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登入注册
夜间

爱人少根筋 第18页

作者:寄秋

除了微乱的气息和低不可闻的吟哦,她高贵得不可侵犯。

“休想,我会让你不想离开我。”

奋力一刺,坚实饱满的活龙深入她身体最放浪的婬床,享受这濒临死亡的快感。

第七章

动物的本能是能在第一时间发觉不对劲的讯息,尤其是雄性之间的竞争更明显,瞬间流露警戒的神情兀守一寸方地,不容外来者侵入。

两头公鹿在发情时以角力相搏,胜者得以拥有母鹿的交配权,失败者只能黯然离去,独自在角落舌忝舐伤口。

人和动物的差别在于穿上衣服、受高等教育、懂得用理性来沟通,不致扭打一团沦为笑柄。

但本质是相同的。

似察觉对方的意图,男人们的视线在半空中交会,激发出浓烈的电光和一丝火药味,暗中较劲的评估对方的实力,期以自身杰出的条件将其比下去。

人可以说很肤浅的,正如眠前狭路相逢的两人,即使彼此互不相识亦无关联,但因家猫倏变为母狮的女人而陷入备战状态。

他们都想要她,也没有人肯退让,就算她此刻的状况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

“展青梅你给我过来。”命令的语气强势而霸道,段竹马不给她拒绝的余地。

“我……”为什么要过去,你以为你是谁?

她的话没机会说出口,另一道低沉的浑厚男声已抢先一步傲慢地予以回敬。

“对女人要客气点,她不是你养的家犬,不需要对你摇尾摆首。”他还不够格。

对嘛!对嘛!老板说得极是,狠狠地教训眼前这自以为是的家伙,为她出一口气。

张牙舞爪的母狮子又变回温驯的家猫,笑得得意地依偎著优雅出众的高贵男子,乐见有人为她出头,讨回她被欺压多年的怨气。

“我和她的事轮不到你插手,放开她。”那只放在她腰上的手特别刺目。

她防他防得像细菌地不容他越雷池一步,却把属于他的位置给了别人。

“不。”

“不?”他以为他有权利对他说不吗?

“她现在归我所管,我不喜欢闲杂人等来干扰她。”对她无益的人都该清除。

蓝凯斯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沉著稳健的态度散发著王者的气势,叫人未战先败的竖起白旗。

但他的对手并非池中鱼虾,对他的浑然天成的气度毫无退缩之意,目光炯然地与他直视。

“你的认知我不赞同,我不是闲杂人等,甚至比你更有资格管她。”这男人太狂妄了,饱含威胁感。

“是吗?”他冷笑地将一脸红豆的展青梅搂紧。“那真是遗憾,我们见解不同不相为谋,你挡路了。”

“你……”好个卑劣行径,他休想如愿。“展青梅,你还站著像死人干什么,没听见我叫你过来吗?”

“我……”叫她过去她就过去未免太没骨气了,她以前也没有听话过。

“请别大声的吼斥她,有失文明人的礼仪。”蓝凯斯冷淡的眼清冷无波,平静得有如一潭深水。

“我怎么对她是我们之间的事与你无关,打她还没出生前我就认识她,我们的感情不是外人可以介入的。”她属于他。

正如青梅配竹马,天作之合。

“她的事就是我的事。”他的表情浮现冷色,不将段竹马放在眼里。

“很抱歉,你以什么身分大放厥词,她还没弱智到需要别人代言。”段竹马一双凌厉的眼冷瞪蓝凯斯的怒颜。

斑瘦清朗的他没有猥琐轻浮的外表,更不是獐头鼠目的街头混混,由他浑身散发的凛然气度可见他是鲛龙之辈。

和蓝凯斯的贵族气息完全不同,他俊朗清逸得宛如时装杂志走下来的模特儿,举手投足间带著令女人尖叫的迷人风采,俊雅的容貌不输蓝凯斯分毫。

有机会走上萤光幕他却轻言放弃,不让私生活成为镁光灯追逐的目标,而放弃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保护他青梅竹马的小情人。

至少在他心目中是这么认为,她是他的,不可能有改变的一天。

莫名杀出的情敌让他很不是滋味,他明明防守得几近滴水不漏,怎么还会让人有隙可趁。

“你说呢!”让他自行定位。

握紧拳头死贴著大腿,眼红的段竹马不想让大家当场难看。“你不是她,你不能代她决定任何事。”

那份权利只有他能行使。

“是吗?”他笑得极淡的俯视偷抓耳朵的展青梅。“梅,你的事是不是归我所管。”

全身犯著痒的展青梅突然觉得背后冷飕飕的。她不会成为某人獠牙下的猎物吧?

“呃!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全无异议。”现在他最大,说什么都是对的。

“展、青、梅!”这该死的笨女人,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

蓝凯斯低笑著拿开她抓脸的手,看向段竹马的眼却冷如寒冬。“我说过别吼她,你听不懂委婉的劝告吗?”他对不懂礼貌的人一向没什么耐性。

“我也说过这是我跟她的事,外人无权置喙。”段竹马以同样的态度回道,伸手要将展青梅拉回。

两人就像独木桥上的两头公羊互不退让,一个抢一个挡,同样出色的外在引人侧目,但幼稚的抢夺行为却形同孩童。

夹在中间的展青梅有些傻眼,搞不清他们在上演哪一出荒谬肥皂剧,身为女主角,她的戏分却少得可怜,他们不觉得太抢戏了吗?

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她会兴致勃勃的要求多加几场戏,即使剧本上没有她的台词也会想办法拗上几句。

可是人生有些事是不能等的,譬如她一身吓人的万千星晨,挂在天上是迷人星星,但落在身上可不怎么美观。

看来看去她也不是什么绝世美女,比起好友玫瑰,她算是路边乏人问津的小野花,他们应该不会因她的“美色”起争执,可能另有她所不知情的宿仇吧!

唉!真的好痒,痘痘都被抓破了,明天酒疹退了以后她绝对不要出门,免得让吓哭的小孩伤害到自己脆弱的心灵,要用很多很多的巧克力才补得回来。

“你想去哪里?”

蓝凯斯长臂一伸,拎小鸡似地把她拎了回来,离地一寸的展青梅差点喘不过来,幸好身后的大手及时松手。

“她要去哪里轮得到你管吗?我要带她回家。”她不该离开他的势力霸围。

擅自离家出走已是大罪一条,公然和其他男人状似亲匿更是罪加一等,不带回家严加管教,难保她不会犯下更重大的罪行。

才几天没注意就学人红杏出墙,要不是他刚好被派去南部出差,她怎么有可能逃出他的掌控。

“恐怕难以如阁下所愿,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必须跟著我,包括更衣、如厕。”她的时间已卖给他。

有吗?老板更衣她帮著递衣是没错,难道他上厕所也要人传卫生纸。原来助理的工作这么命苦呀!有如古时的贴身小厮。

“小梅子,你给我援交不成?”段竹马眼神一沉,俊容燃起黑色火焰。

什么二十四小时都必须跟著他,他身体有残缺吗?要人像看护随时盯著。

“祸水男你才给我闭嘴,我这姿色搞援交有人要吗?你脑袋是装了鸟大便呀?!”他还真看得起她。

我要。两个男人用充满敌意的眼互视,心里不约而同的浮现这两个字。

段竹马早就认定她是携手共度一生的伴侣,所以心语坚定而无彷徨,即使他常为了达到目的和其他女人发生关系,但他的心意从未有过更改,就是她了。

反倒是被自己吓一跳的蓝凯斯心底略微踌躇,无法相信他会钟情一名家世平凡的女孩,何时觉得有趣的心态起了化学反应,那份喜爱已令他沉迷。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单击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

加入书签|返回书页|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