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登入注册
夜间

完美富豪 第11页

作者:简璎

她也知道这支手机并不漂亮,可是她实在没有多余的预算啊,农庄的经济很吃紧,她只买得起最便宜的。

“只是接听,会脏到哪里去?”他反驳,语气淡淡。

“厚~”她蹙著眉。“你就加减用嘛!而且像你说的,只是接听,用那么好干么?”

看到他还是不甚满意的模样,她索性从他手中把手机抢走。“不要拉倒!当我鸡婆,这支手机给阿泰叔用好了,他手机坏很久了,也该是买一支手机给他的时候了……”

“我没说不要。”辜至美比她高,轻易就把手机抢回手中。

火妮挑衅地抬高下巴呛他,“你也没说要啊!”

他瞬了瞬眼眸。“我要。”

火妮想唱歌!

他说要耶!

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她买的手机令她心花朵朵开,也松了口气,至少最后他还是接受了,这就好。

“你睡吧,我不吵你了。”她带上门准备离开。

蓦地,两个字不甚清楚地传入她耳中——

“谢谢。”

她一愣,动作停住了,抬起眼眸看著他,眼珠子缓缓转动,“你说……谢谢我?”

他的嘴角牵动了一下。“我说谢谢,没说你。”

火妮噗哧一笑,拿他没辙地笑著摇头。“你以前到底是怎么生活的?我实在很怀疑耶……好了,你早点睡吧,我真的要走了,好困哦。”

这次她真的带上门走了,房里恢复了寂静。

奔至美拿起手机,不到一会儿,他就熟悉了所有功能。

对他而言,这太简单了,连使用说明书都不必看。

夜深了,当他躺在床上,一手安臂当枕,一手按著手机里的电话簿,看到火妮两字时,有种奇异的感觉悄悄牵动著他。

她是个奇怪的女孩,双眸总是闪烁而明亮,看起来火爆,讲话又冲又直接,但脾气来得快也去得快,而且心地……很善良。

很奇怪,她身上有种生命力,那份活力总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他的目光,就像刚刚一样,两个人明明剑拔弩张,她却可以在瞬间笑出来,改变了所有气氛,是他就万万无法做到。

苗火妮……

入睡前,他唇边隐隐浮著一抹他自己也没察觉的笑意。

***bbs.***bbs.***bbs.***

青江菜在育苗后成绩斐然,不但一株株既硕大,还很漂亮,又很香脆,火妮虽然没有明讲,但她实在很佩服某人,可以有她没有的细密思维。

“小叔叔,你们在做什么?”

星期天傍晚,火妮闲来无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顺和辜至美在角落里焊接东西——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苗大顺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边监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顺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闲著也是闲著,做这个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问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么?”

她实在有看没有懂耶,他们把老旧的脚踏车轮胎给拆了下来,把铁条和轮框焊接起来,她目测大概是十公分一条,粗铁条上的小铁条也如法炮制。

“没什么。”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扬起了眉毛。“怎么可能没什么?”

她才不信,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么事都不肯先说,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说,做事有够谨慎的。

比如,她不是说菠菜不会发芽吗?少爷他观察了几天,尽避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结论告诉她。

然后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迹诡异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样的长宽,把整块菠菜畦都围起来,里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后来他才告诉她,菠菜发不了芽是因为田里的红蚂蚁把种子搬走了,他试过在菜畦周边撒苦茶粉,让蚂蚁不敢靠近,但蚂蚁只绝迹了一天,隔天又来了。

他继续观察了两天才发现,原来聪明的蚂蚁把土衔到苦茶粉上,先铺成一条路,再爬进菜畦里,又把种子搬走了,所以他才会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他实在相当聪明对吧?只是先告诉她又不会死,每次都让她参不透他在做什么,明白后才在那里槌胸顿足的大骂自己好笨,然后用一脸炫惑的表情看他,脸上明白口写著——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来越好奇过去的他是个怎么样的人了耶,他的头脑很聪明,还很沉得住气,很像那种发生火灾了,他还能把重要东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这点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说没什么就没什么,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顺完全的给他护短。“你不要问那么多,去买一手啤酒回来给我们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风耶,还喝啤酒,要是……”

“啧啧啧,你呀,年纪轻轻的,像个小老太婆,比你妈还会念,管得还真多。”苗大顺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几岁啦?不趁现在喝个够,难道去跟阎罗王报到的时候跟他喝啊?”

她撇撇唇,“人家是为你好冂乀~”

小叔叔就跟她爸爸一样,她可不会坐视他糟蹋自己的健康而不管。

奔至美看著他们,瞬了瞬眼眸。

亲子之间互相关怀……好陌生。

难道在失去记亿前的他,是个不孝子?

“为我好就赶快去买酒啦!顺便买几包鳕鱼香丝回来哦!”苗大顺催道。

火妮只好认命的去小杂货店拎了四瓶啤酒,又带了五包鳕鱼香丝回来。

看到“数目不对”,苗大顺直嚷嚷。“不是叫你买一手吗?怎么才四瓶?”

她眼也不眨地说:“店里只剩四瓶啊。”

“怎么可能?”苗大顺不信。

“真的啦!”她把一瓶塞在他怀里。“来,这瓶是你的,一瓶是我的,另外这两瓶是光宗的,他年轻身体好,多喝点没关系。”

“吼~”苗大顺碎碎念著,“一瓶根本不够塞牙缝嘛,你这丫头存心整叔叔……”

她噗哧一笑。“酒是液体本来就不能塞牙缝啊。”

“我不要喝,给你。”辜至美把分配到的啤酒给苗大顺。

“不行!”火妮连忙阻止他。“小叔叔不能喝太多啤酒,你喝!你喝啦!”

“我没喝过这种东西,我不要喝。”

“你怎么知道你没喝过?”她瞪著他看。“你恢复记忆了哦?”

“没有。”他撇撇唇,“反正我知道我没喝过。”

那啤酒看起来很廉价……他确信自己没喝过,他跟他们生活的世界,一定不同……

“喝啦喝啦!啤酒喝下去,真正透心凉,比灌十瓶水还解渴咧,来,我帮你打开!”苗大顺抢过他的啤酒,直接用牙齿把瓶盖咬开,这可是他纵横啤酒界四十多年练成的独门绝技哦。

火妮在心里哎哟一声。“小叔叔!你这样不卫生啦!扁宗哪敢喝?”

相处那么久了,还不了解他吗?他有够洁癖的!

“哦!歹势、歹势,我忘了光宗爱乾净。”苗大顺不好意思的一笑,撩起衣角,擦擦瓶口,再度递给辜至美。“喏,擦乾净了,快喝吧!”

昏倒!

火妮瞪著苗大顺,就在她认为某人一定不会喝那瓶啤酒时,没想到他伸出手来,把啤酒接了过去。

“谢谢阿顺叔。”

火妮惊讶地瞪视著他,就见他道完谢后,直接以口对瓶,咕噜咕噜的一连喝了好几口。

她的眼珠子差点没滚下来。

他居然——居然没有嫌弃脏?

因为了解他的个性,他洗澡前,她老妈还会主动先去把浴室洗洗刷刷一遍才会唤他去洗澡,这样的他,居然会直接以口对瓶?而且那瓶口还是她小叔叔用身上那件臭汗衫擦过的?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单击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

加入书签|返回书页|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