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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心大悦 第10页

作者:寄秋

望着塞过来的一锅鸡汤,心中犹带三分惊惧的少妇怯怯地接下,不敢违抗地低头视地,像是不受宠的童养媳忍受恶婆婆的错待。

孩子天真不懂事,一看到母亲手中有好吃的,不顾双手脏不脏,兴高采烈地舀了一大碗坐在地上用手捉,吃得满嘴油光。

“元修,妳偏心。”明光发出不平之声。

“哼!妳要是不甘心就去抢呀!只要妳觉得自己比他们可怜。”她都让了她还争吗?

一个皮比肉多,风一吹就飘走的母亲,一个看起来永远没吃饱,骨瘦如柴的孩子,哪个良心被狗啃的人狠得下心让他们更加惊惶。

看着母子俩瘦弱的身躯,明光认命地一口饭一口菜脯,起码她的日子是比他们好过些,穷虽穷但还有两个好姊妹挺力照顾她。

人要知足,饿肚子的感觉真的很难受。

第四章

明光听闻敲门声,睡眼惺忪地开了门--

“这是什么?”

“玫瑰花。”

“你给我这个干什么?”

“我……我要追求妳。”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颜色?”

“黄色呀!妳看不出来吗?”原来她有色盲。

她当然知晓是黄色,但是……黄玫瑰的花语是离别,通常是用在分手的男女身上,你还没追到我就想和我分了吗?”

“嗄!我买错了,花店的老板说送女孩子玫瑰最能传达情意。l而他喜欢她,非常喜欢。

“没错,玫瑰象征爱情,红色代表热情,爱着你,白色是天真纯洁,粉红玫瑰是爱的誓言,黑色的则为憎恨,而你手上的黄玫瑰则是嫉妒,或失恋的意思。”

不是每一种玫瑰都能乱买,花的数目也各有各的代表心意。

“咦!挺复杂的,不都是玫瑰……”在他看来都一样。“这次不算,我下次再重买。”

“嗯!问清楚再买才不会表错情,不过请问一声,你是谁?”她仰得脖子很酸。

真是奇怪,最近追她的人都特别高壮,肩宽腰粗一身肌肉,而且还会……流鼻血?

“妳不晓得我是谁吗?只是刮掉胡子而已……”有那么太差别吗?

“等等,刮掉胡子?”美目一瞇,刚睡醒的明光试想他脸上布满胡碴的样子。

“我是杭深青,我喜欢妳……”他话刚一落下,难以置信的尖叫声随即扬起。

“什么,你是那头熊?!”

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浓眉大眼显得凶恶,鼻梁略粗很有型,唇厚嘴宽带点下弯的戾气,两只招风耳厚实下垂,少年时期留下的青春痘疤痕明显可见。

整体看来绝对构不上帅哥边缘,与俊逸清秀无缘,更谈不上什么美男子,卓尔出众,粗犷的五官顶多能称是个人,而且是父母不会允许自家女儿接近的那种男人。

不是面带杀气,满脸横肉的那一类型,而是刚正的大脸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即使不带半丝恶意也会有种威胁感,好象对这个社会有什么不满似,视线所及的生物都给他小心点了。

包可怕的是他还不能笑,一笑阴沉地扯动脸皮更具压迫感,彷佛他的笑脸之下将有一场黑色丧礼,死的人不知道会是谁。

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草莽汉子,在古代叫土匪,现今称为佣兵,警察眼中的杀人机器,女人一见就直流口水的猛男。

“明光小姐,请妳接受我的追求,我是真心诚意的喜欢妳,绝对不会让妳受到伤害。”不管花色是黄还是红,杭深青笨拙地将花往前送。

“等一下,你鼻血要不要先擦一擦?”看得人怵目惊心,黄玫瑰被染成双色玫瑰。

说不上讨厌,气归气的明光还有一颗尚称善良的心,不想有人因失血过多死在她面前。

靶受到她的不忍心,早有准备的杭深青憨笑地取出两团吸水性强的棉花塞住。“妳瞧!不流了。”

她一看,差点晕倒。“笨蛋,你不怕呼吸不顺吗?”

“我有嘴巴。”他指指自己的嘴,习惯性地捉捉腮边的胡子。

一怔,没了?

他蓦地想起半小时前才和它告别,一般的刮胡刀根本刮不掉,他向厨师借了锋利的菜刀慢慢刮,花了两小时才刮干净。

“一个大男人塞了两团棉花能看吗?等你治好流鼻血的毛病再来追我。”目前没空。

横睇了一眼,明光打算甩上门睡回笼觉,平时不上机的时候她一向睡到中午,自然醒地以现打麦草汁充当一天的开始。

而现在才……她看了看腕上的萤光表,短针七,长针五,对她而言还是“半夜”,没睡够的她实在没气力应付他。

“别走,我血一下子就止住了,不会有问题。”连忙丢掉带血的棉团,杭深青讨好地将玫瑰花束塞入她怀中。

没有意外地,他这一举动又不小心碰到她不大的胸脯,两人同时一僵地大眼瞪小眼,一恼一哂地相对无语。

须臾。

“你又占我便宜!”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像是说好似的默契,花朵般鲜艳的红唇和厚沉的大嘴同一刻开启,恼怒的话语几乎被宏亮的抱歉声盖过,一滴血就这么滴落微翘的鼻头。

实在不是很好的开头,出师未捷身先死,有哪个女孩子能忍受这样的待遇,一大清早迎接的不是美如图画的晨曦,而是男人鼻孔滴下的秽血。

浑身一颤的明光猛打个哆嗦,一粒一粒鸡皮疙瘩窜出肌肤表面,想擦又嫌恶地盯着米粒大小的红点,两眼盯成斗鸡眼。

这到底是谁的错,他害她害得还不够惨吗?

“呃,我帮妳擦擦,我真的不是……”

“故意的。”他说过很多遍了。“除了这句话你没别的词好代替呀!说说看你有哪一回不出错。”

前后不过见过四次面,每次时间不超过半小时,他就是有办法把场面搞得不可收拾,一次比一次过分地让她难堪。

法国和机上那件事还没几人清楚,但是昨天的“鸳鸯浴”已经成为口耳相传的大八卦,不管当着她的面或是背地里取笑,她都难以避嫌地当上花边絮闻第一女主角。

传得多难听她是没亲耳听见,可是由侧面了解大概有三个版本流出,全都指向同一个方向,而她坚决否认说没这回事。

什么叫他们本来就是一对的,干柴碰到烈火就烧起来了,管他在什么地点就火热地缠在一起,燃烧的热度将温泉煮沸。

明明是不慎跌下浴池,哪来的满天星星和卜通卜通的红心?小说看多了把大脑毒化了,一男一女意外相遇绝不是浪漫的爱情故事,也许是拿刀互砍的仇家。

“我一瞧见妳就晕了头,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一脸困扰地说道,轻轻拭去她鼻上的血。

“你要不是猎艳高手便是公子,专挑女人爱听的花言巧语一哄。”两眼圆睁,气愤地把过失推到她的“美丽”。

红颜祸水,一笑倾城,二笑倾国,历史的罪名不就这样丢给女人背,没人怪罪帝王的无能和耽逸,还多加了一句人不风流枉少年。

做错事的是男人,出面道歉的却是女人,瞧瞧那些爱花心的政治人员多可耻,采花养蝶大享美人恩,哭诉丈夫清白的往往是被背叛、伤透心的妻子。

男人的话不可尽信,十个有九个偷腥,另一个是不举,空姐生涯中她可是看尽男人丑陋的嘴脸,他们可以一个月出国十次,每一次身边带的女人都不一样。

“不不下,我对感情很专一,最不会讨女人欢心,她们都说我是感情智障,笨得像一头牛。”明明是她们主动来接近他,为什么到最后都成了他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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