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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你身边 第1页

作者:镜水

这是一篇小读者爱的告白

看了这么多年的小说,从来没想过自已有一天会有这个荣幸可以为作者写序,感谢镜水小姐给我这个机会(鞠躬)!

一块好吃的面包,除了要有好的原料之外,面包师傅的经验与功力也是不可少的;而一本好看的书,除了需要读者的喜爱,作者本身的认真及努力更是必需的。

镜水一直以来就是个很认真的作者,除了认真收集数据,对自已作品的内容要求也很高,总要写到自己满意之后,才愿意让它问世;这也是为什么我对她的书一直非常喜爱的原因。

喜欢看她将看似平淡的故事写成可以让人从中寻找到恋爱的美好:喜欢故事中主角认定彼此后,男主角对女主角的那份体贴与忠诚;喜欢她把故事中主角的苦涩与甜蜜描绘得让我感同身受;喜欢她把故事中人物的感情描写得淡淡的,但我却可以感受到那份爱;喜欢她串出来的粽子与挖的坑,让我对每个故事都充满期待。

(有出场就有机会XDXDXD!王大哥和未X←这个题材没写过考虑一下嘛)

这是镜水式的独特魅力,也是一种瘾,让你根本不想戒掉它。

如果你是从这本书开始认识镜水,那请不要犹豫——

看完了这本书,赶快去找她的旧作来细细品尝,感受书中的甜蜜与爱(还有坑)。

如果你跟我一样是她的老朋友,那你将会看到那传说中的连接点故事XDXD!

大家好!我是ANGEL

我和镜水认识的过程是很微妙的缘分,(我知道这不重要,但我想纪念一下XD)虽然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这份缘是我强求来的;但我很高兴当初自己的勇气与决定。

镜水是一个很容易就让人喜欢上的人,除了是美少女外,她个性开朗又健谈,就算是第一次见面,也不会让人有距离感,超想跟她说——美少女都像你这么有亲和力吗?

还有,真的很高兴认识你(虽然我看的BL书没有很多,无法跟你多聊这方面的话题,但我们下次可以聊好吃的甜点,我想我们可以聊得很开心喔!XDDDD!!!)

虽然我一直觉得自己的文字功力还不到家,但你从不吝给我赞美与鼓励,让我有更多努力下去的动力;希望未来的日子,仍要请你多多指教!

最后,非常感谢您看到这里(鞠躬)

还有,感谢镜水小姐让我有机会把这本书当成传家之宝(以后就算我没钱留给我女儿,还有这本书)。

PS.1唯一不喜欢的是,每次都隔很久才出书啦!

PS.2写完这篇序后,我更加佩服出书的作者们,您们真的很强。

作者小敖注:

前面这位安琪同学是个非常照顾我的同学,她本身是个学习烘焙的人,常常会跟我分享她美味又专业的作品,虽然她常说那些都是练习品,不吃也是丢掉,但我深深觉得一定不只是这样吧……因为我写故事的时候习惯吃零食(我得了不吃零食就会死的病,囧,所以经常吃她做的饼干构思、写作和振作!(美食有安慰和振奋人心的功用啊),真的非常威谢她。所以我说我的故事能完成都要感谢亲友啊(笑)。

这次请她帮我写序,表示我由衷的感谢。(我很高兴,也很荣幸能拥有这份友谊,绝对不是强求而来的哟!笑)

另外,也感谢她的赞美。真的很不好意思,我觉得我并没有那么好,我需要改进努力的地方太多,但是我会努力,会一直努力下去。(鞠躬)

PS:安琪同学的手艺真的非常棒哟!吃她的作品记录写感想和食记也变成我小小的兴趣了。另外,安琪同学人真好,大好人,真善良(不停发卡XD,因为我真的不是什么美少女,我只是个内心是大叔的欧巴桑!(真的!我都穿男用内裤盘腿坐在椅子上写稿滴!这样破坏大家看我的书的心情了吗?XD)

第1章(1)

“这个时期调职过来,以前很少碰到过呢。”

“不好意思。”

“唉呀,我不是针对你啊,只是觉得有点意外……虽然说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但你之前的工作环境和我们这里不大一样……”

五十来岁的女主管语气带着点疑惑,想要探听些什么八卦似的;林想歌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情绪,只是沉静地听着,也并未加以解释。他早有心理准备面对类似的感言。

数据文件上把他以往的公务经历记载得清清楚楚,会被用这样的眼神审视,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虽然没有说出口,但对方脸上明显地写着:如果不是有什么原因被贬职的话,怎么会到这种没人希望请调来的地方?

“不过,我们这里人手的确不足……”女主管刺探几次得不到反应之后,于是道:“那么,下星期一上班可以吗?”

林想歌用着公事化的态度说道:

“好的。谢谢。”

约定好日期时间以及一些粗略事项,由于只是先行报到,尚未正式上班,女主管当然也没有想带他熟悉环境的意思,所以林想歌道谢过后,便走出大门。

离开建筑物后,他先在四周大略绕了一圈观察观察,然后才朝回家的方向前进。

手机收到简讯的提示铃声忽然响起,林想歌从口袋里拿出来观看,原本以为又是五花八门的广告,结果却是朋友传来的“乔迁之喜”四个字。

朋友虽然知道他搬家,却不晓得他住哪里,这个讯息大概是来探问消息的。他一向不习惯回复简讯,看完以后,仅将手机阖上,放回口袋里;他进入旁边一家便利商店,出来时提着购买的午餐,缓步走在已逐渐熟悉的道路上。

搬到这个地方的第一个星期,他已经大略清楚附近的地理位置。

走出巷口有家古早式的杂货店,杂货店三条街之外是邮局,超商就在邮局对面,旁边则是所学校。

新的工作地方则距住处约十五分钟脚程。

遥远的天际开始变得有些阴沉,那是天气即将变坏的前兆。脚步停在一栋老透天厝的铁门前面,林想歌掏出钥匙,把门打开之后,一楼飘来特有的清冷气味,他爬上楼梯。

这栋三层楼透天厝以前专门分租给不同住客,所以有一些久远的改建痕迹;但后来年轻人口外移,这附近就逐渐没落了,产业道路上有不少空屋,有的废弃了,有的长年卖不出去,当他用并不算贵的价钱将这栋旧房子买下的时候,前屋主还高兴地向他道谢呢。

适不适合不重要,他只想找个地方居住;有没有人都无所谓,他不需要邻居。

突然提出调职,搬离居住了二十八年的城市,来到一个远离家人的地方,在不到一个月内,他彻底改变自己原有的生活,将过往的种种扔弃,孑然一身。

透天厝的一楼是客厅和厨房,以及空的储藏室;二楼及三楼各有三个房间及一间浴室;他选择二楼最角落的那间当作卧房。进入住处,他反手关上门,把晚餐拿到厨房,屋子里仅摆放前屋主留下的老旧家具––几个有些坏掉的木柜,一套竹藤座椅和长茶几,除此之外,甚至连纱窗也没有。他带来的两箱行李,并未让冷清的橱柜减少多少空间。

换下西装衬衫,他沐浴饼后,打开笔记型计算机播放网络新闻,报导新闻的主播声音有些刺耳,于是关掉,四周顿时变得静悄悄的。

从塑料袋里拿出已经在超商里微波加热过的便当,将几样较为油腻的菜挑出来,再将其余的吃下,草草结束这一餐,再把剩余的垃圾收拾干净。他看着腕表,放在长茶几上的电话突然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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