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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想见公主 第3页

作者:凌淑芬

撂完话,追著关大先生而去。

驻店主管气得浑身发抖。“江、日、暖!”

“那不是我的错。”日暖非常坚持。“你们知道他对我做了什么吗?”

“像这样?”收银小姐的眼睛突然盯住她的胸部。

“不只!”她转头指著那辆休旅车,“刚才他还趁有车子挡著,想对我做另一件更反胃的事……”

一只手模上她的,日暖错愕地转回来。

“像这样?”收银小姐和蔼可亲地问。

“你怎么知道?”这真是太神奇了。

唔……主管用力闭上眼睛。克制,他一定要克制!

才怪!

“那是因为你衬衫中间那两颗扣子松了半片胸部露出来别人看你裙子的拉链没拉上粉红色小内裤正在对全世界说哈罗!”主管爆出惊天之吼。

呃?日暖低下头。

我的老天爷!衬衫上是暗扣,所以她并没有注意到扣子松开了,只要她走动或弯腰,任何站对角度的人都可以将她的内在美一览无遗,何况她今天还穿1/2罩杯的内在美呢!而后面拉链……更惨!人家她今天穿性感丁字小裤裤啦!

收银小姐走到水池旁,捡起一只遗落的公文夹。

“你说,有个硬硬的东西碰到你的?”

“噢,我的天哪……”日暖捂住脸。

原来老土先生是想告诉她,她春光外泄了。呜……这款的事情,怎地会来发生?

※※※

她错了,她真的知错了。

然而,懊悔也挽救不了她的命运。张大胖果然迫不及待去跟“二哥”咬耳朵,“二哥”再跟自己的弟弟下最后通牒,所以,三天之后,她便加入广大的失业群众里。

幸好老天爷同情——她虽然这句话值得打个问号——半个月之后,她找到了另一份工作,“进兴银楼”的女店员。

其实,以她的学历,并不是不能找个坐办公桌的工作,每天当个漂漂亮亮的上班族。可是她喜欢与各式各样的人接触,因此毕业到现在,她找的工作不是业务员就是店员。

“呼,好冷。”日暖对双手呵著气,不断在原地踏步。

她刚下班,天气尚未入暑,偶来的一阵绵绵细雨,让台北城再度降回春末的微凉。

幸好早上出门的时候,多带了一件黄风衣,下班时间才没被冷著。

她站在一处转角的骑楼下等公车,世界在这一刻是忙碌而平静的。

只有这一刻。

下一刻,有个匆迫的身影从转角撞过来,和她跌成一团。

“噢!”脚踝扭到了!

“对不起、对不起?”黄影一闪,倏忽失去踪影。

“冒失鬼!”她扶著旁边的机车,痛苦地检视自己的脚伤。

“逮到你了!”再下一秒,另一只铁腕鲁莽地将她扯离机车旁,硬拽到骑楼中间。

“噢!”她哀叫。脚踝快断了啦!呜。“你这人怎么搞的,走路也不会看路!”

两人一打照面都愣住了。好眼熟啊!

“呼呼呼……关……你……你抓到他了吗?”另一个气喘吁吁的家伙也跑过来,加入这场大游行。

大眼镜,僵得笔挺的风衣——天哪!连风衣都能上浆——刚硬不屈的唇线,日暖脑中立刻窜上那恶梦般的名称。

“是你,老土……关先生?”

“是你,凶婆……江小姐。”粗边黑框眼镜后的锐光一闪,也认出了她。

“你……你……你们认识?”喘吁吁的男人问。

“不认识!”两声抗议同时射出,再同时瞪向对方。

好,当初误会他是她的错,但是她已经被砍头了,也算还了他的债。他最好离她越远越好,省得相看两相厌,唯有猪头三。

“小姐,请把皮夹交出来!”关河正气凛然地说。

“我为什么要给你我的皮夹?”她低斥。

“我不是要你的钱包,我是要你把我朋友的皮夹交出来!”关先生一副很忍耐的表情。

“你们刚刚才跑过来,他掉了皮夹,怎么可能被我捡到?”

必先生的耐心用尽。

“我了解现在时局不好,你又被开除,难免有走投无路的时候,可是这不代表你就能干这种宵小贝当。”

“宵小?”她指著自己的鼻子,不敢置信。“我是宵小?”

“没错。就是你扒走我的钱包,我看得一清二楚!”那个被扒的事主终於喘过气,陪关先生一起对她横眉竖目。

饼路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姓关的,我好端端地站在这里等公车,你们两个凭哪一只眼睛看到我扒你朋友的钱包?”她恶狠狠地戳戳他的胸膛。该死,他的胸口怎么这么硬?

“那个扒手和你一样高矮胖瘦,穿著和你一样的黄风衣,脚踩和你一样的白布鞋,跑在你会出现的路线上!才拐个弯而已,扒手不见了,只剩下你这个穿另一件黄风衣、另一双白布鞋、另一副乾扁身材的女人?天下哪有这么正好的事!”关先生在执行正义的时候,显然有一副辩才无碍的好口齿。

日暖被他的绕口令转得头晕眼花。天气冷,脚痛,肚子饿,激愤,种种因素只让她觉得厌烦透顶。

“放开我!”她用力甩开手腕上的箝制,整个人踉跄一步,可怜的脚踝第三度拐到,不过她已经气到顾不得疼痛。“两位先生,我说没有拿就没有拿,我给你们三秒钟从我眼前消失。”

粗边黑框眼镜下的利眼眯了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你们一堆人挤在这里做什么?”无巧不巧,一位巡逻的警员正好经过。

“这件事我们可以私下解决,也可以动用到法律力量,你自己怎么说?”关先生沉著阴煞煞的脸,低声警告她。

“说你个头啦说!你不找警察,我还要找呢!我要指控你们诬告!”

那就没什么好说了。关先生直起身,森然望著她。

“这个女的扒走我的钱包!”他还来不及讲话,事主已经迫不及待的告状。

“真的吗?”警察狐疑地转向她。“小姐,你扒了这位先生的钱包?”

看她长得漂漂亮亮的,居然去干扒手,真是暴殄天物。

“我当然没有,不信你搜!”她完全不惧恶势力的挑战。

警察看看围观的群众,大街上搜女嫌犯的身好像不太好!

“小姐,你的风衣先月兑下来让我检查看看。”

日暖压根儿不怕,一把月兑下来扔到那个老土先生的头上。

必先生万分隐忍地把风衣拿下来,之前那副连续杀人狂看被害人的眼神又出现了。

警察接过黄色风衣,在两边口袋探了一探。

“这个皮夹是你的吗?”

咦?日暖愕然盯著警员手上的黑皮夹。

“那是我的皮夹!”事主迫不及待的大吼。“看吧!她真的是扒手,就是她扒走的没错!”

“我……那……那不是我……我没有……我……”不可能!她非常确定自己没有扒别人的东西!

但是,皮夹为什么会在她的身上呢?她完完全全地呆住了。

围观群众开始议论纷纷,气氛马上从刚才对弱女子的同情,转为嫌恶。

必先生冷哼了一声,仿佛一切在他预料之中。

日暖慌乱起来。怎么办?怎么办?

对了!

“刚才有一个也是穿黄风衣的人撞到我,一定是他怕跑不掉,把皮夹栽赃给我!他才是正牌扒手,你们抓错人了!”她急得快哭出来。

然而,四周明显传来不信任的讯息。

“我……我真的不是扒手,我自己有钱,我……”她紧紧抓住必先生的手臂。“我真的不是,你要相信我。我现在已经找到工作了,根本不必去扒人家的钱包。”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忍。可是,人证物证俱在,若是他们私下抓到也就罢了,偏偏证物是掌握在警察手中,他又能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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