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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农庄 第9页

作者:阳光晴子

“今晚就留在这个房里,嗯?”他沙哑声音勾引着。

“嗯……”

他轻轻的放开了她,看着她粉脸上的酡红,眸中的,他的欲火澎湃,却不敢躁动,外头还有一群人。

他握着她的手,一打开门,外面的四个人差点跌了进来,实在是因为里面突然没了声音,几个人莫不更贴近耳朵的想听听两人在谈什么。

不过,也不必问了,看依依那张红通通的脸孔与发亮的眼眸,四人都明白了。

白士德跟谢纯安两人是欣慰的,毕竟两年多了,终于有个男人能敲开女儿的心房。

但白启源的表情却很凝重,“晋纶,我可以跟你谈谈吗?”

“启源,我煮了宵夜,有什么事等吃完再说。”谢纯安也明白儿子的自责与想保护妹妹的心。

听母亲这么说,他只得先点头,众人来到饭桌,空气中飘浮着凝重,白依依其实更不安,她是鬼迷心窍了?居然会跟秦晋纶——

她低头吃着宵夜,不敢对上爸妈或哥哥的眼神。

“妳的脸都快贴到碗里去了,怎么了?”

秦晋纶执起她的下颚,她的脸蓦地一红,瞪了他一眼。

白启源实在吃不下去,他放下碗筷,严肃的看着秦晋纶,“你对我妹是认真的?”

“哥!”她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秦晋纶笑问:“什么认真的?”

他脸色丕变,“你不是认真的?!”

“认不认真不是用说的,彼此有感觉了,就会认真的在一起。”

“那我要知道,你会不会爱我妹一生一世……”

“哥,够了!”白依依突地站起身,“你不要这样好不好?我跟他不是——”她看着挑眉看她的秦晋纶,他不是什么?她到底怎么了?为什么看到这张脸竟会脸红心跳?

“我、我想出去绕绕。”

她很快的开车出门了。

“她不在也好,我们好好谈谈,你对我妹的感觉到底是什么?”白启源直视着秦巫晋纶。

他抿抿唇,瞥了外头的夜色一眼,“我对她的感觉很好,但能在一起多久,我自己也不确定,男人跟女人间的化学变化能持续多久……”

白依依站在维也纳森林的木门前。

很奇怪,她两度从这个蓝色酒馆逃开,而现在却是为了抓回那被打乱的心绪,再次的站在这里。

深吸口气,她推开沉重木门,进入昏暗的空间,她迟疑了一下,走到吧台。

Hermit看到她,嘴角轻扬起一个笑意,低头调酒。

James大方的走过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Kin一见到她,也跟另一名交谈中的客人点点头,走过来在她的身边坐下。

白依依看到他,头不由得一低,也许是夜深了,酒馆内只有一、两个客人,她感觉到属于这个酒馆的沉谧气氛。

“还好吗?”Kin微笑的看着她。

她尴尬一笑,不知道他看出了什么,为何会这样问她。

蓝调爵士轻轻扬起,Narcissus弹起了另一首乐曲……意外的抚慰了她那颗无措却又不知想抓住什么的受困心灵。

“妳很矛盾、胆怯且迷乱。”

“咦?”她愣愣的看着他那张中西皆宜的轮廓。

他笑了笑,“妳不是一个善于掩饰情绪的人,我是从妳的眼神看出来的。”

“哦。”她手足无措,不知该接什么。

“妳知道岁月是一条很长的河流,两旁的风景就是所谓的记忆,记忆的甜美与否在于面对的是否是真实的自己,而不在事件,”他顿了一下,看着似乎听懂了自己话里意思的女孩,“内心挣扎时,倒不如面对真实的自我,接受心里的感觉,一旦坦然面对了,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谈论问,Hermit将一杯调酒放到她面前,Kin跟她微微笑,离开了吧台。

看着眼前这杯跟第一次一样的调酒,白依依仍感到心口一疼,但回想刚刚Kin说的话,她深吸口气,看着Hermit,“为什么是这一杯酒?”

Hermit笑了笑,没有搭话,仅以眼神示意,要她端起杯于尝尝。

她凝望着碟形香槟酒杯内的调酒,与那一粒鲜红欲滴的草莓,心隐隐抽痛着,但不知是Hermit鼓舞的眼神,还是这里的昏暗灯光,抑或是听来轻松舒服的蓝调,身旁也没有贞薇或是秦晋纶给她的无形压迫,她发现自己居然有勇气拿起酒杯,尽避双手颤抖,她终究浅尝一口。

“果……果然是同样的味道。”她眼眶泛红,泪光乍现。

那酸酸甜甜的滋味顺着喉咙沁入心坎,莫名的抚慰了心口的疼痛,她笑中带泪的哽声道:“没、没错,这杯酒的记忆是很甜、很美的,我为什么会以那么苦涩的心情来否定河岸两边的风景,只因为我要的结局并没有发生吗?”

Hermit安静的做个倾听者,身处吧台后,她已看尽人来人往的快乐与悲伤,而有些有缘人则会在她的人生中短暂驻足。

卸下心防,白依依在蓝调爵士的抚慰下,谈起了过往,不是刻意倾诉,而是自然吐露。

“这杯草莓农庄是用白兰姆酒、草莓利口酒、女乃油、草莓果酱、石榴汁跟碎冰调成的调酒,”她拭去滚落粉颊的泪水,“它是第一届加州草莓调酒比赛的获奖作品,也是我的『王子』千拜托万拜托的打听到这个日本调酒名师,请他教他,学会后调给我喝的第一杯调酒——”她的美眸露出一抹梦幻的含泪微笑。

“『草莓农庄』这四个字对我有很特殊的意义……”

她浅尝着Hermit为她调的草莓农庄,一边说起她童年时听了N遍的床边故事,那个为草莓公主栽种了一大片草莓田、建造了一座草莓农庄而赢得公主芳心的阿塔撒罗王子……

只是她以为在十七岁时就找到的阿塔撒罗王子,却在她二十四岁的那一年归属于上帝,不能再拥抱她了……

第四章

清晨的薄雾笼罩着英国伦敦,在“秦园”这个散发着古色古香的古老庄园里,七十多岁的秦雍仅着单薄T恤、运动短裤在偌大的庄园中慢跑。

虽然在台湾出生,但他在英国断断续续的住了近六十载,来回英国、沙特阿拉伯,一手创立的FT石油集团已交棒给儿子,退休了。

只是,闲不住的个性再加上现代科技发达、便利,他住的老庄园里就弄了间计算机室,三不五时以视讯网络跟在沙特阿拉伯掌管油田产销的儿子会谈,了解目前公司的营运状况。

秦雍在绕了大庄园一圈,来到那栽种了一大半草莓的园圃时,他不悦的抿抿嘴,再次跨步离去,随后,他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的踏上台阶,进入庄园,已在客厅门旁等候的老总管罗杰立即送上干爽的毛巾。

他拿过毛巾抹抹汗,走进房间淋浴,十分钟后,神清气爽的来到餐厅,但一坐下,一眼瞥到罗杰摆放在他桌角的报章杂志后,他立即吹胡子瞪眼的瞪向他。

“我不是说了,那个早晚会得爱滋的孙子的消息不必让我知道,干啥将他当封面的杂志摆在我面前?”

秦雍毫不隐瞒自己对孙子的不满,这个老管家跟在他身边二十多年了,还不了解他吗?

两鬓斑白的罗杰给硬朗的老爷子一个笑容,个性顽固又难相处的秦雍跟儿子、媳妇都处不来,与孙子也谈不上亲近,这独居老人家的惟一兴趣,就是慢跑。

那是老人家当年从台湾移民到英国的第一站——北边的纽卡瑟时,受当地居民影响所培养出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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