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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奴童养媳 第6页

作者:寄秋

听她提起年纪,他一时兴起,两只手伸向她腋下,毫不费力地举高她。“陆清雅,你真矮。”

闻言,她脸色一变。“向云哥哥,我刚才看到一只黑色的虫子从你脚旁窜过,好像是无孔不入的蜚镰,它正顺着你的裤管往上爬呢。”

哼!就不信你不伯。

“蜚……蜚镰~~”十四岁的井向云脸色一白,看得出面有俱色。

蜚嫌是常在灶房里出没的害虫,一见就令人觉得恶心。“向云哥哥,你生病了吗?怎么脸色那么白?”陆清雅暗地笑得肠子直打结,表面却佯装不知情,面露团惑的问。

从前从少年到成为夫妻也有十一年,她怎会不晓得他惧伯何物,只是一直不说破,好维持他大爷的尊严,小心地为他掩藏不欲入知的弱点。

不过重生后的她不再当自己是他的妻子,只是个心眼小的小女娃,他嘲笑她矮换来她的报复,这可怪不得她,谁教他没眼色,专挑她的痛脚踩。

她有着南方女子的柔美身形,不论九岁的她或是长大后的她,一直是娇小纤秀,没高过他肩头,小巧的玲珑身段薄如弱柳。

总归一句话,她是不高,和身材高大的井向云一比,活似大人与小孩的差距,往往他走一步她得小跑三步,才跟得上他迈开的脚步。

这是她心中的痛,长不高就显现不出大家夫人的气势,人家手一压她便只有低头的分,鲜有出头时,加上旁人刻意打压,在众人间她更显得毫不出色,犹如路边乏人问津的小草。

“陆清雅,拿……拿开它……”井向云的声音忍不住微微颤抖。

她笑得双眸眯成一条线,瘦巴巴的小手往前一伸。“打虫赏。”

咬了咬牙,他却连哼声都有点有气无力了。“你……你给我记着,我用银子砸死你。”

闻言,她的小身板一跳,模样开心地教入错愕。“好,死在钱堆里我也甘愿,你尽避砸吧,反正我命贱,能葬在银子山也算是得偿所愿。”

“你……你……你快把蜚镰拨掉,少说废话……”气得面上充血的井二少动弹不得,只能用眼神杀人。

“是的,向云哥哥,我帮你……啊!我手太短了,构不着,人矮腿短就是吃亏嘛……别动别动,爬到背上了,你千万不要动哦,要是吓着了它,反而爬进衣服里头,那股恶心的虫味洗三大缸水也洗不掉……”

陆清雅眼底的笑意发自内心,在井府当了十一年受气的小媳妇,唯唯诺诺地担心讨不了公婆、夫君的欢心,战战兢兢不敢有自己的主见,这笔帐今日总算讨回来一些了。

第2章(2)

“看什么书?你才多大,这密密麻麻的小字你看得懂几个字?别把眼睛看坏了,成了瞎子我可不要,照顾人的麻烦事休想找我……”

转眼间又过了大半年,依然没长高的陆清雅迈入十岁“大寿”,稚气的俏脸稍稍长了点肉,面容也因少了日晒渐渐回复光滑白哲,水水女敕女敕的透出一丝少女的娇女敕和光泽。

一入井府,她的日子确实过得好多了,不用像以往在陆家一般,一大早就得起来起灶烧水,先伺候大娘梳洗还得准备早膳,忙得没空喘息又得扫洒里外,一双手都磨破了皮仍不得闲。

在井府,虽然井向云的生母二夫人,仍是不满意她这个家无恒产的童养媳,常常会嘴上不饶人的刁难两句,或不冷不热的语带嘲讽,有意让她知晓自己的处境,要她安分点勿做攀高枝的奢想,不过在伸手不打笑脸人的情况下,她擅用甜言蜜语给足了二夫人面子,又是奉承又是馅媚地哄得二夫人舒心,加上骂久了也会累,尤其是遇到脸皮厚的她还不痛不痒,久了二夫人也就懒得再开口自讨没趣。

不用多礼的日日请安,不用跟前跟后的伺候着,甚至不用时时陪着得上学堂的小丈夫,她的生活平白空出许多空闲,每日无所事事的四处闲晃,身后还多了两个面容姣好的丫囊随侍在侧。

其实她岂会不了解这是二夫人的安排,用意是和大夫人互别苗头,想在儿子身边安插自己的心月复,日后看上眼了也能收房为妾,到时二夫入不必等小媳妇长大便可抱孙,大夫入恶毒的诡计就无法得逞。

陆清雅记得重生前,其中一名叫莺声的丫头后来也真成了暖床小妾,就在井向云十七岁那年,但是她一时得意忘形自抬身价,不把当年还半大不小的童养媳放在眼里,大夫人为了杀鸡做狠给二夫人难看,便下令将莺声活活杖击致死,同时也打掉莺声月复中尚未成形的三月胎。

为了此事,二夫人闹得不可开交,井府上下好一阵子鸡犬不宁,连老太爷也惊动了,之后为了安抚二夫人失去孙儿的不甘心,老太爷只好同意让她为小孙子另挑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事,一夫配二妻同日入门。

所以,一名世家滴女成了井向云的正室,而她这本该是元配正妻的童养媳,则沦为:二房。

“向云哥哥,你要拉我到哪里?等我这本书看完成不成?我看得正起劲呢:”以前没空看的书、没空做的事,她都要一补回来。

亲娘过世前,她是识字的,因为她爹疼女儿,请了夫子到府教导两个女儿念书:她比较认真,还学了一手好字,而大姊生性高傲不屑念书,仅有琴弹得好,不喜墨香。

可惜家道中落后,她想学也没得学了,大娘根本不准她碰书,还用“女子无才便是德”打发她,要她想活命就得干活,陆家不养白吃饭的闲人。

实际上,谁才是闲人众人皆知,要不是她拚死拚活的赚钱,他们一家人早就饿死了,大娘哪还有机会将她卖入为媳。

“不许再看了,陪我上街溜溜,书放着不会长脚。快走,不要拖拖拉拉的……”一本破书有他好看吗?早晚捧着也不腻,真是的。

若要陆清雅说这一世和上一世唯一的不同,那便是对人疏离的井向云意外的很爱拈着她,总当她是有趣的小东西拎着走,不论他去哪里一定要她跟在后头,形影不离的要求教人十分无奈。

这和从前简直是天壤之别,因为重生前的他根本对她不屑一顾,别说亲呢地拉着她的手不放,带她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就连和她多说一句话他都非常不耐烦,更别提关心她吃饱了没、衣服穿得暖不暖。

说实在的,她为此已经被吓好几回了,老是有种错觉他不是自己认识的井府二少,而是别人假扮的。

“向云哥哥,你别走太快嘛,我的鞋子要掉了……”急个什么劲?毛毛躁躁的,明明长大后很稳重的一个人怎会小时候这么浮躁?

而尽避嘴里喊着“向云哥哥”,其实陆清雅也还在适应中,她的心毕竟己是二十岁女子,即使装在十岁女童的身体里,眼中看到的井向云也只是不足十五岁的少年,感觉上他不是她的“夫婿”,反倒像一个玩心甚重的弟弟。

所以对于这样的他,她自然而然的包容,纵容他悠意妄为,反正一个孩子再淘气,也不至于造成多大的伤害,重生后她跳月兑出自己既定的想法,看人的眼光宽宏多了,不再计较他曾有过的冷漠和薄情。

原来改变的不只是他,还有她,她的心态变了,不再委屈自己后,看到的比想像中还多,只要用心去看。

“你真的很麻烦,连鞋子也穿不好,不长个子难道连脑子也长不大吗?”井向云一边咕浓着,一边弯替她把鞋子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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