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妈妈,曦骏绑架我!呜……是他把我骗来囚禁在这里的,我要报警!”她咬牙切齿的握紧拳。
“好啊!不过先把这块蛋糕吃了再说!”雷母按她坐下,“吃完,雷妈妈帮你打电话到警察局!”
“蛋糕!”那宇宙无敌的香味,哼,还是雷妈妈的正宗,上次那家伙模仿人家做个冒牌货,可惜,味道就是差了一点!
有了思念已久的蛋糕,季薇薇顾不得大吵大闹,一手抓一块,先填饱肚子再说。
“这蛋糕可是雷妈妈一下飞机就亲自为妳烤的哟,多吃点、多吃点,否则就是不给雷妈妈面子了!”雷母看到她狼吞虎咽的模样,忍不住贼贼一笑。
待任性的女孩情绪稍稍平缓,雷母便站了起来,指著书桌上一台大屏幕的电脑说:“薇薇呀,妳懂不懂上网?雷妈妈想看看这一季巴黎的新装,可是目录一直没寄到我手里,听说网络上可以看得到,是吗?”
“好像是吧!”季薇薇吃了人家的东西,自然要帮忙,“电脑我是不太精通,但上网还是懂的……咦,这部电脑需要密码才能打开。”
“这是曦骏的电脑……呀,密码肯定是妳的生日!”雷母自信地说。
怎么可能?季薇薇难以置信地瞪看她一眼,不忍心让老人家失望,只好试试看。
输入数字,她的眼睛瞬间瞪大──老天爷,密码还真是她的生日!
“哈,我说得对吧?”雷母得意扬扬,“我儿子最痴情了!”
哼,未经人家允许,就擅自把人家的生日拿来当密码,这种行为叫做侵权!
“薇薇呀,妳知不知道曦骏为什么要买一个这么大的电脑屏幕?”雷母诡谲的笑容越加绽放。
“我哪里知道他古怪的想法!”
“因为他是一个偷窥狂!”雷母神秘的附耳低语,“所以需要这么大的屏幕才能看得清楚!”
“呃!偷窥狂?!”这倒是出乎了她的意料。
不知这家伙偷窥的是什么,他要是敢偷看别的女人的果照,等一下她就打死他!
季薇薇不由得怒火中烧。
“想不想看看?”雷母朝她俏皮的一眨眼提议。
“好!”她心中也有着好奇,所以答应狼狈为奸。
雷母点开一个程序,随即展现一个视讯画面。
彷佛看到了浩如烟海的宇宙,漆黑中,有群星点点,而地球,像一滴蓝色的眼泪,随着手指的滑动,画面渐近、渐大,如同飞船冲向地球,先是看清了陆地和海洋,然后,一个洲,一个国家,一座城市,一个小院……草地上的绿茵,栅栏上的花,还有露天的白色桌椅,一个女孩子正仰头望着湛蓝的天空。
季薇薇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像在看一部科幻电影。
屏幕上显现的,居然是她的家,而画面的主角,就是她!
“这部电脑是与高科技的卫星相连接,能清晰地看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曦骏这小子有生以来做过最最奢侈的事,就是装设这件如此高科技的设备,别人用来工作,而他却是用来看妳!”
“看我?”季薇薇忍不住惊呼。
“对,看妳,这大概是他这么多年来惟一的乐趣,每天,当他处理完繁重的公务,他都会透过卫星,找到妳所居住的城市,寻找妳的身影,其中一些可爱的画面,他会保存下来,一遍又一遍,反复欣赏,还想再看看吗?”
她愣愣地点点头,这才发现,密密麻麻的储存档案,只有一个主题,她──
从贫民窟到千金小姐的她,从繁华的夏日到萧索的冬天,统统都有。
黄昏的街头,行人匆匆,她却独自悠闲地漫步,偶尔停下来,对着商店橱窗里毛绒大狗微笑;假日的清晨,她骑着脚踏车出门,对着一个踉跄学步的小宝宝,送出一个飞吻;五月的下午,她坐在街边公园的绿茵中,翻开几页书,想一些心事,风从她的眼前飞过,像一群白鸽,她闭上眼睛,感受清凉。
还有……这些年,她不曾注意到的所有瞬间,快乐的、忧伤的,全部被保存在这里。
她一直以为自己很孤独,谁知道,却有一个人,透过茫茫宇宙,在亿万人群中寻找她的一颦一笑,每个寂静的下午,于弹指间停留住所有美丽的剎那……
就连她最细微的一个动作,也是有人注意和关心。
他耗费了如此巨大的财力,浪费了人类最顶尖的科学技术,只是为了一件最最微不足道的小事──看她一眼?
“为什么、为什么……”她嗫嚅着,摇着头,始终不懂。
“因为曦骏喜欢妳,想见妳。”
“可是……他为什么不来找我呢?整整十年……他其实可以来找我的!”见到真人,不比只观赏幻像要好得多吗?
“因为他自卑。”雷母终于换了长辈的正经颜色,语重心长,“别忘了,妳曾经拒绝过他。”
“可是他现在是如此的出色,还需要感到自卑吗?他为什么要冒充管家来欺骗我?”她睁着迷茫的大眼睛,有泪光闪现。
“出色?”雷母心酸的一笑,“别人的出色是天生的,他的出色却是历经千辛万苦才得到的,所以,即使戴上万人仰慕的光环,他也多少会有一点不肯定。”
拉着季薇薇的手坐下,雷母细细叙述。
“薇薇,妳可能不知道,曦骏这些年,活得多么的沉重。”
“他那个有钱的叔叔不是很照顾他吗?哪里会沉重?”
“我指的不是生活上,而是心理上,我记得那一年,他叔叔想认他当养子,我们两夫妻一直贫穷,也想他有条好出路,便苦口婆心的劝他答应,刚开始,曦骏抵死不从,问他原因,他说舍不得邻居……嘿,我一听就知道,他舍不得的是妳。”
那他后来又不声不响地忽然搬走了,哪有舍不得她!
“可是有一天晚上,他回到家里,便闷不吭声的,睡到半夜,忽然跑到我房间,说他答应做叔叔的养子,但条件是我们立刻搬家,搬得越远越好。我猜,他肯定是受了什么打击……那一天晚上,伦敦的雾特别大。”
是他向她表白的那个冬夜吗?当时,四周也是浓雾弥漫。
“我们这才发现,这孩子平时不爱说话,做决定时却极有主见,而且意志坚决,而自从那一天开始,他整个人都变了,像是为了什么,非要努力拚命才行。”
一定是她当时的态度,伤了他的心。
“曦骏这孩子脑子不够聪明,别人用一天就可以记住的东西,他可能要用十天,所以他的功课一直不好,这妳是知道的吧?但他后来却能在美国哈佛大学以优秀的成绩毕业,想一想都觉得可怕。”
炳佛!从前都抄她作业的他,后来……居然变得这么厉害了!
“他读书的时候,每天只睡三个小时,半夜里,家家户户的灯都灭了,惟有他屋里的还亮着,困了,他就趴在桌子上睡,一张床几乎长久不用,我还记得,出了社会以后,骑马、击剑、交响乐……凡是高雅的东西,他都积极接触,有一次,为了练好一记花式剑法,他直练到肩骨发炎才肯休息。”
活该!季薇薇心痛地骂。
“薇薇,我告诉妳这些,并不是想炫耀自己的儿子,我只是想说,曦骏之所以会做这一切,妳是他源源不绝的动力。”
不,她不要当这样的动力,不要他……又这样的苦。
“我想,他扮成管家接近妳,就是希望妳能看到他这些年的变化,能够亲身体会他的好。愿意接受他,是因为他这个人,而非因为他是人人称赞的沙伊尔勋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