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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练习曲 第11页

作者:寄秋

美丽学妹的容颜又跃入脑海中,夏语绫倏地抽回手,目光低垂,用着坚定的语气说道:“你怎么晓得现在我身边没有羁绊?我快三十了,有个知心人为件并不意外,我的他呀,你也认识,还记得当年替我们偷顶楼钥匙的同学吗?”

“你和他在一起?!”他骤地一震,绷紧的身驱僵硬如石。

“他一直都在呀,从你离开的第一天起,他便以守护者姿态陪着我,始终不变,他做到了你做不到的事。”那个人确实也在她的心里占了极重要的位置。

“小夏”他低唤,暗眉的声调中布满稚心的侮悟和痛苦。

“回不去了,小初,就像艳红一夏的凤凰花,在高唱骊歌后,在夏天的尾声谢了。我们的季节已被秋天取代,慢慢进入严冬……”

回不去了吗?

就因为那个他没有犯错却必须接受惩罚的夜晚,他的人生不再完整,整个重新洗牌,犹如陷入没有光明的黑暗期。

他为此愤怒过、抗议过,嘶吼着大声咆哮,用种种方式宣泄不满,痛恨老天对他的冷酷,一夜之间剥夺了他骄傲的自尊。

只因为继母满脸泪水的低泣,蜷缩着身子,模样像只受伤的小鹿般惊恐,当她谴责着他的罪行,一个他莫须有的罪名便被定下。

那时他父亲站在房门口,眼神却是那么的冷漠,既无怒,也不恼,脸上只有一片教人喘不过气的漠然,仿佛眼前看到的并非疼了十六年的亲生儿,而是一个陌生人。

那是他的错吗?不是,但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肯相信他?众人看他的神情仿佛他是一头末驯化的野兽,纷纷闪避,谁也不敢靠近他半分。幸好他知道,还有个人不会轻易听信流言,即使众人言之凿凿,她都会留到最后陪他厘清真相,再告诉他人生难免有风雨,度过去就一帆风顺了。

可是,他却见不到她,无法见到她,昏昏沉沉地被带离旧光灿烂的岛圈,飞向地球另一端遥远的国度……

“一手烟、一手酒……不是早就戒了,怎么又犯瘾?想在这当中麻醉自己?”霍子旗走进执行长办公室,看着好友道。

夜幕低垂,满室清冷,初日辉站在玻璃帷幕前俯视着底下的繁华夜景,车水马龙和亮如白昼的城市灯光相映照,他却只觉满身寒意,只得吸饮手中的酒,企图由入喉的温辣极取一丝暖意。

“是不是一旦错过了,就永远回不到最初的原点?人的一生中,是否总有几个不可避免的遗憾?”他觉得心中的那抹艳旧高他越来越远了,看似触手可及却又遥不可及。

“什么时候你也会伤春悲秋了?那个处事冷静、不可一世的男人哪去了?从我认识你到现在,有何事的自难倒过你?”霍子旗看不下去的问。好友是无坚不摧的捍将,总能将摆在眼前的障碍——清除,他从没见他如此颓丧过。

冷酷、强捍、坚决,好友有着别人所不能、万夫莫敌的王者气势,纵使眼神不屑、嘴角冷诵,脾月兑着不入眼的一切,都不能否认他生来便是站在高处的强者。

望着底下来往的车潮,初日辉吐出一口白烟,一脸抑郁。“人不可能一辈子顺遂,从生到死何其漫长,也有过不了的难关。”

“希望你指的不是小夏学姊。”不然这可就是最大的关卡,且路上满是荆棘。

他顿了一下,苦笑。“霍子,你认为她会成为我的遗憾吗?”

霍子旗莞尔一笑。“她结婚了吗?”

“……有男朋友一名。”对方在当年就是他眼中最刺目的一根钉。

“那会造成影晌吗?”

“什么意思?”他昧起眼。

“没有结婚前,人人都有可能成为她踏入礼堂的另一半,“男朋友”三个字不过是名词,不代表是定数。”

“你是说……”初日辉原本晦黯的黑眸忽地一亮,一扫适才的阴霆。

“你是足智多谋、狂妄蛮横的风华太子爷,难道还会怕抢输一个不是对手的对手?你以往的自信都埋在酒瓶了吧?”

不去做,怎知会不会是遗憾?霍子旗一言惊醒梦中人。

“霍子,交到你这朋友,我觉得当年那场架打得很值得。”初日辉轻勾唇角,举杯一敬,目光清朗,倏地回想起多年前的暗巷情景——

斑二被送出国的他,正值叛逆期,不驯、骄傲、孤僻,不与人往来也不接受别人的靠近,独来独往的宛如一匹孤狼,蛰伏暗夜里。

陶四非是他南陵高中同学,晚他一年出国也来到美国的同所学校,虽然在台湾同窗两年,但是两人真的不熟,除了同班之谊,再来便无其他交集。

谁知到了美国遇见他后,陶四非就以“人不亲土亲”的理由缠住他,不管他摆出多少懒得理会的臭脸,仍当他是好朋友般的称兄道弟,渐渐打开他的心防。

不过,这也许要归功夏语绫从前死缠烂打的训练,将他个性原本的锐角磨去不少,他才懂得珍惜朋友的可贵,进而允许“非我族类”进入他的私人领域。

而霍子旗同样也是来自南陵高中的留学生,是隔壁班的,可这一位别说认识,他连是哪号人物都不知情,只知道是拿个奖学金的资优生,华人学生中的高材生,只是,头脑一流不表示就人缘好,在排华情况严重的校园里,霍子旗的好成绩对他自己反而是一大阻碍,一群眼红他的欧美学生总会有意无意地找他麻烦,甚至众人围殴他一人,动手抢他赖以维生的奖学金。

某日又碰见这情况,原本他不打算出手帮助,因为他本身的问题已经够多了,偏偏陶四非看不下去,硬是将他扯入这场混战,三人六手力敌十来个粗壮的外国男孩。

最后虽然三人各个一身青紫,伤痕累累,可他们不怕死的打法居然打赢了,从此也结为莫逆之交,奠定深厚的友谊。

想起过往,霍子旗不禁摇头失笑。

“是很值得,不过我是误交损友,放弃了高薪工作和到手的绿卡回到风华集团帮你开疆辟土,损失难以计算。”他故作不甘的埋怨,重重叹息自己识人不清。

“我不会让你吃亏的,假以时日,总经理的位置会是你跟四非的。”那是他们应得的报酬。

“这话可别是画大饼。你继母那女人的心机十分深沉,要扳倒她和她娘家那票人并不容易,他们个个是对狼虎豹。”要对付他们得慢慢来,从长计议,不能急于一时。

“你怕了吗?霍子。”初日辉眉毛一挑,似在嘲讽他不够有种。

霍子旗笑着也替自己倒了一杯酒,与好友并肩而立。“怕呀,我怕自己出手太狠,对方尸横遍野。”

他是美国一间金融没资公司的操盘手,在华尔街市场的名气不亚于一代股神,下手快、狠、准出名的他,以能为没资者日赚斗金成为传奇人物之一。

不过,初日辉亦非池中物,且更胜一筹,他直接没身股票市场,利用精准眼光买低卖高,不到二十岁个人已有上亿美金身价,并和陶四非合作在美国成立艺廊中心,以每年数亿美金买卖当代画作。

没人知道满身铜臭的他为何要经营与他本身气质不符的文艺事业,他对外一律宣称是画作具有升值空间,能为他带来大笔财富,但事实上,他所做的一切只为一个人。

对任何人都不上心的初日辉等的正是夏语绫,他生命中的阳光。

要不是父亲突然病倒,用严厉的语气命令他尽速回国,本来他至少要两年后才把国外的事业移回台湾,让自己的根基更为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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