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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单恋指数6 第8页

作者:惜之

“她们出现,爷爷很生气……”

希壬打断她,脸色转为凝重。“你来当老头子的说客?”

“不是。”

才怪,希王推开她的猪脑袋。

点点不允,硬把头凑上去,“我讨厌她们和你那么靠近,好像你才是她们的希壬哥,不是我的希壬哥,你怎么可以对她们比对我好,我们才是家人啊!”

希王的嘴角浮出笑意,姑且将她的不平解释为妒忌。

“我保证以后一定替你找个好大嫂,现在,你只当我的希壬哥就好,行不行?”

他还是不答,但笑意旷大。

“希壬哥,我鼻子过敏,Tami的香水会让我打喷嚏……希壬哥,我有视觉障碍,Amy的浓妆会害我短暂性失明……我常作恶梦,校医说,太多的女生会诱发青少女的精神分裂症……”

接下来,她无厘头的说词,他半句都没应答,只是笑着,长长的嘴角往上勾,偶尔憋不住的眼角跳动。

不过,这次之后,他再没让其他女人进门。

此次交手,点点知道,她可以对希壬无限制要求,于是软土深掘,她一吋一吋往下挖。

敝的是,每次的要求成功,她得到的不是胜利成就,而是幸福喜乐;更怪的是希壬,他无条件为点点配合,且配合得心平心安,他喜欢这份平安,于是,乐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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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倒楣到爆点。

她从树上摔下来,虽没伤筋动骨,却弄出一大片擦伤,她躺在床上有一声没一声哀哀叫,不敢四处移动。

躺在床上能做什么?

幻想啰,幻想穿着新娘礼服嫁给钧璨哥,钧璨哥很温柔,他会爱她,就像她爱他一样多。对咩,他们是一见钟情啊。

当当当当……点点要嫁给……咦?她的新郎怎么变成希壬哥!

猛地摇头,在她努力甩掉希壬同时,希壬冲进门。

他的脸很臭,二话不说,抓起她的棉被往上掀。

啊!点点尖叫,来不及掩住……那个。

她穿着短洋装,在棉被下磨蹭老半天,裙摆老早滑到腰部,他拉开被子,看见的是她的粉红小内裤,和大腿小腿上的惨不忍睹。

“爱爬树不会穿长裤吗?你有没有大脑?要是腿摔断,以后变成长短腿,看你怎么爬树!”他对她吼叫。

很尴尬ㄋㄋㄟ,穿小内裤听人训话,两条腿夹得再紧,都没办法自在。

“希壬哥,你再骂十分钟吧,到时历史重演,我将回到早上八点半,在无聊得想跳楼之前,我保证,一定会认真考虑,要不要去爬树,把自己摔个半死。”点点拐弯提醒,他的吼叫纯属马后炮,半点效用都没有。

安静了,很好!点点成功制止他的唠叨。

“现在躺在床上,就不无聊了?”他冷冷问她。

“还是无聊啊,只是没力气去爬树了。”

“白痴。”他伸张五指,用力在她的头上胡乱揉,有泄恨意味。

“你背我到花园走走,好不?”她软声央求。

“你是擦伤又不是骨折。”

“很痛呢,走那么远,我会昏倒休克。”她用委屈的食指,指指委屈伤了。

“走路痛,不会用爬的?”他没好气答。

“我又不是爬虫类……希壬哥,我昨天读到一本很荒谬的书哦,你相信人类是由爬虫类变的吗?”

话题转开一百八十度,她要转掉他的不爽快。

“哪里荒谬?”这是真理,不必怀疑。

“我说的是‘爬虫类’,用肚皮贴在地上那种耶!”她加强口气。

“我很清楚什么叫作爬虫类。”他皮笑肉不笑。

“怎么可能?当初老师要我们相信人类是从猴子演变而来,我都觉得不可思议了,现在居然要我相信,我的血液和鳄鱼有关系!?啧啧。”她露出恶心表情。

“这是达尔文在加拉巴哥斯群岛进行了物种观察后,所提出来的进化论。”生物天才碰到生物白痴,光解说都累得紧。

“达尔文要是到菲律宾群岛做研究,或许会提出新论点来推翻进化论。”点点反辩。

“近一百年来,考古学家从世界各地挖出许多化石,逐一证明达尔文的理论是正确的,而这些证据散播在亚洲、欧洲……遍及全世界。”他试着说服她。

“不可能出错吗?几千年前,最聪明的智者相信水灾地震是老天爷在发脾气;几百年前,最厉害的科学家认为地球是宇宙中心;而几十年前,没有人相信人口会快速成长到地球无法负荷;也许再过几百年,会有个聪明的科学家挺身推翻达尔文,说人类就是人类,不是爬虫类或猿猴进化而来。”

点点洋洋洒洒说一大篇,希壬听进去了,他发现,她的逻辑不坏。

“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说服你了吗?”

他不答,盯着她,想象她不是那么笨。

点点爽到爆,她不但成功转移他的怒气,还用白痴论点来推翻天才说。

她捧月复大笑。“哈、哈、哈!我居然说服最聪明的希壬哥?点点,你是最聪明的女生,以后,我要研究出比达尔文厉害十倍的‘退化论’。”

她的自我膨胀教人无奈。

“我要打电话告诉钧璨哥,说我辩赢你了,我要告诉姑姑,我比你聪明,哈哈哈……”她的得意越来越过头。

她才拿起电话,希壬便打断她:“你到底要不要去花园?”

“我要。”点点连声嚷。

希壬坐到床沿,她忘记自己穿的还是短裙洋装,忘记脚伤的疼痛度一样,她跳上他的背,让他捧着自己的小屁屁往楼下走,而粉红色内裤随着他规律步伐,一隐一现。

贝住他的脖子,脸贴在他发间,他的头发乌黑柔顺,比许多女生的头发更美,他的身体很香,是让人舒服的麝香味,和男同学身上的汗臭天差地远。

她想,她很喜欢、很喜欢他。

他想,背着她一路走,不停歇。

他们以为这条路很远,会走到天涯、走入海角,走尽两人的一生,哪里知道,青春有限。

她拨开他头发,把脸贴在他脖子上面,眯眼,汲取他颈间温度,瞬地,他的脸炸成番红花,心跳失速。

再漂亮的女孩都没本事紊乱他的呼吸,怎地,胖点点有此魅力?

念头一闪而过,下一秒,点点的声音拉回他的注意力,然后,希壬笑容扩大。

因为她说:“我喜欢受伤,受伤希壬哥才会背我。”

他们并肩坐在木椅上,徐徐微风吹拂,懒懒的她懒懒地靠在他怀间,他的胸膛和他的背一样宽广舒适。

他的手指优雅修长,轻轻顺、慢慢滑,将她的头发织成长辫,簪上一朵鲜女敕玫瑰,那是他送的花,不是钧璨偏爱的桂花香。

“希壬哥,我能不能申请你和钧璨哥的学校?”她懒洋洋问,不是太认真。

“很难。”他实话实说。

“你和钧璨哥的说法一模一样,我怎么做才能像你们一样聪明?”她不明白,人类资质怎么高低相差那么多。

他扫她一眼,抓起她的手,凹出胜利的V字型,说:“把你的食指中指分开成两眼宽度,对着自己眼睛往里用力戳刺,你的手指就能顺利进入大脑中枢,然后,顺时钟方向转三圈、逆时钟方向转五圈,脑浆经过手指充分搅拌之后,你就能和我们一样聪明。”

“你在开玩笑?”点点斜眉。

废话,当然是开玩笑。“你的脑袋只装得下食物,怎能变聪明?”他触触她的发,莞尔说。

点点听懂了,他指她的脑浆使用率太低。

“或者,我别念大学。”她咬咬指甲说。

“不念大学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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