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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七十二变 第6页

作者:莫颜

“请妳……离开。”

焦莉雪耸耸肩,该说的都说了,她拎着皮包站起身,特意将银戒放在她面前。

“妳想想看吧,我走了。”

才一转身,背着对方,焦莉雪露出狡诈的笑容。谁叫应昊宇拒绝跟她复合,她得不到的,也不准别人拥有,尤其在看到他老婆竟是如此不起眼的女人后,她更不甘心了。

炳!想不到这女人这么好骗,随便说说就信了,那银戒是她趁昊宇放在桌上不注意时偷来的,照片则是假造的,现在计算机合成技术这么发达,要合成几张都没问题。

这就是昊宇拒绝她的代价,目的达到了,她便不再逗留,留下那失神的女人径自离去。

温云妮心冷了,原来老公是因为同情而不忍心抛弃自己。

她最害怕的事终于发生了,与其勉强他人,不如委屈自己,既然昊宇迟早会离开,不如她自动求去,不要让他为难。焦莉雪的出现,不过是帮助她下定决心罢了。

老公就像天上的太阳,光芒万丈,不是她这么一颗天边的小星星能匹配的。

天长地久本就是一种奢侈,曾经拥有对她而言,已经够满足了。

抓不住,就放他走吧!

她有志气,不会死皮赖脸地纠缠他。想到这里,温云妮将眼泪狠狠一抹,冲回房间开始整理行李,整理好了之后,拿出预先准备好的离婚证书,想不到还是用上了,咬牙签了字,往梳妆台一摆。

带着一只行囊、一颗破碎的心、一缕麻木的灵魂,她要离开他,离开回忆,离开这个曾令她感到无限幸福的家。

第三章

提着行李住进旅馆里,温云妮哭得涕泗纵横,哭到天昏地暗、哭到肝肠寸断、哭到草枯花凋四不像,直到第三天,她不小心被镜子里的自己给吓到后,才见鬼地关了水龙头。

“天呀!真恐怖……”瞪着镜子里的自己,披头散发、肤色苍白、眼睛布满血丝、脸部像水肿,再加上自己吓自己的狰狞表情,她还以为看到了日本恐怖片里的贞子,拍拍受惊的胸口,她靠近镜子喃喃自语。

“真的好丑……幸好晚上没出去见人,不然可能会被人当街喊打……”

她被丑不啦叽的自己给吓到,讶异盖过了悲伤,盯着自己的相貌久久不敢置信。

突然,她了解了焦莉雪的话,也能理解丈夫为何移情别恋了。连自己看了都想呕吐,又如何要求别人跟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相处一辈子?

始终波涛汹涌的纷乱思绪,终于逐渐平静下来,她给自己留下一些思考的空间,就这么坐着、盯着、想着,时间的脚步彷佛也为她停留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领悟到一些事实,就是必须改变自己,那个为人妻的温云妮已经死了,恢复单身的她此刻该思考的是今后何去何从?

室内一片宁静,就跟她的心境一样,经过大风大浪的摧残后,总会雨过天晴,“新生”的种子在她内心缓缓冒出了绿芽。

新生?她思考着,自己要如何重获新生呢?倘若要有个全新的开始,就要有个全新的自己,所以──

“我要做个……美丽又自主的女人。”她对镜子里的自己说话,看到那肿到不行的眼睛透出了希望的明亮光芒。

“对,我不能再哭了,哭不能解决事情,得找个目标才行。云妮啊,妳要勇敢点,还没结婚前,妳不也过得好好的?这表示妳并不是非要应昊宇养妳不可,妳可以养活自己,可以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可以不用每天当黄脸婆,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一边鼓励着自己,一边紧握着微头的双手。对未来感到恐惧茫然而冰凉的双手逐渐变得温暖,身子也开始热了,心在跳动,血在流动,自己还活得好好的不是吗?差别只是晚上少一个人共眠而已,从另一方面来看,她可以独占一张大床。

“好棒呢,妳可以不用每天为挑食的老公绞尽脑汁想三餐菜色了,妳不用去讨好任何人,想睡就睡,想吃就吃,仔细想想,有多少人有这个离婚的机会可以再创自由的人生呢?”她坚定地告诉镜子里的自己。“不要害怕,没什么好怕的,我可以找到自己的阳光,彩绘自己的人生,走出自己的康庄大道。”

镜中的温云妮微笑了,她觉得有力气可以做任何事情了。

没有他,太阳依然会从东边升起。

没有他,花儿依然开得灿烂。

没有他,这个世界依然不会有任何改变。

所以没有他,她也可以过得很好。

首先,她得先把自己恐怖的样子好好整理一下,幸好这几年有存一些私房钱下来,老公──不对,现在应该称他“前夫”才对,他虽然很少在精神上给她安慰,但物质供应却很大方,她把每个月剩余的买菜钱和前夫给的零用钱都存下来,想不到这笔钱如今对她这么重要。

内心的伤口隐隐作痛,不能再想了,想一个无解的答案等于往死胡同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她必须往前走,否则迟早会被忧郁给拖进无底的黑暗中。

利用这笔钱,她有充裕的时间为重新出发做准备,而不必焦头烂额地忙着找工作餬口。

她走进浴室洗了个热水澡,用毛巾冰敷自己哭肿的脸,待红肿清褪后,换了件干爽的外出服,毅然决然地跑到熙来攘往的红砖大道上,在一家格调高雅的美容院前站定。

斑格调通常代表高价位,一向只去巷口欧巴桑美容院的她,对进入这种时髦又流行的美容院彷佛上战场似地全身备战。

她不能退缩,为了表示跟过去说再见的决心,她深吸了一口气,目光直视前方,不畏艰难地勇往直前,风萧萧兮易水寒,黄脸婆一去兮不复还。

“小姐妳好,洗发?剪发?还是烫发呢?有指定的设计师吗?”穿着公司形象制服的小姐,对她亲切地招呼着。

温云妮看着她,语气坚定地回答。

“给我一个能让我年轻十岁的设计师。”

原来头发对于改变一个人的外型,真的很重要。

温云妮从美容院出来后,走在路上,没多久又被路边玻璃窗上自己的反射影子给吸引过去,目光像黏上似的移不开,对着自己的新面貌发呆。

她圆圆的脸蛋经过发型的修饰,有变瘦的错觉,而且真的变年轻了。

设计师帮她修剪了分又及泛黄干燥的发尾,还帮她做了护发挑染,不但头发有光泽,也显得生气蓬勃许多,整个人焕然一新。

“云妮?”

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温云妮吓了一跳,才转过头,对方便大叫了出来。

“真的是妳耶!云妮!”一位好时髦的女子三步并作两步跳了过来,兴奋地搭上她的肩,热情得让她一时之间措手不及。

有点面熟,声音也好熟,但她想不起来。“对不起,请问妳是……”

时髦女子大力地拍了她一把,差点没像铁扇公主一样一把将她拍到玻璃窗上去当壁虎。

“我是书婷呀!程书婷!”

“什么!”温云妮也叫了出来,不可思议地瞪着眼前的大美女。“书婷?妳真的是程书婷?妳什么时候回台湾的?”

“三天前,我睡了两天调时差,今天正想去找妳说,想不到在这里遇上了,哈哈哈!”女子豪迈一笑,这种巾帼不让须眉的笑法正是她的特色,温云妮这才确定她是自己念高职时的死党程书婷,亏自己还常常跟书婷通mail及电话连络呢,竟认不出她,这也难怪,因为她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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