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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星达令 第7页

作者:莫颜

榜林对方母的问题有问必答。

“我是冥星人,身上装有飞行器,启动后就可以飞行,我不会中国功夫,但受过战斗训练。”

方父疑惑地问:“冥星人?什么是冥星?”

“我们居住的星球,距离这里大约两亿光年。”

大家听了一呆,完全不明白这人在说什么,还是一旁的小妙妙为大家解惑。

“叔叔是外星人。”

妙妙这话让大人们吓了一跳,方以诺忙道:“妙妙,别乱说。”

“是真的呀,他是外星人,我说的对不对?”小妙妙转头对格林问道。

榜林点头。“是的。”

方父方母又是一呆,妙妙这孩子虽然很聪明,但她毕竟是小孩子,他们只当是童言童语,可是格林居然也承认是外星人?!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在说笑了。

因为格林没有大大的头,没有大得吓人的眼睛,也没有长长的脖子,或是像树枝似的手指,不管怎么看,都跟正常人一样,他们当然无法相信他是外星人了。

不过方以诺却有不同的看法!因为她亲眼见到格林带着她跃上五层楼高的地方,而且这男人还抱着她在空中飞,加上他说话的调调也很怪,这些不寻常在在证明他的确不是一般人。

方母笑道:“格林先生爱说笑。”

榜林一本正经地说:“冥星人,不会开玩笑。”

“那么,你可以证明你是外星人吗?”不由自主的,方以诺月兑口而出。

冥星人凡事讲求理性和逻辑,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所以当她叫他证明时,他也真的证明给她看──

原本清澈如夜空星子的黑眸,变成了紫色的眼睛。原本正常的两只耳朵,变成了又尖又长的耳朵。

方家人没有尖叫,也没有歇斯底里,他们只是张着嘴、瞪大眼,呆呆的看着格林,因为他们惊讶得说不出话,应该说,他们根本忘了要说什么,他们只是傻傻的、震惊的、僵硬的瞪着格林。

真想不到他们方家在有生之年,居然有外星人来造访!

这个外星人叫格林,除了拥有尖尖长长的耳朵,以及紫色的眼睛之外,看起来就跟他们没两样,但是他可以改变耳朵形状和眼睛的颜色,让自己看起来跟地球人一样。

而且,这个外星人肚子很饿。

榜林大口大口的吃着饭菜,他的食量很惊人,两、三下就把一碗饭解决完了。

“饭。”他将空碗递到方以诺面前,表示还要。

“呃,好的。”方以诺忙将空碗接过,帮格林再多添一碗饭,而方母怕他吃不够,忙又去多炒了三道菜。方父则是帮他把喝完的汤再舀一碗。

台湾是个很有人情味的地方,更别说是外层空间来的朋友,尤其对于外国来的朋友很友善,总是不吝于释出善意人家远道而来,为了让他感受到地球人的友善当然要好好招待人家,更何况人家还救过他们女儿。

平日他们家人吃晚饭,顶多炒个四道菜,为了款待格林,又多了三道菜,七道菜在桌上摆得满满的。

由于格林不会用筷子,所以方以诺拿汤匙给他用,而他正用汤匙大口吃着饭菜。

方父偷偷在老婆的耳边小声道:“他的食量还真大,已经是第六碗了。”

“他似乎特别喜欢吃宫保鸡丁。”方母低声回答。

“只要别吃生肉,他喜欢吃什么都行。”

“放心吧,他说过他们不是来攻打地球的。”

方父点点头。“那就好,幸好他长得跟电影上的外星人不一样,除了耳朵和眼睛,一切都正常。”

方母低笑道:“仔细看,他长得挺帅的。”

吃完了第六碗饭,格林咕噜咕噜的喝着汤,两、三口就把汤全喝下肚了。

“厚呷。”格林说道。

“什么?”两老一愣,听不懂他说什么。

“他说好吃。”以诺好笑的帮他翻译。

方家两老这才恍悟,原来这个外星人说台语嘛A通,感到非常新鲜。

“还要喝吗?”方母热心地问。

“好。”

“喜欢就尽量喝,别客气,以诺,快帮客人舀汤呀。”

“好的,”方以诺忙接过格林的碗,为他盛汤。

第3章(2)

“格林,你脸上有饭粒。”一旁的小妙妙说道。

紫色的眼望向小妙妙。“是吗?”

小妙妙伸出手,直接将他嘴巴旁边沾到的饭粒拿下来,然后秀给他瞧。

“你看。”

榜林看着小妙妙手指上的饭粒,二话不说,咻一声,快如闪电的舌头射出,舌尖沾上饭粒后,又弹回嘴巴里,然后咕噜咕噜的喝着他的第三碗汤。

除了格林,所有人都僵硬不动,脸上的表情定格在震惊的状态,怀疑自己有没有看错?

罢才那个是什么?

不……不会是舌头吧?

大人们都震惊得都忘了吃饭,虽然表面上一片风平浪静,但内心却是惊涛骇浪,除了小妙妙,她毕竟才八岁,对世界充满好奇和新鲜,惊呼道:“哇──你刚刚是怎么弄的?”

榜林望向她。“什么?”

“刚刚你咻一下,就把饭粒吃进嘴巴里。”

“你想再看?”

“想!”小妙妙用力点头。

应观众要求,格林又再“表演”一次,弹出他的舌头,恍若有弹性的橡皮一样,黏住菜盘里的一块鸡丁,咻地缩回嘴巴里。

“哇,好厉害!”小妙妙拍手叫好。

见小妙妙这么开心,格林理所当然的再多表演几次。

左边咻一块豆腐,右边咻一片菜叶,中间咻一条猪肉丝,他的舌头比手还灵活,相准想吃的目标,准确无误的射中,咻一下缩回嘴里,津津有味的吃着,最后他索性放下汤匙,直接用舌头把碗里的米饭解决掉,果然还是用舌头吃饭比较方便,蓝星人的汤匙他用不习惯。

方以诺和她爸妈全都看傻眼了,他们手上拿着碗筷,却一动也不动的瞪大眼,惊讶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榜林察觉到方以诺碗里什么菜都没有,于是提醒她。

“你不吃?”

方以诺总算回过神,忙道:“我吃饱了,你吃吧。”

榜林再看看其他人,发现他们都没有任何进食的动作。“你们不吃?”

方父和方母也忙道:“没关系,你吃,你吃。”

榜林紫色的眼瞳闪过一抹亮光,不由分说,继续用他的舌头把所有食物咻咻的扫光,这是他来到地球后,吃得最过瘾的一餐。

方以诺收回心神,吞了吞口水,小心地问:“你们……都是这样吃东西的吗?”

“是的。”

方母忍不住问:“你们都穿这种古代衣服?”

榜林摇头。“我来到这里,穿你们的衣服。”

“我们的衣服?我们不穿这种衣服呀!”方父说道。

榜林露出疑惑的神情。“你们不穿?”

“是呀,你身上穿的,是我们很久以前的衣服,现在没人穿这种衣服了。”

这可是一项很重要的讯息,格林没有想到他的服装有问题,根据他们所截取来自蓝星球的影像讯号,蓝星人都穿着他身上的服饰,头上绑着高高的头发,腰部佩带武器,所以他的穿著也是完全仿照影像上的蓝星人,照道理应该不会错,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难怪他一到蓝星球,就觉得周围的蓝星人和景物跟讯息影像上显现的不一样,看来是文化长老出了错。

榜林很快作了决定,有错就要改,于是他向以诺询问。

“男人的衣服,我需要,在哪儿?”

“去买就有了。”

“买,在哪见?”

“百货公司。”

“在哪儿?”

“在──”她突然想到格林来自外层空间,应该不晓得台北什么路什么巷的,就算她说了也没用,所以改口道:“很难解释,我说了你也不一定知道在哪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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