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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恋风情 第5页

作者:寄秋

暗处的一双瞳孔清明如湖,她是想刻意忽略湖色的明媚,怎奈那双眼的主人却死盯著她不放,搞得她连蹲厕所的姿势都得考虑一番。

没有敌意的视线所为何来?

也许普通人会自嘲神经质,偌大的公司四面是白墙,哪来的隐形人监视?

可她就非普通人,深刻地接收到莫名的关注,张力来自一个男人,那个夜夜在凌晨时分入侵,拂晓前离去的无聊男子。

是的,无聊。

有谁潜入人家的家中无所作为,就只是驻足在她床头,一连数小时“看”她睡觉。

若她拥有国色天香的美貌他这种行为倒还说得过去,花艳引蝶是常理,蜂儿登堂入室为掬香蜜,静观芙蓉春睡一达心愿,甘作护花夜使。

可是以花来论,她顶多是株不起眼的傲慢金鱼草,难与群花争妍,入非凡男子之眼。

前一、两天她是笨蛋,傻得和他耗,佯睡赌意志,瞧他目的为何。

几经试探后她学聪明了,有人愿作床头家具由他去,生命本轻贱,任他拿捏吧!反正她也懒得思考。

然而,今晨她在耳下近颊的地方发现一个铜板大小的吮痕。

她轻心了。

“老板,我下午请病假。”踹开门,秦逆蝶朝坐在皮椅上的人说。

“病假?!”

“指甲骨折。”

“喔,指甲骨……指甲有骨头吗?”董王威来不及反应地只能看著她远去喃喃自语。

懒人秦逆蝶按下电梯按钮,里面放了一组她专属的懒骨头座椅,电梯由二十三楼缓缓往下移动。她闭目微憩,抛身在软椅里。

不用睁开眼,一轻的身躯落入一副暖洋洋的怀抱中。

“小瓶儿,你的懒性无人能敌。”

两手一攀,她找了个舒服方位一窝,“我是个孤儿,不值钱。”

“你不怕我。”好现象。

“一没财、二没色、三没势力,我怕你赔本。”她拢紧手,攀得安心。

“不劫财、不劫色,我的势力无限,只劫你的心。”不愧是风的伴侣,够胆。

倏地瞠大眼,她为之一愕,“你有健康报告吗?我向来不用歧视的眼光看待精神病患。”

“我喜欢你,小瓶儿。”

迷惑的探索目光瞧见一张带笑的俊伟面孔,出奇漂亮的深瞳闪著果断,誓在必得地注视著她,一如往常出没在深夜的魅枭。

她不贪恋男色,身边围绕的同伴尽是出色。而出色的男子大都无心。可他无法归类。

“你很帅。”

“如果是赞美,我会说你有眼福。”她的眼中没有倾慕。

“同时也死得快。”出了电梯,她的眼尾扫到几张妒恨的怨颜。不出五分钟,大楼会有第二版流言,而她有幸荣升为荡妇一级。他明了地以凌厉眼光射向身后蠢动的女人,“我会保护你长命百岁。”

“不好。”秦逆蝶回答得乾脆。

“不相信我?”

“百岁人瑞活得辛苦,但求红颜不老。”活个三十岁就好,人老多牵绊。

“世间无不老药,你何不安份守己地陪我做对老公公、老婆婆。”悲观。安份守己?“好奇怪的名词,百科全书查得到吗?”

“风向天。”

“啥?”

“你未来丈夫的名字。”

闻言,秦逆蝶笑得像个老鸨。

“送我个水晶球还实在些,我丈夫叫风向球,我是不是该改名唤晴天女圭女圭?”

风向天指叩她额头,“风雨的风,向晚天涯的向天。风向天就是我,你的未来相公。”

“嗄?!”她只怔了零.三秒,“有没有人跟你说过狂妄之徒死得早。”

“见识浅薄,真正狂徒大有人在,我不过是一根小鹅毛而已。”光他上头那两个主子岂是一个狂字了得。

“见识浅薄?!”她很少被人激怒,他算是高人。

“世界何其大,宇宙如此广瀚,你要多出去见见世面,眼界才会开阔。”

他以自己的思想加诸於她,当她是超迟顿的懒人一族,不知外面天空的无垠。

其实他只要利用龙门的资讯网一查,便能轻易辨清秦逆蝶丰富的背景,不会当她是个爱作梦的女娃儿,学人家玩瓶中信的把戏。

风向天拥有控风的天赋,且早些年就著手调查瓶中画像人的下落,仅以手边有限的人力。

天风堂堂的弟子虽然忠心不贰,但是人多口就杂,一不小心便叫爱扬风点火的兄弟听了去,后果可是难测。

见四大护法二找到终身的伴侣,他总不好落於人后,该把萦绕心口的小人儿揪入怀中好好疼惜,结束如风的单身生活不再有缺憾。

而直到一年前,他才在粗略不完整的讯息中获得她的下落。

龙门在欧洲事务细琐而繁复,加上下负责任的龙翼“弃守”英国堂口,背上的担子自然沉重了些。

要耍无赖他在行,有人开了先例当起“游”子,傻瓜才会死守堂口,又不是雷刚那呆子,要溜得趁早,免得叫人逮个正著,和统领八百壮士的谢团长齐名。

“风相公,奴家并非天仙女,资质有待加强,你是否找错人,认岔了指月复妻。”这人……唉,可怜哦!

秦逆蝶露出可惜的神情,人当真难以十全十美,好好的一个大帅哥居然烧坏了脑子。

他回以慵懒的诡笑,“你的眼幽黯难测,属於撒旦。”

她背脊一凛,“我只是名小小上班族,你说得我好害怕。”

“可爱的小瓶儿,你的眼中没有惧色,我看到了自己。”一张戏谵的脸。

“我不叫小瓶儿,认亲的正主儿等著你去寻……唔……”

女人若太多话,男人一贯的作法是封口——利己。

“好甜的小香唇,我早该将它占为所有。”风向天既懊恼又满意。

一簇小火燃在秦逆蝶眼底,对周遭的抽气声听而下闻,“恶徒。”

对他,她真的不设防。

原以为是玩笑一场,她抱持著游戏的态度敷衍,以她不变的惰性打发无聊的夜行者:心想他是探错了窗。

可是唇上的力量使她警觉,他的另一个名字叫危险,而她居然还让他得逞,实在是件伤人的事,逆刹的功力在退步中。

她该闭门反省,谢绝俗事上身。

“秦逆蝶,二十四岁,孤儿,目前是威翔企业的秘书助理,独居,月薪十二万,对吧!”风向天流畅地说著。

秦逆蝶听了的反应只是朝他投去冷冷一瞥:心里考虑著是否要骚扰蓝豹的金头脑。

像这种小事,她乐於有人代劳。

结果懒惰的下场是让“丈夫”抱著她上辆高级房车,一路不停地闯红灯、超警车、抢救护车车道、挤撞别人奉公守法的行车,还吓坏了两个刚抢完银楼的鸳鸯大盗,再加上十几个跷课的飞车少年躺在沟底哀嚎、拿西瓜刀互砍的混混跳上遮阳棚打颤、三三两两调戏槟榔西施的运将欧吉桑惊得一口吞下槟榔渣,让呜声不断的警车随后收拾残局,顺便立点小宝。

杀人容易,甩掉疯子却难如登天,她发誓要改掉懒散的习性,一回家就把壳搬。

远离狂人。

“你十一岁那年在东港海边掷下第一只瓶中信,持续了六年……”

“五年。”秦逆蝶随口纠正,满十六岁就得离开育幼院是规定。

“不对,我明明拾到六只琉璃瓶,分别是绿、蓝、紫、红、桥、黄。”

她的眉头不由得一皱,“你一定很无聊,天天等在海边拾瓶子。”

“因为贝壳被人捡光了。”他不在乎被嘲笑。

“你住在海边?”

“是呀!”很远的海一方。

“奇怪了,怎么会让你全拾了去?”她记得瓶子是在每年六月中旬上下掷入海里的。

就算飘不出海,总会叫近海小渔船网个正著,不可能个个皆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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