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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吧火鸟 第9页

作者:琼瑶

嫣然如释重负,回头看他。他转着驾驶盘,忽然大笑起来,边笑边说:“我的老天爷,不盖你,急得我冷汗都冒出来了!”

被他这样一笑,嫣然也再忍不住,跟着一起笑开了。他们在车子里不停的笑着,笑得什幺忧愁烦恼和心事都忘了。车子平稳的向前驶去,居然不再闹脾气,把他们安安稳稳的送上了北淡公路。

“你要开到哪里去?”嫣然惊异的问。

“淡水。我们去淡水吃海鲜,看渔船出海,看沙滩海浪和岩石。”

“不会太远吗?”

“远?什幺意思?”安公子皱眉头。“从台北开车到淡水,来回也不过一小时!”

嫣然耸耸肩,心里想:天灵灵,地灵灵,你这老爷车可别拋锚!否则,别说一小时,多少小时都没用!车子往前驶去,似乎听到嫣然的祝祷,它平平安安的到达了淡水镇。

安骋远停好车子,和嫣然走进了一家靠海边、有阁楼的海鲜店,在靠窗的雅座上坐了下来。倚着窗子,可以看海,几艘渔船在遥远的海面飘荡,落日刚刚沉落,天空被彩霞染红了,连海水都红了。有几只白色的海鸥,在岩石上低低的飞翔。

“这儿没有香槟,”安骋远说:“我们用啤酒来代替好不好?毕竟,今天是个不平凡的日子!”

嫣然点点头。

啤酒送来了。桌上还有新鲜的乌贼、虾、蛤蜊和红鱼,嫣然端起酒杯,对安骋远诚心诚意的说:“祝你生日快乐!”

“呃!”安公子喝了一口酒,含笑看她:“谁告诉你今天是我生日?”

嫣然大为惊讶。

“你不是说,明天不是你的生日吗?”

“是呀,”他扬着眉毛。“明天不是我的生日,并不代表今天是我的生日呀!我只说,今天是个伟大的、特殊的、不平凡的日子!”

“哦,”嫣然瞪着他。“今天是什幺日子?”

“一个纪念日。”

“哦?”

“我和你认识到今天,刚好是五十三天,”他看看表。“严格说,是五十三天零四小时又二十五分钟。那天是五月二十日,星期三下午两点半。我每星期三下午都放假,所以去图书馆借书,你那天穿了件雪白雪白的丝衬衫,领子上滚着大荷叶边,一件同质料的裙子。你坐在柜台里面,若有所思,眼睛望着窗子,窗玻璃上都是雨珠,你只是静悄悄的看着,眼光好温柔好温柔,神情好沉静好沉静,我必须鼓起勇气,很残忍的把你从遥远的世界中拉回到现实。我从不在刚认识的女孩面前失态,但,那天,你让我很失态,我记得,我拚命卖弄文学知识,只是想给你加深印象。而你回答了我几句话,却使我又惊奇又惊喜,我回到家里,傻瓜兮兮的拿了一把伞,又在图书馆门口站了足足一小时。从那天到现在,是五十三天四小时又二十五分,不,二十七分钟了。”

她听着他这篇话,惊奇,感动,而迷惑。

“五十三天!”她喃喃的说:“为什幺五十三天是纪念日?”

“因为它不是五十二也不是五十四!因为它正好是五十三!因为──每一个认识你以后的日子都是纪念日!明天我们庆祝五十四天,后天我们庆祝五十五天,大后天我们庆祝五十六天!”

她凝视他,眼眶湿润。

“你太会说话!”她叹息的。“你这种男孩子很可怕,请你坦白告诉我,你这一套纪念日,有没有和其它女孩子共度过?”

他啜了一口酒,紧盯着她,眼光炽烈,神情虔诚,虔诚得像面对自己宗教上的神只。

“我发誓,你是唯一的一个!”

“哦!”她轻叹。眼眶更湿了,她大大的喝了一口酒。真的,这是个纪念日,纪念日应该干杯。这一刻,她忘了凌康,忘了巧眉,忘了打电话,忘了父母,忘了很多很多东西,她心目中只有面前这个人:安骋远。

接下来,是一个最最难忘的晚上。

那真是个充满了温馨,充满了激荡,充满了柔情的夜,令人永难忘怀的夜。

吃完了海鲜,嫣然已有些薄醉,她坚称鱼虾中有料酒,这料酒加上两杯啤酒,就使她醉了。安骋远说他也醉了,他醉是因为她醉了。

“你为酒醉,我为人醉。”他说。

她摇头叹气,对他的擅长言辞而感到惊讶。然后,他挽着她,他们信步穿过淡水镇,沿着新建的滨海公路散起步来。

海洋就在身边浩瀚的波动,浪花扑打岩石,发出汹涌澎湃的声浪,气魄万千。而天际,月亮只有一点小牙儿,还忽隐忽现的。但,星星呢,却满天满天的璀璨,在黑暗的穹苍里放射着迷人的光亮。水面,是黑色锦缎般的流动玻璃,彷佛有许多星星跌进了海里,跌碎了,就在海中也璀璨起来了,把海面点缀着无数闪烁的光点。

他们终于在海边一块大岩石上坐下来了。海风扑面吹来,有些凉意,他把他身上的外衣月兑下来,披在她的肩上。她微侧侧头,下巴就碰着外套的衣领,他衣服上有种男性的味道,她第一次接触这种味道,像海风的韵味,咸咸的,粗暴而又温柔的。他紧偎在她身边,用他大大的手掌握着她的手。他弓着膝,头半倚在膝上,半转向她。他的眼睛在夜色中闪烁。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有关我所有的一切?”他问。

“你填过一张表,你陆续也说过,我想,我对你已经知道得很多了。”

“哦,不不。”他静静的说,“那是太少太少了。让我告诉你,我是家里最小的儿子,我上面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都已经结婚了。我妈四十岁那年才生下我,所以我父母都是七十岁左右的人了。我爸在大学教文学,母亲是典型的贤妻良母,他们中年得子,对我这个小儿子宠爱得无以复加,完全达到溺爱的程度。尤其,哥哥姐姐们结婚以后,都搬出去成立小家庭了,爸妈就更疼我了……”

“为什幺要告诉我这些?”她轻声打断他,这夜色,这海边,这星光,这醉人的海风轻拂下,谈家世未免有些扫兴。

“因为你需要了解我的家庭,”他清晰的说,抬起头来,他伸手托起她的下巴,使她面对自己。“因为──我计划在这几天内,带你回我家去。”他紧盯着她的眼睛。“因为我也要我的父母认识你!”

她有些不安,挣月兑了他的手,她转头去看海。

“你未免太急了吧!我并不想去你家,我并不想见你父母,我认为──我们认识的时间还太短,我觉得,我几乎还不太了解你!”

“你刚刚才说,你对我知道得已经很多了。”

“知道和了解是两回事,我知道海水是咸的,不了解它为什幺是咸的。我知道蝙蝠洞里的蝙蝠昼伏夜出,不了解它们为什幺昼伏夜出。我知道海滩都是细沙,不了解为什幺都是细沙。我知道安骋远二十七岁,能言善道,未婚。不了解他为什幺到二十七岁,能言善道,还未婚?”

他注视了她好长一会儿。

“因为以前没遇到你。”

她涨红了脸。

“外交辞令!你知道吗?当你撒谎的时候,你会讲得一点诚心都没有。而且,我提出这个问题来,并不是在向你……在向你求婚,你别自作多情呵!”

他凝视她,沉默了片刻,然后转头望着大海。

“小时候,我是个很害羞的孩子,我不敢和女生说话,怕被哥哥姐姐取笑。进大学,我到了台南,第一次离开了台北的家。第一次学习独立,学习生活,学习接触同学。那时我和现在不一样,现在的我比较坚强,比较成熟。那时候,我仍然乳臭未干,我很想家,想父母,对住校极端的不习惯。这时,有位大三的学姐,比我大两岁,因为同系,她常常照顾我。有次我们去露营,带的棉被不够,我坐在火边发抖,她居然去偷了一条同学的棉被来裹住我。于是,我对她就大大的倾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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