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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嫁有情郎 第10页

作者:简璎

“胡扯,我们同年,你明明二十八岁。”她不由得出口纠正他,虽然这不是重点啦。

“错。”他凉凉地纠正她,“我晚读一年,国小三年级时,我被一个喝酒醉的白目仔开车撞到,整整复健了一年才健步如飞。”

“好吧,就算你二十九岁、身价上亿又有魅力,加上你是诸葛大财团的总经理,这也不代表我们有什么发展的可能,你……”

“你何不听听我的奋斗史?”莫冠驰打断了她,不想她继续用长篇大论来拒绝他。

奋斗史?

圆月蹙蹙眉心。

确实,他从一个乡下的清贫农户子弟,到现在一跃成为众所瞩目的上市公司总经理,这家伙是怎么飞黄腾达的?

“退伍那年,我既没有高学历,又没有一技之长,在小镇也没有适合的工作,我老爸的小农地更因为还不起欠银行的钱被拍卖了,使我连种田这惟一的志愿都飞了。”

“然后呢?”她问,忘了继续说服他对自己死心。

或许——她是说只是或许——或许潜意识中她有点关心他的下落,毕竟这人整整痴缠了她六年之久,而且她死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初吻是被他好狗运夺走的。

“然后好运突然降临在我身上了。”莫冠驰弹弹烟灰,表情却淡淡的,不置可否。“我在美国开餐馆的堂叔需要一个可靠的人手,他愿意出机票钱,叫我过去帮忙,有这么好的机会,我当然立刻答应了。”

“你去了美国?”她实在惊讶。

一直织著留学梦的她,十年来安安分分的待在台湾,而过去从未想过会离开石盘镇半步的他,反而去了外国,命运的安排真是叫人无从猜臆啊。

“到了美国之后,我在餐馆很勤快,堂叔对我也很照顾,我边学边做,晚上则猛K英文自习,一年后,已经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他笑了笑,按熄烟蒂,啜了口咖啡。“接著,奇迹发生了。”

听到这里,圆月只有惊叹的份。

宝课超破的他能在一年内就说好一口流利的英语,已经是天方夜谭级的奇迹了,居然还有更奇迹的事发生在他身上?

“什么奇迹?”她连忙问,像听故事一样欲罢不能。

“我在餐馆捡到一位娱乐大亨的皮夹,里面有五万块美金现钞,还有一张盖好发票人印章的空白支票,我没有将这笔意外之财据为己有,依皮夹里名片上的地址找到那位大亨,将皮夹原封不动归还他。”

圆月倒抽了口气。

五万块美金,那不就是台币一百七十多万?再加上没有填写金额的空白支票,捡到的人随时可以填个一亿去盗领……“就这样,那位大亨很欣赏我,要我去他的公司帮忙;在美国的第二年,我从一个餐馆的跑堂小弟一跃成为纽约上流社会的白领阶级,在他的鼓励与资助下,我顺利完成哥伦比亚大学的学业。”

她低呼一声,清眸瞪得老大。

“你完成哥伦比亚大学的学业?”

想像中,莫冠驰若能从一所三流二专夜间部毕业就已经万幸了,她可没想那么多、那么远,远到了美国去……“足以匹配你这位T大的高材生吧?”他调侃地逗弄著她。

圆月的脸有些红了起来。

饼去她一直比他优秀,甚至知道他身为诸葛财团总经理的身份后,依然对他的财富存有那种“买彩券一夜致富”的主观,她从没认为他会好好求学问,还求得这么高。

莫冠驰假装没看见她的脸红,继续说道:“我在大亨身边学到很多,他把做生意的诀窍倾囊相授给我,后来他有意投资东方市场,成立了诸葛财团,全权交给我和他的得力爱将贺城西、卫十戒管理,每年的分红都有八位数以上,足够我将所有家人都安顿稳当。”

她还能说什么,只能说他是出门遇贵人、天公疼好人吧。

“这就是我所有的际遇,够勇敢、够坚忍、够感人吧?”他促狭的笑了笑,招来侍者,“给这位小姐一客草莓圣代。”

她心一跳,如擂鼓般震动。

“我没忘记你最喜欢的口味——草莓。”他再度用温柔的眼光看著她,非常专注地问!“我显然已经变聪明了,你呢?什么时候要嫁给我?”

第四章

手机的定时闹铃一响,圆月便睁开了眼睛。

昨天真像场梦一样,她居然和莫冠驰重逢了,现在还必须跟他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这对她来说究竟是福还是祸?

不管是福还是祸,总之是福就不是祸,是祸就躲不过……什么跟什么,乱七八糟。

都是莫冠驰害的,他没出现以前,她的生活是一片宁静;他出现了之后,她的生活是片刻不静。经过了一夜的沉淀,她还是想不出因应莫冠驰的追求之策。

十年前在小镇共同生活了那么久,那可以说是缘分,但十年后又遇到被自己列为头号敬谢不敏人物的他,那就只能说是孽缘了。

他变了那么多,不再是她随便一句话就可以吓阻住的人,而且现在他显然也不怕她的优秀了;在他的心目中,她肯定没有过去那么高不可攀,他变成了台北上流社会最有价值的单身汉,所以她就贬值了。

他凭什么认定她凌圆月是他的?因为临别那个她失策接受的便当吗?

哪有人用区区一个便当当订情之物的,他以为随便在便当盒底下黏贴一句“等我娶你”的纸条就可以让她痴等十年吗?荒谬!她又不是现代王宝钏。

再说心动呢?

她对他又没有那份心动的感觉,因为年少的他们,根本没有发生什么了不起的爱恋啊。

而且她被他死缠烂打、纠缠不清的开头是那么的不浪漫,只因自己救了他,他就要以身相许,这太老套了点。

如果是英雄救美还好,可是美人救狗熊,这就有点那个了。

再说,她可能已经不是他心目中当年的凌圆月了,他喜欢、眷恋著的,应该是少女时代的凌圆月吧。

当年的她是多么自信满满、神采飞扬,而现在……自从那件事之后,她努力掩去自身的光芒,当一个最平凡、最简单的凌圆月……不想了!

她翻身下床,冲到浴室梳洗,用冰凉的水拍打脸颊,让混沌不明的思绪清醒些,顺便催眠自己,人要活在当下,不是活在过去,所以前尘若梦,梦若屁,不想也罢。

铃……电话响起,接著自动转接到答录机上。

“我是凌……现在……所以……请在哔一声之后留言,哔——”

“圆月,我是妈妈,这个礼拜天是本馆馆主五十大寿,就算跋山涉水,你也一定要回来,否则某嘴硬心软的寿星公会记恨你一辈子。

“附注,顺便帮我把那把弯刀给押解回来,届时若不见逆子踪影,为娘绝不轻饶他,要他付五十桌的酒席钱,此言绝非恐吓尔尔,小女子绝对言出必行,星期六见啦!”

凌夫人语带威胁,但笑意满满,她越老越开通幽默,和越老越顽固古板的凌道南大相迳庭。

圆月笑著洗完脸,依序拍上化妆水和防晒乳液。

她喜欢母亲,若不是她的纵容与包容,她不可能毕了业还在台北混这么久,早就被她老爸押回石盘镇相过一百次亲了。

相信弯刀跟她一样,完全向著母亲那一方,他开的那个“天边赛车场”要不是有母亲掩护,恐怕也早被老爸抓包一百次,然后勒令他停业,乖乖回武道馆当个傀儡少馆主,之后心不甘情不愿的接掌凌门。

万幸这些人间惨事至今都没有发生,全赖有他们母亲“护短”的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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