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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想到你 第1页

作者:金萱

新年新希望金萱

二0一二年萱的新年新希望有三个。

第一,写作正常点。

第二,出书正常点。

第三,新书封面永远都很漂酿,

前面两个希望靠自己,最后面那个就要得罪出版社和Bell小姐了,感激不尽。(鞠躬)

二0一二年,萱一样没有任何写作计划,因为有道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所以尽力就好。

萱的作品一样会以现代背景为主,至于古代背景嘛……

虽然因为去年看了很多仙侠武侠类小说,让萱整个有点蠢蠢欲动,想多写些古代小说,但是想像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有监于每回写古代稿都想喊救命,萱决定还是想想就好。

然后,因为萱去年都没在看罗曼史小说,希望今年能安分点的回到本行,认真的找些罗曼史小说来看,培养一下浪漫情怀。

以上就是萱二O一二年的希望,很简单,实现可能性百分之百——如果萱认真点的话。(笑)

听说二O一二年是世界末日,很好笑,哈哈哈……

其实,不管是否真有世界末日,只要你认真的过每一天,即使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你也不会在意、不会惧怕的,因为没有后悔。

最后就在这里,祝大家都不会后悔好了。这篇序写得好短,因为快过年了,萱只想放假,只想偷懒,呵~那咱们下回再见喽,希望很快就能再见。亲一下。掰。

楔子

曾呈羿、傅经云、纪沧廷、何海胤四个人的交情源于当兵时期,是军中同袍兄弟。

但,他们可不是因兴趣或个性相似才会走在一起,而是老被当时他们那个历经女友兵变、整天咳声叹气的疯子班长找麻烦——只因为他们长得高大、英挺、帅气,和拐走他女朋友的家伙同型——才会因同病相怜而成为莫逆之交。

在军中时,疯子班长老爱叫他们四人为“曾经沧海”,因为从他们四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竟刚好可组成“曾经沧海”这四个字。

所以在军中他们莫名其妙成了别人口中的“曾经沧海”四人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当然有难的机率较多。

虽然莫名其妙,但他们四个却因此成了莫逆之交。即使在退伍后因各自人生规划不同失联好几年,亦不影响他们四人深厚的友谊。

只是当多年后再度聚首,四个人无意间谈起何时结婚这个话题时,竟一个个相对苦笑。因为他们作梦都没想过“曾经沧海”这词会像个诅咒般一一降临在他们身上,四人无一幸免。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在过去失联的那几年里,他们竟都有过一段曾经沧海的爱恋,有个遗忘不了的恋人,并在分手之后不时暗忖,如果有缘……盼能再见。

第1章(1)

习惯真的是种很可怕的东西,但只要有耐心、有毅力,下定决心把它戒掉,其实也不是改变不了。

已经习惯了她的存在,那么在她离去后,时间久了,他应该也会慢慢地习惯她的不存在才对。

他以为会这样,但为什么时间过得愈久,他愈是经常想起她呢?

他确定自己不爱她,不管是在结婚前或结婚后都一样,只是相处久了,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变成一家人久了,难免会产生一种名叫“亲情”的东西。

然而亲情不是爱情,所以当她说要离婚,说她知道他不爱她,说趁两人都还年轻可以各自去找寻自己真正的幸福时,他无条件的点头同意,签下了那纸离婚协议书,并且和她一同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过程平静而祥和,没有犹豫,更没有争执。

“还是朋友。”她微笑着说。

“还是朋友。”他也点头同意。

只是,朋友不是偶尔会见见面、聊聊天吗?为什么他们从离婚、她搬出去之后都过一年了,却连一次都没见过面?

重点是——

“爸,有空帮我签名吗?”一个小男孩拿着联络簿出现在书房门口。

暗经云的目光落在与自己有七成像、只有那双乌黑亮丽的双眸特别像他母亲的儿子,伸手朝他招了招。

儿子立刻拿着联络簿走上前,翻到需要签名的那一页放到桌上给他签。

他看了看上头老师的评语,发现除了常见的称赞外,导师还特别留了一段谢谢子昊妈妈的话。

暗子昊是儿子的名字,今年十岁,就读黎瑞国小四年级,是四年三班的班长,也是班上永远的第一名、老师眼中的模范生。

“这是什么意思?”他指着那段话问儿子。

“妈妈到谢婉钰家帮忙打扫,谢婉钰的妈妈打电话跟老师说,老师要跟妈妈说谢谢,但妈妈的手机没开,她就写在联络簿上了。”老师虽然知道他的爸爸妈妈离婚了,妈妈也没跟他住在一起,不过妈妈还是会看他的联络簿这件事,老师一定晓得,因为妈妈常会写张纸条贴在联络簿上,让他带去学校给老师。

儿子简单的解释,但他却有听没有懂。

“谢婉钰是谁?妈妈为什么要去谢婉钰家打扫?”他问道。

“谢婉钰是我同学,她妈妈上个月出了车祸,家里很乱都没人打扫,妈妈就去帮忙打扫了。”

“妈妈和谢婉钰的妈妈很熟吗?”

“不熟吧。”傅子昊思索了下摇头道。“谢婉钰是这学期才转来的转学生,她妈妈只有她转学那天来过学校一次,之后我就没看过了,妈妈应该也没看过。”

“那她为什么要去帮忙打扫?”

“妈妈说『助人为快乐之本』呀。”

暗经云瞬间无言。助人为快乐之本……这的确是叶香茴会说的话。

回想起来,他和她的缘分——不知该不该说是孽缘——也是从她爱助人的本性而来的。

十年前,她才十八岁,一次好心救了雨天在路上滑倒导致骨盆骨折的母亲,并将人送至医院,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她。

他当时二十一岁,照理说费洛蒙正旺,对差不多年龄层的异性多少都会有点关注或感觉,但是唯独对她却没什么感觉,只有感谢。

之后她常到医院探望母亲,母亲出院后则到家里来探望,殷勤程度比他这个正牌儿子更像亲生子女,最后爸妈干脆就将她收为干女儿。

这其实不关他的事,他和她没啥交集,偶尔碰到了就点点头、微微笑,再客气的说上一句“好久不见”、“今天天气真好”之类的废话,如此而已。

无奈,问题就出在毕业,他当兵抽中金马奖,在外岛受苦受难受折磨,好不容易放假回来和朋友聚会High过头,喝茫了被送回家后,竟就对恰巧来访、见家里没人便秉持着助人为快乐之本的精神,自告奋勇留下来照顾他的她酒后乱性,之后还让外出回来的父母撞了个正着。

悲剧就是从那一天开始的。

那天他差点被他爸活活打死,整个假期报销不说,之后放假也都不敢回家,宁愿选择留在部队里。

也因为都没回家,加上爸妈特意的隐瞒,他压根就不知道自己那天的酒后乱性还留下了祸根——叶香茴竟然怀孕了,还在知情后的父母苦苦哀求下,休学把孩子生了下来!

他一退伍回家就当了爸爸,还被父母以要负责任的理由半强迫地结婚,娶了孩子的妈妈。

从此,他们傅家从上到下一家和乐融融,只除了他之外。

问他怨吗?恨吗?

老实说,当然。

但问题是,他要怨谁?恨谁?

叶香茴并没有强迫他负责,一切都是两家长辈们的决定,她也很无奈。难道要他去恨在整件事中最无辜的她吗?还是要他去恨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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