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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妻犯 第3页

作者:明星

从很小的时候,她就住在这里,她认识别墅里的每一个人,像在厨房做事的美惠,园丁杰森,负责打扫的周周和书琴,还有保镳大哥阿文、阿武。

唯独不认识的,就是别墅真正的主人。

据老爸和老妈说,别墅的主人一直都在国外生活,是个有钱有势的大人物,而且全球各地都有房产,这里只是他的众多房产之一。

主人忙碌于工作,从来都没回过国,但依旧聘请了很多仆佣,将这里照顾得很好,唯一奇怪的是,既然他从不回来,请保镳来究竟是要保护谁呢?

米小夏曾经很好奇的问过老爸、老妈这个问题,他们只淡淡的说,主人自有想法,他们只负责工作,把这儿照料好,怎么能妄自揣测主人的心思。

米小夏听完这个答复后觉得很无趣,从此便没再继续打听有关主人的性格和行踪。

反正对她来说,她从小就生活在这里,已经习惯把这里当成她的家,无论主人在不在都不会有影响。

上个星期本来要和惜惜去参加联谊活动的,人还没走出家门就被老妈逮到,要她去参加三姨婆家的表哥的婚礼,她不敢违抗老妈的命令,只能带着礼金,硬着头皮要一脸不情愿的惜惜陪自己去参加那无聊的婚宴。

只是当她看见新娘伸出手指,让新郎为她戴上结婚戒指的那一刻,她真的好羡慕。

她自认长得不差,可为什么从小到大都没有异性缘呢?就好像有谁在暗中搞鬼般……她甩了甩头,撇开这个荒谬的想法。

然而,错过上周的联谊,再想参加就只能等到下个月了。

惜惜为此下了评论,说这就是天意,连老天都想让她沦为剩女一族。

想到这里,她不禁为自己的运气不佳哀叹起来。

这是个周末的清晨,米小夏拿着扫帚勤快的在院子扫地,离她不远处,有个女孩正爬到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树上。

那树上不久前筑起鸟巢,负责打扫的书琴心好,见鸟妈妈飞出去觅食,就踩着梯子上去想偷偷给窝里的小鸟送些食物吃。

米小夏仰着脑袋看书琴小心翼翼的往上爬,担心地提醒,“你小心点,我妈说这树上好像有个蜂窝,你可千万别惊动它们。”

“放心吧,我每天都有来喂食小鸟,根据我连日来的观察,这树上没有任何蜜蜂。”

不知道老天爷是不是对书琴的自信有所不满,话音刚落,一阵嗡嗡声就从大树的顶端传来。

米小夏耳朵敏锐地听到,不由得变了脸色。

“书琴,我听到了奇怪的声音,你快下来吧。”

书琴还傻呼呼的继续喂小鸟,更调侃道:“你别装了,我才不会上当……”忽地,她“啊”了一声,吓得一脸惨白,“蜜蜂!天哪,真的有蜜蜂!”

顾不得再喂小鸟,她急忙从梯子上爬下。

只闻那嗡嗡声越来越大,眼看着书琴就要被一群蜜蜂围攻,米小夏急中生智跑到草坪的另一端,想也不想便拎起浇花的水管道:“我用水把蜜蜂都冲散,你快去叫人来帮忙。”

书琴听话的点点头,拚命往屋内跑,米小夏打开水龙头,把水管朝着那群蜜蜂,用水柱喷散了它们。

那群蜜蜂的翅膀沾到了水,便不敢再靠近。

米小夏担心一停下喷水动作,它们会冲进屋内,只得对着它们继续喷。

就在这时,身后的电子门应声而开,四、五辆漆黑的轿车缓缓驶入。

听到一阵声响,米小夏本能地转身想要看个究竟,然而她这一转身,水柱瞬间换了方向,眼看就要喷到从车子上下来的人身上。

霎时,身后传来她老妈的声音,“小夏快住手,别弄脏了少爷……”

当听到“少爷”这两个字时,她忙不迭将水管举高,对着上空喷射,结果超强水流敌不过地心引力落下来,硬是把她淋得浑身湿透。

于是,一个穿着宽大恤的女孩像个小丑般被自己喷出去的水淋成落汤鸡的画面就这么落入众人的视线中。

有几个黑衣男子见状,不由得闷笑出声。

刚跨出车门的秦逍忙命人去将水龙头关上,但为时已晚。

米小夏早已浑身狼狈不堪,湿淋淋的头发贴在双颊上,宽大的恤也紧黏着她小巧的身子,原本在脚丫上的一只拖鞋也不知道丢去哪儿了。

她就像只落难的小狗,孤零零又傻愣愣地站在原地,供众人欣赏。

这时,只见一个男子缓步向她走来。

那男人个子很高,身材健硕修长,穿着简单却透出贵气,看得出十分有品味。

他气度雍容,五官深邃,看得出有外国血统,薄唇此刻挂着浅浅的笑。

不知为何,她就是觉得这男人平时一定很少笑,然而此刻他却笑了,看起来极为温柔,彷佛只对她一人绽放。

他缓缓走到她面前,慢条斯理的拿出一条手帕,轻轻擦拭着她脸上的水渍。

动作轻柔无比,彷佛此刻他正小心对待着一件价值连城的极品瓷器。

当他的大手擦到她的发尾时,他微微一顿,柔声问:“这里还痛吗?”

米小夏呆怔半晌,摇了摇头,心底却十分不解。

上个星期她的后脑勺不小心撞到地板,着实痛了好几天,可他怎么会知道这么私密的事情?

秦逍优雅一笑,温柔的又揉了揉她的头顶。“不痛就好,瞧你这小笨蛋把自己搞得多狼狈,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快去洗个热水澡,别让自己着凉了,等会还得找医生过来给你打针吃药才行。”

说完,转身对迎上前的米家夫妇道:“米叔、米婶,好久不见,我回来了。”

第2章(1)

“所以你就自己闹了个笑话,差点用水管把你家少爷喷成落汤鸡?”

棒天,米小夏才刚到公司没多久就被朱惜惜在电梯口逮个正着,仔细盘问昨天晚上在电话中听到的消息。

不是她朱惜惜太八卦,实在是这件事听起来太好笑了,害她急切地想知道后续的发展。

米小夏手里拎着包包,一脸晦暗。“我怎知道他就是我家少爷,二十多年也不见他回来一次,突然间回来,就害得我当众出丑。”

想到自己那么狼狈的模样全给人看光了,她就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这辈子都不要再出来。

“就算他真的害你出丑,你也没必要用水管把他淋成落汤鸡啊。”

“喂,请你搞清楚状况,最后被淋成落汤鸡的那个人是我,是我耶!”

朱惜惜强忍着快爆出口的笑声,努力维持正经的模样追问:“那你家少爷长什么样?”

一张俊朗的脸孔顿时浮现在米小夏的脑中。

英俊而慓悍,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美男子,还有几分外国血统为他添加几分神秘感。

听说他叫秦逍,今年二十九岁,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巨贾。

之所以这么多年没回台湾,是因为他的产业多数都在国外,最近不知为了什么原因,正准备将事业重心挪至亚洲,这才回来。

“小夏,你发什么呆?还不快告诉我,你家那从来都没出现过的神秘少爷到底长什么样子?”

“高不可攀而且浑身充满危险气息,总之,绝对不是我们这种市井小民得罪得起的。”

此时,门口突然进来了一群人,为首那个身著名牌西装的男子正是秦逍。

米小夏当即抓起好友的手,拖着她躲到一根大柱子后,鬼鬼祟祟地指着正朝电梯口走来的秦逍,小声道:“就是他,不知道他来我们公司做什么?”

朱惜惜也缩着身子,偷偷打量起对方。

当她终于看清对方的样子后,忍不住倒抽了一口气,兴奋地低呼道:“果然是人间少有的帅哥,不管是长相还是身材都是上上之选,哎呀,好有帝王攻的气势啊!以我腐女的眼光来看,他绝对是BL界的总攻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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