微晃。
“天仙一般的美娇娘,是男人都会为之动心,大少爷对她一往情深,不可自拔,连我这铁石心肠的人看了都动容。”哭吧!把你残忍的眼泪哭出来。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千臾表哥不会这样对我,我不信……”她慌得六神无主,眼眶蓄泪。
“要是他心中有你怎会连你都瞒,明阳两相隔的痛谁能忍心,可是他毫不扰豫地抛下你,可见他心底根本没有你这个未婚妻,认为你只是包袱不能厮守,他嫌弃你是个废物。”
“我不……”一阵气急攻心,她一口血吐出,昏厥。
“什么,县太爷的女儿被割颈而死,全身气血枯竭?!”
自古红颜多薄命。
阿寿一语成笺,杜晴雪陈尸在距离陌千臾医庐不远的黄花沟,全身赤果,不着片缕,生前曾遭人侵犯。
她的致命伤在颈部,一剑割喉,深及见骨,几乎割断一半的颈子,险些身首分家。
随行的家丁、婢女都指证杜晴雪死前说过要上医庐讨回公道,要陌大夫答应亲事,否则她死也不回去。
没想到她真的死了,而且死得很惨,曝尸荒野,
吉样酒楼方面,亦有酒客指出陌大夫曾为一名女子与杜小姐起冲动,他言语不善,不留情分,狠得令人颜面无光。
可想而知,若杜晴雪再次上门自取其辱,陌大夫会如何待她。
问题是,陌千臾根本没见到杜晴雪,三日前的酒楼一会是最后一面,两人再无交集,他怎会莫名其妙地成为凶手?
“哇喔!杀人犯,你会被关到死的,听说县太爷把女儿当命在宠,你一定会被用刑,屈打成招。”想到他曾想用她的血入药,磨她的龟壳,红红不客气的幸灾乐祸。
九岁大的外貌说着老气横秋的奚落,怎么看怎么诡异,不过,听多了也就不以为奇,小丫头的坏毛病,嘴里不饶人,跟她计较气死自己比较快,
“我家公子不是杀人犯,你别乱说,他救人都来不及怎会杀害人命,你嘴巴放干净,莫要胡言乱语,否则我毒哑你。”点墨气急败坏地维护主子。
陌府是医毒名家,五岁就卖身陌府的点墨多少也学到一点施毒的本事,虽然不精,但毒死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蠢蛋绰绰有余。
“哈,这世上道貌岸然的人多得是,表面上是造桥铺路的大善人,背地里是丧尽天良的大魔头,杀个人来消磨不算什么,就怕连人家的血和骨头也不放过,拿来炼药。”她差点成了一粒粒小药丸,
炼药?!
陌千臾眉头紧皱。
红红说的是切身之痛,她就是差点沦为药材的活生生例子,可同样的话听在他耳中,贴合了某种合理的怀疑,始终不展的神色带着隐忧。
听说杜晴雪死时全身滴血不剩,没有其他外伤,仅在脖子上有道淡淡的血痕,凶手下手准确且迅速,毫不迟疑。
剑法如此之快,这世上他只知晓一人,出剑只在一眨眼间,剑起头落,教人防不胜防。
快剑莫愁徐颖清,陌家庄的二管事。
“陌红红,你别以为你年纪小我就不敢动你,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揍你。”他家公子是表里如一的大好人,人若皎月,高风亮节。
红红气呼呼地鼓起腮帮子。
“我是红红,你别给我乱冠阿猫阿拘的姓氏,我不姓陌,我的名字只有两个字一一红红,你听清是了没!”
“你别不识好歹,公子肯把姓氏给你是你的福气,不然谁知道你是哪来的野孩子,连爹娘都不肯要,”他心里很不是滋昧,跟看公子多年,小点墨还是小点墨,没冠上家主姓氏。
他说中她的痛处,小脸一黯露出凶相。
“谁说我没爹娘,我们只是走散了,他们一定会回来找我,你乱说话,我咬你。”
血龟是世间罕见的珍贵药材,常被用于滋补延寿,红红还是小标时她的父母就被人捕杀了,她是名副其实的孤儿。
可她不相信爹娘已经死了,仍不断寻找同类,并在落雁山吸收天地精华修成灵龟。
成精是始料未及,她自个儿也不晓得为何会化身为人,只知道有天哭着爬出水缸,龟壳一落地居然会疼,四肢一伸成了双手双足,变成一个全身光果的娃儿。
她吓得连哭都忘,要不是阿寿的开导,她恐怕无法接受非龟身的形貌。
“哇!你真的咬人,你是野猴子转生呀!这么野蛮。”还好他学过一点武功,闪得快,没让她可怕的尖牙咬住。
被咬过几次后,点墨也学聪明了,只要红红一有动作,他先退远点准没错,
“我不是猴子,我是……”灵龟。
“红红,安静点,别再吵得大家不得安宁。”轻柔嗓音透着一丝警告,不怒自威。
“寿姊姊……”红红收起张牙舞爪,怯生生地低下头。
说也奇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丫头偏偏对阿寿唯命是从,她说东不敢往西,半句话也不敢违抗,真像是她的小苞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