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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屋 第7页

作者:寄秋

和他一比,银发银眸的阙天笙只是一颗会跳动的豆子,还不配称之为一个人。

“喂!我的雀儿宝贝,请别看男人看呆了,我还在这里。”铁臂一伸,吃味的“豆子”一把将她搂入怀中。

第三章

“呃,请问你们还要不要营业,还是我们待会再来,不打扰你们的『含情脉脉』?”

一道怯生生的女声忽地由背后传来,娇小玲珑的个子几乎让人忽略她的存在,在一堆超过一百八十公分高的男人阵中,她显得特别娇小。

不过这不是她令人觉得小的原因,而是她畏缩的态度令人轻易的忽视她,过耳的短发总是有意无意的往前撩拨,像在遮掩什么。

包夸张的是她在三十七度高温下还穿上高领的白衬衫,颈肩的部位围着一条禅染秋香色的丝巾,除了十根手指头和一小截小腿外,包得可说是密不透风,叫人看了都替她觉得热。

而她说话的时候总是看着地上,好像怕和别人的视线对上似,娇弱的身形不住的闪避,任由豆大的汗珠由额间滑落。

突地,一只指形优美的手轻轻拭去她的汗,如同受惊的小白兔猛地一僵,头垂得更低的想逃。

“不要怕我,我不会伤害妳。”不知为什么,她的怯弱触动他心底的一根弦。

不只是多年的好友巫斯怔忡,连存心捣蛋的云家现任族长也为之愕然,冷漠如无心人的雷米尔竟然主动接近一个小女孩,语气之轻柔像是对情人的。

不敢相信、不能相信,无法相信,这是怎么回事,天地变了颜色吗?还是末日审判终于到来,让人惊见奇迹的产生。

“我不是怕你,我的胆子没那么小,我只是不习惯肢体上的碰触。”她虚弱的笑笑,双肩无意识的一颤。

她不怕他,反倒怕自己吓着他。

“妳在流汗,妳知道吗?”看她辛苦的频频拭汗,雷米尔的手再度往她眉心抚去。

心疼的感觉如强大的潮水往他涌来,他就是无法坐视她受苦,想为她做些什么好减轻她的难受,

她赶忙身子一缩躲过他的手,不自然的一笑,“天气热嘛!出点汗表示身体很健康,循环状态良好。”

她明显的闪躲让他非常不悦,一股油然而生的怒意令他出手攫住她抖颤的细肩。

“的确很热,妳穿太多了。”他做势要解开她衬衫上的扣子。

迷途屋里没有空调设备,但是在瞧见她脸上的汗后,室内温度忽然自动的调降十五度左右,适合穿着长袖衣物。

“啊!不要碰我,我……我身虚畏寒,不能……不能……”她的声音像快要哭出来了,鼻音很重。

“宝儿、宝儿,妳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妳,我给妳靠。”正义之士赶紧趋前搭救。

一见好友靠近,心情一松的薛宝儿顿时破涕一笑,“没什么,是我太紧张了,没人欺负我。”

“真的吗?真要吃了亏别硬撑着,我的拳头很硬。”谁敢动她的朋友便是找死,活得不痛快。

她摇头,一手拨发遮住左边脸颊。“不要大惊小敝了,我是自己吓自己啦!”

因为她的长相。

“妳喔!别老是在意那一点点小缺陷嘛!相信我,妳真的很完美,妳有一颗全天下最美的心,不然我也不会巴着要和妳做朋友。”

没错,她是自己送上门的,谁叫她一眼就喜欢她,好像她们是早已认识许久的知己好友,放过她这个朋友她会非常不甘心。

所以她就硬赖上宝儿,非逼着她接受自己不可,不管外人的眼光有多无礼,她照样我行我素挽着好友逛大街,当众与人叫骂。

她可以忍受别人欺负到头上,但绝不可能允许她的朋友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天生的正义感使然,她喜欢当个保护者。

动容的薛宝儿好笑的轻握她的手,“小凤,妳该去看眼科了,妳的视力出了问题。”

“什么嘛!妳竟敢怀疑我的眼光……”她举起手打算给她一个爆栗。

但是她没机会施展友善的关爱,认识她们的人都知道她们的感情有多好,做做样子的打打闹闹,不会真伤了彼此。

可是外人不晓得她们看似恶意的举动其实是一种朋友间的玩笑,当她肘举过肩时,腕间多了一只施压的手。

“小魔头,妳不是在纽约?”天呀!她……她这什么打扮?!

一听到令她头皮发麻的声音,顶着红色鸟窝头的女孩蓦地回头,“呃,先生,你认错人了,我是土生上长的台湾人,没去过纽约。”

“云青凤,妳再给我装陌生试试,妳化成灰我也认得妳。”敢在他面前装傻,她胆子确实不小。

云清霈一把捉下她头上可笑的假发,柔顺如黑瀑的长发披散而下,精致的五官清艳的令人眼睛一亮,如同河中的妖精。

“喂!你很讨厌耶!不打声招呼就揭穿我的伪装,我要跟你妈妈告状。”美娜阿姨最疼她了,肯定会给他一顿好打。

“少来了,都十八岁了还像个孩子,妳要不要脸呀!”出门他都不敢承认她和他的关系,太幼稚了。

“我十九岁了,臭阿哥,你一点都不关心我。”她要开始唾弃他。

“叫大哥,我们又不是满清皇朝的人。”阿哥阿哥的乱叫,没分寸。

“谁理你。”她吐吐舌头不当一回事。

云青凤是云中岳和杨双亚唯一的女儿,也是让云清霈头痛不已的妹妹,身为云家备受宠爱的小鲍主,此刻的她应该在纽约大学就读大三的课程,而非一身嬉皮装扮的出现台北街头。

云家父子、父女三人都有着反骨的特性,父亲是家中第一头令长辈发火的黑羊,同父异母的兄妹更是青出于蓝,更胜一筹,常常不按牌出牌的做出惊世骇俗的举动,让云氏一族大呼吃不消。

若非他们还有点责任心,不会像乃父作风常搞失踪的把戏,不然纽约那一些老人家肯定气得早日成仙,掩面向上头的大老爷泣诉儿孙不孝。

“小凤凰,妳又不乖了。”这丫头满脑子歪点子,准又不安分了。

一听见巫斯半教训半宠溺的叫唤,云家小鲍主变脸极快的撒娇道:“巫斯叔叔,小凤好想你喔!你越来越帅了,充满成熟男人的魅力,我迷死你了。”

“嗯哼!一张甜嘴,长得像妳母亲却少了她的沉稳,妳还需要多磨练磨练。”顽皮鬼。

云青凤俏皮的眨眨眼,“是,巫斯叔叔,小凤以后定会谨遵遗言……”

“遗言?!”眉一挑高,他露出凶狠的表情。

“不不下,说错了,是巫斯叔叔的金玉良言,不过你可不可以先请这位帅哥哥放开我的手,他捉得我好疼吶!”又不是玩老鹰捉小鸡,干么那么认真。

“叫叔叔,雷米尔和我同辈。”巫斯以眼神示意,雷米尔这才松开她的手。

雷米尔?!

身体像被电流通过的薛宝儿忽然全身紧绷,感觉体内好像有什么莫名的虫子在钻动,酸涩的双眼有想哭的冲动,既激动又退缩的不懂为什么自己会感到悲伤。

下意识的捂住左颊,她将身子藏在云青凤身后,悄悄的让自己成为隐形人。

她不知道自己在逃避什么,只是不想让某人看见她的缺憾,不曾有过的恐慌在这一刻生起,比她第一次看到镜中的自己还要心慌意乱。

“雷米尔!你就是荷米丝的情人,那个传说中雷米尔的指环的主人?!”不会吧!巫斯叔叔真的找到时间路,将他从过去带来二十一世纪。

相较她的异常兴奋,像只见到新鲜牛粪的苍蝇,一旁的巫斯和云清霈则是一脸青白交加,一个咒骂,一个轻叹,心情无法如她一般飞扬的开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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