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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前世 第7页

作者:惜之

她老实不客气地端起碗,大口大口吃将起来。

这个吃相不能怪他爱批评,所有人都会觉得她不够端庄,不过没关系,反正端庄从来都不是她的正字标记。

“好吃吗?”见她一碗下肚。仍意犹未尽,他笑问,

“好吃极了。”在她眼睛盯向第二碗时,煜宸大方地把甜汤往她面前送。他不晓得自己聘到一名好厨子,他提醒自己,别忘记要何总管帮做甜汤的厨子加薪。

不客气地再灌下第二碗,就是她家里,都没这么好吃的东西呢!难怪每个女人都想嫁进王爷府,光天天吃这么好吃的东西,幸福都幸福死了。

“我天生爱吃甜、不吃苦,加上我不怕痛,娘常说,我这种人天生下来是享福的,不苦、不痛,专挑好的吃,成天悠游自乐,天皇老子都没我好命。”

“妳不怕痛?”

这句话他听了几次,老觉得是她硬撑,可是眼前,她的过度认真,教他半信半疑起来。

“嗯,要不要试试?”她笑问。

“试痛?”有这种测试吗?他怀疑。

“对啊。”

她从他书案后面,抽出一柄小刀,他不晓得她的用意,只见她拔出刀子,毫无预警地往自己手背插进去。

来不及惊呼,他夺下刀子,点下她几处穴道,用最快速度替她敷上金创药。

敷好药,他不说话,狠狠盯着她。

她被他盯得全身不自在,噤若寒蝉,尴尬地扯扯笑,他不理她。

半响,他背过她,大步走出房门。

发呆片刻,采青追出书房,东奔西走。一见到人就问。她拿这里当自己家,自在得很。

终于,她在花园里找到煜宸。

“你为什么不发一言跑出来?我是客人,你把客人独自丢下不管,很没有礼貌,知不知道?”

他没甩她,一次两次,在她绕到自己面前时,背过她。

说不出的感觉涌上,在见到她伤害自己的同时,胸口闷痛阵阵,一阵比一阵强烈,彷佛她老在做这种举动,彷佛只要一个不小心,她将从这个世界月兑离、更彷佛,他曾经眼睁睁看着她在眼前痛苦死去……

他没分析自己的怪心情,光是抽痛,就让他痛得发不出声音。

“你在生气吗?”

采青又绕到他面前,既然她坚持不愿意他背过身,他就抬高下巴,不看她。

生气?才不!他是恐惧,恐惧一些不明所以的东西。

他是军人,身为军人,很清楚怎样的伤口真的会让人死亡,也明白她手上的伤至多是几天休养,无伤,可是他忧惧焦慌,真真实实的心凉。

“你生气什么嘛!我又没开痛你。”

她也火大了,哪有男生这么讨人厌,有事说说清楚不就好了,干嘛老是不理人?搞得她一颗心七上八下,不舒服得紧。

谁说没弄痛,他就是痛了,心痛、胸痛、月复痛、胃痛,全身从头到脚,痛到想死掉!

煜宸头还是抬得高高的,他坚持不看她,坚持当个讨人厌的怪男人。

“你是不是觉得我太过分,吓着你了?我只想向你证明,我不怕痛,是真的,不是哄人。”

何止太过分?她的形容未免轻描淡写,谁会为了证明不怕痛,划自己一个刀口?那么要证明自己勇敢,岂不是要活生生从身上切几两肉?

“你还是不信我对个?刚开始大家也觉得我发疯,根本不可能有人不怕痛,连京城里最有名的吴大夫也告诉爹爹,我在说谎。我把自己掐得红肿,我划出几道伤口,他们还是不信,直到我从屋顶上跳下来,两条腿断掉,大夫在替我接续断腿时,才相信我根本感觉不到痛苦,否则一个十岁的女娃儿,哪有那么大的本领,哼都不哼一声。”

也是从那时候起,她迷上从高高的地方往下跳,享受短暂的飞跃快乐。

她的话勾引住他的注意力,不过,他还是不看她。

“你看看我嘛,看一下,就一下子,拜托!”她一面说,一面把手抬高,在他面前用力压自己的伤口。

这下子,他更火大了,用力扯住她的手臂,制止她近乎愚蠢的动作。

“都叫妳不要做这种蠢事了,妳还做!”

他口气严厉,吓出她半晌呆滞,不过,一下子,她恢复笑容,灿烂的娇颜在他面前闪烁。

被骂还那么开心,她是一只有病的鱼。

“第一,你没有叫我不可以做蠢事,如果有的话,一定是你自己在心里想的,根本没有讲出口。第二,你的确在生气,你生气我伤害自己,我想,这种生气是不是代表你关心?”

见鬼的关心!这种小伤,在战场上,哪一天他不见个几回合?不说话,他抓起她的伤口检视,幸好,血没渗出来。

她笑着让他检查伤口,她笑着勾住他的手臂,她笑着把自己的脸贴到他手心。

“谢谢你,很少人关心我,除了娘之外,家里的哥哥姊姊对于我的表演,多半带着刺激新鲜的趣味态度,涴茹姊姊老骂我笨,说我干嘛把自己当成耍把式的戏子,供人观赏,我知道自己笨,老想从他们讶异的眼神当中寻找关心。”

什么?她拿伤害自己当把式供人观赏?疯了疯了,她一定疯得严重!

捧住她的脸,他用严肃表示自己的愤怒。“把我的话听清楚,以后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准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不会了,当我需要关心的时候,我会来找你,我不再需要从哥哥姊姊眼底寻找关心。”

反握住他的手,采青把脸偎得更近,他的掌心暖暧热热,窝心的滋味倾巢而出。

“对,需要任何东西来找我,不要企图用蠢方式,获得妳想得到的东西。”

“记住了!”他再次叮嘱。

她用力点头,用力把他说过的话剧进脑袋瓜中央。

揉揉她的头,他奖赏她的听话。

采青靠在他手臂上,仰头看着他冒出青髭的下巴,他是巨人呢!

“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她问。

“妳说!”

煜宸没忘记自己允过她,想要任何东西都可以找他,不过是一个答案,有什么不可以?

“大婚后,你要带着新娘子回边塞吗?”

“当然,我一去三年五载,总不成把妻子留在中原。”

“是啊,真是这样,新娘子太可怜,才大婚就离开夫婿,一分手三年五年,几百个日子的相思谁受得了?不过,能和你一起到边塞,一定棒透了!”

“那里不比京城舒服。”会用“棒透了”形容边塞生活的人,大概只有这条笨鱼儿。

“在边塞可以见识到不同于中土的风情,可以知道许许多多从来不知道的事情,亲身体验,肯定比听说书先生的错误连篇,来得精采有趣多了。”

“妳很好奇。”他笑着将她揽近身边。

“好奇是坏事?不!好奇是知识来源,若是每个人都抱持着不求甚解的态度,对任何事情都视为理所当然,就个会有新发现。”

“新发现之于妳,有什么意义?”

“涴茹姊姊说,我的新发现只会害死自己,一点帮助都没有。”

“我同意她的话。”

“可是我的新发现很有意思。”

“比如?”

“比如燕子一到下雨前,会飞得特别低。我本以为它们是忙着躲雨,后来仔细观察才知道不是,它们是为了吃虫子。”

“不下雨它们就不吃虫子吗?”

“当然吃,只不过下雨前虫子会飞得特别低。”

这个下午,采青说了许多个新发现,像鱼儿要是常冒上水面吐气,过不多久就会有鱼儿翻肚子;若是大娘快发脾气,涴茹姊姊带碗糖水给大娘喝,大娘的气焰会消减许多,所以喝糖水会让人心情舒畅;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面对面,通常脸红的是女人,若是。大群女人把男人夹在中间,会脸红的肯定是男人,所以害羞不是女人的专有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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