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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不简单 第21页

作者:陶乐思

爬到最高处,右手边就是知名的打狗英国领事馆,红砖建筑在灯光照射下,散发着一种静谧浪漫的氛围。

冯刚焰将她放下来,迳自跑去跟服务人员说话,然后又折回她身边,在服务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回廊下的其中一张桌子落坐。

在服务人员送来饮料后,冯刚焰随口问道:“这里你来过吗?”

“有啊,高中的时候和一票同学来过。”透过拱形窗,她眺望璀璨市景。

“应该没跟男生单独来过吧?”他计较地问。

她先是抿着一弯笑斜睇他才回答。“没有啦!目前只有你。”

“那你答应我,以后只能跟我来这里哦!”他霸道的要求。

“为什么?”她故意问。

哪有人这样要求的!

“因为这里会成为我们值得纪念的地方。”他别富深意地说,连笑容都神秘兮兮。

“什么意思?”她一头雾水。

烁亮黑瞳锁定她,冯刚焰弯着嘴角,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个水蓝色的方形小盒子。

施俊薇眨眨眼,嗅到不寻常的气息,她的心跳莫名快了。

“呵呵……你该不是想‘婚’了吧?”聪明的她直觉猜测,口气是佯装过的轻快,其实,她愈来愈紧张了。

“是啊,我想为你而‘婚’。”他一边说一边打开盒盖,一只样式高雅大方的钻戒静静躺在绒布上绽放光芒。

冯刚焰走出座位,面向她单膝跪地,呈上永恒的象征。

“我们结婚吧,我想每天和你在一起,不想再过和你分居的生活了。”他热切的表达对她的爱恋。

同居很容易,分居不简单啊,他们的心是系在一起的,硬是分开,好像就不完整了!

施俊薇凝着他,不晓得自己为什么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以前她看那些被求婚的女主角哭得唏哩哗啦,都会觉得莫名其妙,有什么好哭的,可现在,她置身在这情境中,还真的有一种鼻子发酸、眼眶发热的感受!

“俊薇,你愿意嫁给我吗?”等不到她回答,本来很笃定的冯刚焰,一颗心吊在半空中。

她发现他的脸色变白,表情变僵,眼神开始盈满担忧,连拿着钻戒的手都有点皮皮锉,她却笑了,而且笑得好甜蜜好幸福。

因为那代表了他对她有多么重视与在乎,代表了他害怕她拒绝,而那害怕,是从浓郁深厚的爱中衍生出来的。

“我愿意。”她伸出柔荑,微笑点头。

她答应的语调对他而言就像是悦耳的乐音,冯刚焰陡地松了口气,喜悦取代了方才的紧张情绪。

他咧着一口白牙,手忙脚乱地赶紧替她戴上戒指。

“谢谢你愿意把自己交给我。”人家说结婚需要勇气,所以他由衷感谢她的信任。

“我想,没有人比你更爱我了。”她扶他起身,美眸蕴含着闪闪的水光。

“你说得对极了。”他捧住她脸颊,开心地啄吻她,也得到她热情的回应。

在火辣辣的接吻之后,他们靠着彼此,调匀气息。

“你知道我们现在坐的是什么位置吗?”他心满意足地抚着她的黑发问道。

她张望四周,然后纳闷地摇摇头,不觉得这位置跟其他位置有什么不同。

“这是着名的求婚桌,有很多人在这里求婚成功,所以传说在这里求婚成功率很高。”他微笑解释。

“真的吗?”她讶问。

“我们不就是成功的例子之一了吗?”他超得意,从今以后,施俊薇就是他的牵手了。

“对厚!”她憨憨地笑开。

“好在你有答应我的求婚,不然拒绝的话,等于砸了人家的招牌,恐怕就走不出这里了。”他夸张地开玩笑。

“所以你都计划好了嘛?”她笑睨向他。

“对,你根本逃不出我的五指山。”他伸出手掌在空中捉了捉。

“没关系,反正我一点都不想逃……”她侧过螓首,在美丽的夜景中,缠绵地、热情地和他亲吻,为彼此留下这一刻美丽的永恒……

全书完

编注:

☆关于房霭苓的爱情故事,请看宝贝对不起系列之一——橘子说815《结婚好福气》。

我家的新成员陶乐思

三年多前,陪伴我们十几年的皮皮离开了,全家都难过了好一阵子,甚至直到现在,日常生活中的某个情境、某个状况,我们都会想起,以前皮皮怎样怎样……那些回忆,我想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虽然,我们全家都很爱狗狗,尤其看到同品种的狗狗会特别喜爱,但却没人有勇气说要再养,毕竟当时的伤心真的不是言语能够形容的。

不过,我们爱小动物的心还是没有因此改变,偶尔会逗逗邻居的狗,偶尔会在经过宠物店时,晃进去看看……

因为如此,我们买了一只兔子。(牵拖)

就在陶小子生日那天,全家到附近餐厅吃饭,散步回家时,行经宠物店,被橱窗里一只顽皮小兔给拉住了脚步,黏在窗前看了又看,我心里开始天人交战……

陶小子很想养兔子,大概从幼稚园大班就常跟我提,但那时候家里有皮皮在,所以我始终拒绝他,后来皮皮走了之后,则是难过心情未平复。

直到那天,我认为五年级的陶小子已经有足够的责任心,而不是买回来丢给大人照顾;又想,兔子似乎不像猫狗会和主人感情那么深,再加上是他生日,不忍让他眼睛闪亮亮看着兔子的喜爱心情失望(又在牵拖),于是我花了将近一小时向店员询问养兔子该注意的事情后,决定买下那只让我们不约而同一看就很喜欢的兔子,然后又花了比兔子贵四倍的钱买相关物品。

在走回家的路上,我们就想好了兔子的名字——Pukii。

它是迷你兔,白色的,左边眼睛有一块黑色毛——像贱狗那样,屁屁和尾巴也是一块黑,买回来时才一个多月大,刚离乳。

当天,我立刻上网寻找饲养兔子的资料,爬文爬到眼睛快月兑窗,有许多知识都颠覆我们的观念。

在买兔子前,我们一点概念都没有,以为兔子吃红萝卜、青菜就好,现在才知道重点食物是牧草,还要饲料。

原来,不是每只兔子都爱吃萝卜的。原来,兔子要喝水——以前老一辈的人居然说兔子不能喝水咧!

还有,让我很受打击的一点,在一般人心中,兔子温驯乖巧的形象——根本是错错错啦!

它不像猫狗那么有灵性,感觉上也不像我们养皮皮时,仿佛听得懂我们的话,更不像皮皮那么亲人,叫得来、训得听。

习惯养猫狗的人,突然养了兔子,脆弱的心灵会受到打击——它根本不甩你!愈叫它愈不甩你!

当然,兔子自然有它聪明、可爱的一面,不过我觉得更贴切的形容是——贱贱的!

现在,Pukii是我们全家的新宠,阳台上种的九层塔、薄荷是它的零食,陶女乃女乃去市场,都不忘买水果给它;陶小子放学回来就固定喂它吃一粒果冻;陶老爷一回家就先拿几颗饲料给它吃;我则负责上网找牧草、找磨牙点心……还买了跳板、草垫、拱型桥、牧草球架……

讲了Pukii那么多坏话,还是不能否认它很可爱啦,兔子有一些行为很古锥,例如开心时会暴冲暴跳(人称兔子舞)、睡觉有时眼睛是睁开的、躺下来是砰的一声像突然中风还是昏倒一样,一开始不明白的我们还有点讶异呢!睡在跳台时,太放松会从上面掉下来,自己吓自己的模样超有趣。

我现在半夜打稿,想情节时总是盯着Pukii,然后不知不觉地去逗它,不知不觉地浪费不少时间,然后就不知不觉地拖慢进度……呃……(觉得有某人眯眼冷哼偷骂我)罪魁祸首原来是Pukii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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