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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娇妻来点名 第2页

作者:黑洁明

她迅速回过身,只见那位被人称为冷面阎罗的控股公司大老板竟然也坐在吧台,而且似乎是在拜托那位难搞的大胡子,偏偏那位大胡子一视同仁,一样没给那位大老板好脸色看。

她一怔,突然想起去年听说的一位传奇巾的顾问也是姓寇,一样身材魁梧、留著大胡子,只要他经手的公司都会赚钱,很赚的那种,就像点石成金一样,所以他被人称为金手指。

她是听说他到了台湾,却没想到竟是真的。

鼻尖微微渗出了汗,现在才发现自己的确是小看了这人,原先她是听说小张的企画案是靠这人帮忙的,所以才想来挖角,但看样子,她的确是请不起这位人物。

夏日,艳阳高照。

一阵熟风拂过,陈小姐叹了口气,转身走回公司。

·························

清晨。

在他怀中醒来,总是让她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感。

结婚了呢。

伸出指尖,轻轻抚过他的眼耳鼻口、他的喉结、他的胸膛,白云轻轻叹了口气,重新缩回他怀里,小手绕过他的腰环抱住他。

还是……有点无法相信自己竟然真的嫁给了他……

原以为遇不到了,想说终老一生也不错,至少一人吃饱全家活,谁知道他会自己找上门来。

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情形,一抹笑浮现唇边。

晨光溜进了屋内,白云看了眼闹钟,在他怀里眷恋的深吸了口气后,才轻手轻脚的爬了起来,按掉差十分钟才会响的闹钟。

他发出轻微的鼾声,一点醒来的迹象都没有。

彬坐在一旁看著他的睡颜,她心口微微的抽紧,这奇异的情绪引发她自嘲的轻笑,伸手替他拉好了凉被,她俯身在他额头印上一吻,才溜下了楼。

这几天,他在台湾的消息似乎是传了开来,所以不断的有人找上门来,他推掉了大半,只接了一些比较感兴趣或是他觉得对方看起来顺眼的来做,但那也让他忙到电话接不完。

下了楼,她到浴室里洗了个晨澡,盘起了长发,才转进厨房,从冰箱拿出两颗蛋,烤了几片吐司,然后煎起火腿和蛋,替两人做起早餐。

他一直很忙,却始终表现得很轻松的模样,即使累坏了,也不轻易显现疲惫;不过那些不断被他摔坏阵亡的手机,还有他用来骂人的精采词汇,倒是证实了他的脾气真的不是很好。

虽然结了婚,有时候……她还是很奇怪他为什么会爱她……

将煎好的火腿蛋放到吐司上,做完火腿蛋三明治,她又继续做鲔鱼三明治。

想起他惊人的食量,白云忍不住又勾起嘴角。

一双大手突然从后冒出,抱住了她的腰。

她轻呼一声,手中的吐司差点掉了,回首见是他,才松了口气。“你吓了我一跳。”

抱著她,寇天昂将头埋在她的颈边,心里咕哝著,他才是被吓了一跳,一早醒来她又不见了,害他又慌了起来。

他轻咬著她的脖子,抱怨道:“怎么没叫我起来?”

“看你睡得很熟,想说让你再睡一下。”被他的胡子弄得很痒,白云小心拿著涂上了鲔鱼的吐司面包,笑道:“别闹了,乖,去洗脸刷牙,来吃早餐。”

“我们再回床上去。”他在她耳畔建议。

“不行。”她敏感的朝旁一缩,心跳加速,却仍极力镇定的回答。

“那你陪我进浴室。”他舌忝吻著她的耳垂。

“不行……”白云轻喘著,怀疑手中的吐司面包会掉地上去。

“我们可以一起洗乾净。”他嗓音低哑,大手探进她衣服里,努力说服她。

“我……洗过了……”她倒抽口气,空出的一只手抓住他的手,红著脸说。

“那你可以帮我洗。”他亲吻著她的颈项和香肩,另一只自由的手仍在她身上游移。“老婆,你好香……”

“寇……别闹……”他乱来的手教她手一软,面包就掉到地上了,她又羞又窘,“啊……讨厌……”

“别理它,我等一下会处理。”他轻笑出声,说实在的,他真的很高兴她的注意力不在那蠢面包身上了。

“可是……”

“可是你的脚沾到鲔鱼了,我们到浴室里洗乾净吧。”他露齿一笑,说得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用最快的速度一把将她拦腰打横抱起,转身就往浴室走去。

“寇——”

“嘘,叫小声一点,现在才七点而已喔。”他开玩笑的说。

她红著脸,槌了他胸膛一下。

他大笑出声,因为在他抱著她进浴室时,她伸手带上了门。

······················

一个小时后,看著那顶著一头半湿不乾的黑发,大口吃著三明治的寇天昂,白云瞄了一眼玻璃杯里喝得快见底的牛女乃,忍不住开口问:“还要吗?”

“嗯。”他点头,眯眯的笑。

她回身从冰箱里拿出牛女乃,替他倒满一杯,他喝了一口,很快的吃掉剩下的三明治。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白云回到位子上坐下,将自己的盘子推到他面前,“喏,给你。”

“你不吃了?”见她盘里还剩半份三明治,他挑眉问。

她微微一笑,“天气热,吃不太下。”

他不客气的接收她吃不完的早餐。

白云一手支著下巴,瞧著他,“好吃吗?”

“嗯。”他再点头,笑著吃完剩下的份。

她嘴角轻扬,浮现浅浅的笑。

看他吃东西,总让她心情愉悦,可能因为他总是把东西吃得乾乾净净的,让她有一种奇怪的满足感,好像她煮出来的东西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珍馐一般:虽然她和他都知道实际上他的厨艺比她好上许多。

吃完了早餐,他负责洗碗盘,她则上楼去收拾东西,然后两人才一起出门。

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体积庞大,却不喜欢开那辆人家给的车,反而爱和她挤这辆小小的金龟车。

坐在小小的金龟车里,她看著窗外景致。

今天的天气很好,澄澈的蓝天只在靠山的地方飘了几缕白云。

收音机里传来英文歌曲,他跟著哼了起来,她转过头,只见他手指在方向盘上打著拍子,一副轻松愉悦的模样,教她心情也莫名觉得愉快。

老实说,结婚后的日子,没有多大的不同,她和他还是过著和之前相同的日子,每天早上起床开店,在店里忙碌一天,她泡她的咖啡、他煮他的餐点,有些客人找她吐苦水,其他的则上门来寻求他开金口帮忙赚钱,然后一天过去,当夜深人静,他们会一起拉下铁门,回家休息。

生活,其实没什么太大改变,只除了她发现自己一天比一天更爱他,从他的喜好、他的怪癖、他睡觉时轻微的鼾声,甚至是他那嘴有点小耸的落腮胡……

他张嘴学那首歌的歌手仰头怪叫,样子滑稽的害她笑了出来。

“好听吧?”他对她眨眨眼。

“嗯哼。”白云很捧场的笑著点头。

他得意的扬眉再度唱了起来,害她一路笑进市区。

车子一路开进市区,可远远的,两人就看见铁门已全数拉开,霍克站在人行道上,一手抱著宁宁的猫。

怎么回事?霍克从来没这么早起过,更别提帮他们开店了。

白云觉得有些奇怪,寇将车停好,她无下了车。

“早。”她微笑和他打招呼。“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

“早。”霍克回以微笑,举起宁宁的猫,“痞子叫我起床的。”

痞子?白云一挑眉,好笑的看看猫,再瞧瞧他,“要我打电话叫宁宁吗?”

“不用,我等一下会送它上去。”

“喔,那好。”白云笑了笑,推门进店时,又回头问:“你吃过早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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