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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婆 第14页

作者:候文咏

当然那女孩还有许多优点并不是杀价的光芒所能掩盖的。现在她已经成了我亲爱的老婆,是我崇拜,也是誓死效忠的对象。她和老妈两人联手去买嫁妆,一搭一唱,真可谓虎虎生威,如日中天。不但如此,婆媳还英雄识英雄,彼此惺惺相惜。

这回老妈特地由南部北上。我带她去兴隆超市去买菜。不知怎地,老妈和那些一板一眼的不二价,快速而冷酷的柜台计价似乎格格不入,大呼没有人情味。我亲爱的老婆眼明手快,带到传统市集去磨磨蹭蹭、折折腾腾,这才又皆大欢喜。

于是两代巨匠大会师,在厨房里炒作起来,又是烟雾、又是声响。几十年过去了,可是历史在某些方面没有任何改变。忙乱中,我又听到了那句熟悉又惊心动魄的话:

“你们谁有空,到菜摊子要把葱。刚刚老板娘答应过,我却忘了拿……”

老爸和我讪讪相望,如针芒在背。然后几乎是同一时间,我们迸出会心的笑容……

“你妈和我刚结婚的时候,只有两双筷子、两只汤匙、两个碗。”历史回忆起来总是源远流长,“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么一点一滴来的。”

我们两个人走到菜摊,看老板娘半天,终于老爸开口了:“老板娘,秤十块钱葱给我。”说完顽皮的转身,用一种男人对男人的表情告诉我,“千万别告诉你妈。”

尾声

最喜欢和文咏没事手牵手闲荡,看电影及吃消夜。这是我们唯一的休闲方式。平常白天晚上各忙自己的事业,到了晚上十点以后,才是我们的自由时光。我们可以为了看电影赶午夜场,隔天一大早又得起来辛勤地工作。然后当夜再去赶电影,毫无惧色。“WorkHard,PlayHard”是我们的格言。

文咏爱书,也酷爱看书。结婚之初他就与我约法三章,将来无论我们怎么吵架都可以商量,唯独不可以丢他的书,或者是撕他的书。这些我都答应了。到目前为止也还没有破戒。这几年来我唯一没有被他同化的就是逛书店。我实在没有办法把这个活动当成休闲娱乐。他是一个礼拜不上书店就浑身不舒服。每次到了书店,不买个五六本以上是不会甘心的,像饥荒很久了一样。有时候提醒他,根本看不完,分批买。他居然说,这次不买,下次就买不到了,大有生死契阔的架势。每次逛书店,得站好几个钟头,我都累惨了,他还兴致昂然。他算是有点绅士风度的人,可是一旦逛书店就全忘了什么怜香惜玉,还笑嘻嘻地跑来说像是女人逛街一样。到了这个地步,算是我服了他。

搬了那么多书回来,他自有他消化的方法。他的兴趣很杂,什么文学,医学,历史,社会,政治,经济,理财,传记,电影,国际关系……,什么杂七杂八的书,包括谈判必胜,烹饪手册,高球入门都有。他一次看很多书。随看随丢。下次捡起来还可以接下去。弄得到处都有书,餐桌上一本,床上一本,沙发上一本,书桌上一堆,连厕所,厨房,也都有书。你别看书乱七八糟,在他脑中却有一种你搞不懂的秩序。把书本好好地收回架子上,他跑来抱怨你弄乱了他的秩序……还是生命层次的。

他什么都不怕,怕别人说他肥或胖。有一阵子,朋友碰到了都异口同声说他变胖了。那些日子里,一有人说他,他回来就照镜子好久,然后问我,是不是真的很胖?有一次,他喃喃地问我,知不知道尼克森为什么会下台?我才不关心尼克森为什么下台。他幽幽地说,因为他胖,在电视上的样子看起来像在说谎。他本来就在说谎。我提醒文咏。他却摇摇头,自以为是地告诉我,说谎并不是重点。里根也在说谎。可是他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所以人们相信他。

于是他开始减肥。我平时吃得少,从我怀孕开始他怕我们的小痹乖将来太瘦,就鼓励我多吃。为了以身示范,他自己也加入吃的行列。到了怀孕第八个月,我重了整整八公斤,他却重了九公斤。然后他就开始计算,一个月以后我们的小痹乖生出来,是三公斤。胎盘算是二公斤。产后二个月内我再减掉三公斤,恢复标准身材。那么他就必须在三个月内减掉九公斤。为了做自己的减肥计划成功,文咏诱拐他的弟弟一起和他减肥。从此这二个兄弟每天一大早起床第一件大事就是过磅秤。三个月过去了,他们兄弟几乎合力减掉二十公斤。我们的小痹乖也顺利平安生下来,一切似乎都没什么改变。这件事我算又服气了。他平时讲话爱夸张,现在又给他多了一件功迹。每次看到报纸的减肥广告,要收多少钱,多少钱,你就知道他又要开始得意地替自己吹起牛来了。

文咏的花样永远没完没了。好比他有一阵子爱吃牛排。慢慢自己去学煎牛排,学会之后就邀我一道去买平底锅,刀,叉……,等等。等所有道具及食物齐备之后就自己下厨煮将起来。他当大厨,我充任二厨。我最怕他下厨房。他一下厨房像是大师开始要画山水泼墨画了,随兴所致,任意发挥。菜都还没有洗,他已经开火,倒油了。一下子大爷要菜下锅,一下子大爷要肉……,急如星火,当场弄得二厨以上,人仰马翻,苦苦哀求。

别以为这种老公可取。一道菜他顶多下厨三次。第四次以后必定是我的工作。因为他已经没有兴趣了。牛排吃腻了,他又会开始寻找新的食物。有一阵子,我们迷上了花枝羹,蚵仔煎。我们到通化街夜市小吃摊前,先看老板的招式,一一记下来之后,再进去品尝一番。过几天,花枝羹,蚵仔煎必定在我家餐桌上出现。味道不对时,再杀到小摊报到。直到口味完全正确为止。有一阵子,为了配合减肥计划,菜单又全改变了。餐桌上变成了蒸鱼,蚌蛤。酒也由啤酒改成量少质高的浓酒。最近,他又迷了生鱼片,天晓得,下一次又是什么东西?

再让我跌破眼镜的一件事是他的懒。我有点怀疑聪明人多半懒,或者是借着懒来虚张他们的聪明?

先说赖床。平时他六点多像只牛一样就去医院上班了,到了下午回家累得像条狗。可是一到了假日早晨,他就变成了一头猪。他起床的方法是先叫我起床去洗脸,刷牙。十分钟之后他再起床。为何每次都是我先,我很不甘心。问他,他倒有说辞,说我的速度比较慢,他受过军事训练,洗澡,洗脸,刷牙只要三分钟。(他可以为了十分钟的懒,费尽才华地编出一百个理由说明他必须懒的原因。)我有次心一横,不理他,照睡我的大头觉,他居然也睡着了。二个小时之后,他醒来了,又摇醒我。叫我先去漱洗。我决心再耗下去。又过了两个小时,我了解到他是很真心地在赖床,不像我只是赌气。眼看一个星期天就要过去,我真的是认了。我起床去漱洗,十分钟之后,我把他叫醒。他像个刚起床的孩子那么清净,那么无辜,那么快乐。

他并不是长大以后才变懒。从小就这样。他初中就养成了躺在床上看书的坏习惯。看得快睡着了,懒得爬起来关大灯开关。那时候课本有串联,并联的简单电学介绍。他在似懂非懂下,天才地接了一条并联线出来到床头作为懒惰开关。试了几次,没什么问题。就邀全家来参观他的杰作。一阵说明之后,愈玩愈高兴,一不小心,变成短路,碰的一声,电线走火。据他说那以后,他的脸就一直黑黑的,变不回来。依我看,真正绵延不断的是那份懒。现在他结婚了,这件事唯一的长进就是多了一个老婆帮他关灯。当然一样有许多天才道理,好比什么大灯开关离我比较近,由我负责,这样我们分工合作,同心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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