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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躁公爵娶红妆(上) 第21页

作者:黑洁明

她从来不知道逛街能如此辛苦、如此痛快。

每当她亮出蓝斯的黑色信用卡,店家立刻待她如皇亲国戚,但即使是在特别的VIP室,这样逛一天下来,试穿、试戴了无数的衣服、首饰,还真是让她有些吃不消。

于是,到了第三天,已经有店家亲自登门,送来最新款的精品、珠宝及服饰。

五天里,她买最好的衣服、最贵的珠宝,吃最好的食物,她甚至跑去买了一辆红色的跑车。

有谁听过跑车也可以用刷的,偏偏他的卡就行,而且对方还全体一路送她到门口,让她又羞又恼,羞的是引起众多旁人的注目礼,恼的是——

她本来是打算故意将卡刷爆的,谁知道他那张卡,仿佛无上限一般,结果他的信用卡还没瀑,倒是她自己先累瘫了。

那个可恶的、该死的、有钱的王八蛋!

好吧,是她笨,谁教她用她的千万身价来估量他的亿万身家。

当她发现自己在做的蠢事后,她就停下了那些疯狂的购物活动,但是蓝斯·巴特的妻子疯狂血拚的消息,也早传到了八卦记者耳里。

于是,她的身影成为狗仔队追逐的目标,虽然她极尽所能的回避,但他却坚持要她一起出席他的应酬,所以她的照片还是在短短两个星期内,登上了纽约各大小报的版面。

看见自己骨瘦如柴的照片登在报纸上,她惊恐不已,只觉得可怕。

从那天开始,她将自己的作息调整正常,除了早睡早起之外,三餐也都正常进食,即使早起用餐意味着必须要在晨光室里面对蓝斯。

他从来没有对她的乱花钱说过一句话,也没有针对她的上报发表意见,他只会用那高傲冷漠的表情提醒她,今天晚上她必须要出席哪一场宴会或应酬。

每天早上,餐桌上总会摆放着好几份当天最新的报纸,而且在最上头的,永远都是她被狗仔偷拍的愚蠢样子。

他是故意的,她知道。

她总是装没看到那些报纸,实际上却对那些垃圾痛恨至极。

从一开始的麻雀变凤凰,到后来落魄科学家嫁入豪门,那些记者写的报导,对她几乎没有好话,他们臆测书写各种版本的荒谬情节,甚至乱写一些她根本没说过的话。

其中最过分的,是一位叫做琳达·温斯顿的专栏记者。

她不知道这女人是和她有什么仇,三不五时的就拿她在专栏里嘲弄,那位琳达几乎写什么都会扯到她。

不只说她是巴特家的东方魔咒,还称她是赚钱机器的花钱老婆,蓝斯·巴待一生最错误的决定,甚至批评她瘦得就像会走路的骷髅!

她气得想冲去报社攻击她,却知道这只会称了那女人的意。

所以她到健身俱乐部健身,到美容中心护肤做SPA,请卡琳教她化妆,请丽莎教她如何打扮穿着,请安娜和彼得教她上流社会的应对进退,一天又一天,她努力把自己弄得容光焕发。

搬到纽约的那一天,司机载她回蓝斯位在第五大道的豪宅时,管家彼得早已等在宅子里,他帮着她适应纽约快速的步调,细心为她将一切事情都安排妥当。

没有多久,她就发现这位看似冷酷的管家是个真正的绅士,而且其实心软得可以,他教了她非常多的东西。

渐渐的,她越来越有自信,和蓝斯一起出席宴会时,也不再紧张得不知道手脚该摆哪里。

一个月后,在彼得提供的情报帮助下,她成功的扮演了巴特夫人这个角色。

懊亲切的时候,她会亲切,有人对她无礼时,她也懂得如何反击。

她从那无血无泪的蓝斯·巴待身上学会忍耐和控制情绪,也学会他那套俯视一切的高傲微笑,和如冰刀一般的严厉瞪视,更学会了在脸上挂上属于他的标准配备的冷漠面具。

这一点,有效地令大部分的人懂得敬畏害怕她,但无法对付狗仔。

“你不能想想办法吗?”

车子开到饭店门外,还没下车,莫莲就看到好几位狗仔记者等在路边,她捏紧了手中的黑色丝绒包,终于忍不住开口和他抱怨。

“引起人们注意的并不是我。”他一副不关己事的模样,“妳是现在最新鲜的玩具,等他们玩厌了,就会放弃。”

早该知道自己不该对他有所期待,她顿了一下,却还是忍不住瞇眼道:“引起人们注意的或许是我,但叫我去买东西的人是你,要我参加这个珠宝展的也是你。”

“卡地亚这次在纽约的珠宝展我们巴特集团也有赞助。”他打开门,下了车,然后回身对她伸出手。

她心不甘、情不愿的将手交到他掌心上,却见他意有所指的看着她手腕上的豹形黑玛瑙镶钻手镯,嘴角微扬的说:“况且,我相信妳在一个月前才刚刚成为卡地亚的最新贵宾,应该很高兴能参加这场珠宝飨宴。”

她眼微瞇,却不得不承认,虽然这些珠宝贵得要死,但她的确很喜欢卡地亚这些美洲豹设计的首饰。

他的手微微握紧,她不得不跟着下车。

“微笑。”他说。

她听话的微笑,因为闪光灯在她脚落地的同时纷纷亮起。

她几乎看不清前方的世界,不禁有些紧张的回握住他的大手,他稳稳的握住她,直到她站稳,才揽着她的腰,一起走进饭店里。

STARHOTEL

这家五星级的连锁饭店,是巴特集团旗下的公司,她记得是由他弟弟霍克所经营的。

记者的闪光灯一路亮到他和她进门,若不是他揽着她,莫莲怀疑自己根本搞不清楚方向。

进了饭店后,那些闪个不停的闪光灯才终于被隔挡在外。

蓝斯继续揽着她穿过装潢奢华的大厅,水晶吊灯高悬在上,红色的地毯一路延伸至前方宽敞的楼梯上。

老天,那就像是“飘”的电影场景里,郝思嘉那南方大宅里的楼梯。

这饭店真是奢华得吓人。

她睁大了眼,怀疑自己有办法穿着脚上的三吋高跟鞋走上去。

但他在上楼时,并未如以往般行色匆匆,反而改为扶着她的手肘,而且特意慢了下来,配合她的速度。

她战战兢兢的爬着楼梯,一手拎着裙子,一手紧握成拳,两眼几乎不敢离开脚下,好不容易走到了楼上,她暗自庆幸自己没有跌倒出丑。

她松了口气,一抬头,却看见他近在眼前。

他的双眼,直视着她;他的手,仍在她手肘上。

剎那间,她清楚意识到他的高大笔挺,他微烫的掌心,从她的手肘,缓缓滑过她的手臂,来到她的手腕,然后牵握住她的手。

他的触碰在她肌肤上留下一道灼热的火焰,她无法呼吸,只能仰头看着他,好不容易才有办法张嘴,哑声开口。

“谢谢。”

“不客气。”

他嘴角牵起一抹微笑,害她心头小鹿乱撞。

在那一瞬间,他好似又变回那拯救她的英雄,穿着耀眼的盔甲,手拿着宝剑,骑着白马来迎接她。

然后,从此以后两人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蓝斯。”

一声叫唤,打断了梦幻的凝视,也将她从荒谬的童话幻象中叫了出来。

她连忙将视线拉离他,看着迎面而来的金发男子。

金发男子俊美得有如阿波罗,脸上的笑容亮眼得足以令冰山融化,他朝她伸出手。

“想必这位就是我那大名鼎鼎的博士嫂子了?妳好,我叫霍克,蓝斯的弟弟。”

“你好。”她微笑,朝他伸出手,“我是莲。”

他握住了她的手,却同时俯身,殷勤地在她手背上印上一吻。

“很高兴认识妳,请容我代家人未曾参加婚礼致歉,但那全是因为我亲爱的哥哥,忘了通知我们,终于有人愿意牺牲自己,在漫漫长夜中,温暖他冰冷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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