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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老爸 第13页

作者:金萱

她的申吟彻底瓦解了他所有的自制力,他渴望地攫住她,直到完全释放。

因为耗尽精力,她不一会儿就随着趋缓的呼吸入睡,但蓝斯却因为心情太过激动而久久无法人眠。

看着怀抱中的她,他温柔的轻抚过她的眼、耳、鼻、口,感觉她的体温熨烫着自己,她的馨香充满他的鼻腔和心肺。

靶觉好像是一场梦。

但这并不是梦,他很清楚。因为如果这是梦,他不会这样患得患失,才刚拥有她就害怕失去她。

她说她喜欢他,她竟然会喜欢他,喜欢他这个不学无术、打架闹事、爹不疼娘不爱,连自己都厌恶自己的私生子,多不可思议啊!

她到底喜欢他哪里,他身上有什么优点值得她喜欢的吗?

他无法不去想这个问题。

饼去他一直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所以才会没人关心他,没有人爱他。遇上她之后,她让他明白了有问题的不是他,而是那些厌情残缺不全,极度缺乏亲情的人。

是她丰富了他的人生,赶走了他的寂寞,温暖了他的灵魂,还为他开创他从未想过的未来,让他戚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她不会知道自己对他而言有多么的重要,无可取代。

没有她,就不会有现在的柳蓝斯,更不会有未来即将在演艺圈里发光发热的蓝斯。

他现在所做的努力,和以后所做的一切努力全都是为了她,只为她一人。

他要成为一个配得上她的好男人,成为任何男人都望尘莫及,连觊觎都不敢,更别提是胆敢与他争夺他所相中、喜欢、爱上的女人,他的女人——连夕葳。

“我爱你。”他亲吻着她熟睡的容颜,深情的对她低诉。“我会倾尽一切努力成为一个配得上你的男人,让你可以以我为荣,可以骄傲的告诉别人我是你的男人,我会努力赚钱,然后买一间属于我们的房子,让你成为房子的女主人,让你过好的生活。

“等我十年……”他轻摇了下头,轻柔却坚定的改口说:“不,十年太久了,五年就好。”

他相信自己的实力。如果实力不够,他会用努力补足。

“我会在五年内成功给你看,然后风风光光的将你娶进门,做我的老婆,这是我对你的承诺,也是对自己的承诺。我柳蓝斯在此对天地发誓,我说到做到!”

第六章

不需五年的时间,蓝斯只花了三年便达到当初他所订下的目标,成为家喻户晓的新一代天王。

他的唱片一经推出,轻轻松松就能突破百万销售佳绩。

他第一次接下偶像剧的演出,虽不是第一男主角,却比男主角还受欢迎。

他在剧中精湛的演技,不仅令人印象深刻、佳评如潮,还为他的演艺之路开创出另一条更宽广的光明大道。

他的成功不是偶然,与他共事过的人都知道他有多拚命,每分每秒都像不要命般的鞭策着自己,似乎不用休息。

大家都把他魔鬼般的自我锻链当成这是他的个性使然,没人知道他之所以不让自己休息,马不停蹄的在演艺界发光发热,全是因为伯自己会想起她。

连夕葳。

他心中永远的痛。

为什么他会失去她?他始终想不明白。

三年前不明白,三年后不明白,事情经过了十年之后,他还是不明白。

那年,他们有了一夜的隔天,她的反应一开始的确是惊吓的,但是在他强硬霸道的将她困在怀里,逼她正视对他的感情,同时向她告白后,她虽不可置信,却也羞羞赧赧、娇娇柔柔的在他怀里点头,同意做他的女朋友。

然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却突然说要和他分手!

当时正忙着新唱片录制的他,没时间和她详谈,找出她莫名想和他分手的真正原因,他想等工作告一段落,同时她也够冷静之后,两人再坐下来谈会比较好。

所以,他告诉她我们改天再谈,你先冷静几天再说,便离家工作。

没想到那是他今生所做过最愚蠢的决定。

因为三天后,待他回家,迎接他的却是一室的冷静与空荡。

她走了,离开了,没有留下只字片语——不,有,她留了一张纸条给他,上面只写着——祝你早日成功,美梦成真。

这算什么?

他之所以想要成功,是为了她;他的美梦就是有她相伴,陪他一起享受他的成功。结果,她却莫名其妙的离他而去,这到底算什么?

他愤怒、咆哮、抓狂的摔烂屋里所有的东西,却还是发泄不完被她抛弃所受的伤害和怒气。

失去她之后的第一年,他在找她、怨恨她、诅咒她中度过。

第二、第三年,他在逼自己遗忘她,不要再想她与拚命工作中度过。

第四年他开始想她,不再有怨恨,只有思念与期待,期望她在见到他的成功后会主动与他联络,至少给他一封恭喜的信函或电话。

他好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好想知道她是否还记得他,对他是否还有一点点的爱意?如果有,他希望她能回到他身边。

第五年,他买了当年承诺过她的房子,静静地等候房子的女王人终有一天会出现在他面前。

到了第六年、第七年,他已学会不再期待,也不再强求,他学会了顺其自然。

之后又过了三年,在他站上了事业的高峰,开始觉得职业倦怠、人生无趣、灵魂枯竭时,她终于出现了,还附带了一个赠品——他从来不知道的儿子,他们的儿子!

蓝斯躺在床上,即使在得知这个惊人的消息都过了四、五个小时之后,他的心情依然激动得无法平复。

他有个儿子。

他蓝斯竟然有一个九岁大的儿子?谁想得到?

炳哈哈……

他多想放声大笑,却怕引来同一个屋檐下艾采儿的怀疑,而不得不拚命压抑自己亢奋的情绪。

他还不能让儿采知道他已经知道夕葳他们母子的事,以免她事先通风报信,坏了大事。

连夕葳、连夕葳、连夕葳……

那个笨女人!

十年前,她之所以会突然离开他的原因,该不会就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在不想拖累演艺事业刚要起步的他,才会选择离开的吧?愈想愈觉得这很可能是她会做的事。

那个笨蛋,竟然害他伤心痛苦了这么多年,真是个可恶的笨女人。

等着吧,他就要重回她的生活,而这一回,到老到死,她都别想像上次那样突然离开他。

这辈子永远都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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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大袋塞在机车脚踏垫上,从卖场买回来的日用品拿下来,再从坐垫下拿出另一袋战利品,稍微分摊一下两袋的重量后,连夕葳打开楼下大门,入内,关门,然后深吸一口气,一鼓作气的从一楼直接爬上五楼。

呼!累死人了,累死人了!

她真讨厌每月一次的采购日,因为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又太重,最重要的是,买回来之后还得从一楼扛上五楼,简直就是种折磨。

如果可以的话,其实每星期采买一次,或两星期一次她就不会这么累了,但偏偏她有个坏习惯,那就是写稿的时候不喜欢出门,所以只好认命地一个月去大采购一次了。

呼!好喘,好喘。

女人呀,一过了三十,不仅肤质老化得快,肥油囤积得快,连体力也退化得很厉害,想装年轻都装不起来,真是好可怜。

终于爬上五楼,回到家门前,连夕葳喘着气暂时将手上的东西放到地上,然后将斜背在后的皮包拉到身前,低头翻找着自家大门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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